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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行數字貨幣研究所所長姚前:法定數位貨幣助力數位經濟發展要做好四方面框架安排

中國人民銀行數字貨幣研究所所長姚前

11月4日, 中國人民銀行數字貨幣研究所所長姚前在北京大學數字金融研究中心(IDF)第二屆年會上表示,

法定數位貨幣助力數位經濟發展要做好法定數位貨幣的場景應用, 做好技術創新與風險之間的平衡, 建設完善的法律和制度框架, 構建良好的數位貨幣生態系統四方面框架安排。

姚前認為, 十九大報告指出, 推動互聯網、大資料、人工智慧和實體經濟深度融合。 這是新時代我國經濟的順勢之舉、應時之變, 是以數位化、網路化、智慧化推進我國經濟體系現代化的重要舉措, 是深化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增強我國經濟創新力和競爭力的重要內容。

“數位經濟的發展需要數位金融, 更需要法定數位貨幣。 加快推進法定數字貨幣研發, 對於助推數字經濟發展意義重大。 ”姚前認為, 一是法定數位貨幣有助於數位經濟提質增效。

二是法定數位貨幣有助於數位經濟普惠共用。 三是法定數位貨幣有助於數位經濟宏觀調控。 四是法定數位貨幣有助於數位經濟風險防範。

在談及法定數位貨幣助力數位經濟發展框架安排時, 姚前表示, 要做好四個方面的安排。

首先, 做好法定數字貨幣的場景應用。 必須立足中國國情, 結合科技發展趨勢, 積極探索法定數位貨幣的運行模式。 注重頂層設計與精益實踐相結合, 既以順應長期趨勢和滿足未來願景為設計導向, 做好法定數位貨幣的實施規劃, 確保技術系統的前瞻性和可拓展性, 同時又尊重現實, 加強法定數位貨幣與現有金融體系、技術環境的融合, 及時評估, 適時修正, 反覆運算優化。

其次, 做好技術創新與風險之間的平衡。 中央銀行在技術選擇上必須持有審慎和包容的立場, 從法律法規、機制設計和技術路線三個層次統籌考慮, 對各項可選技術進行周密評估。 我們要提前將技術升級考慮在內, 從最初就引入長期演進的發展理念, 尋找技術系統在安全性與效率性、穩定性與靈活性、創新與風險之間的最優平衡。

再次, 建設完善的法律和制度框架。 法定數位貨幣的應用需要有一個公平、公正、公開、平衡的法制環境, 以保障法定數位貨幣運行的合法性, 從而有效發揮數位貨幣在推動數位經濟發展方面的積極作用。 法定數位貨幣發行在貨幣的法償性、發行主體、形態、貨幣反假、反洗錢以及消費權益保護等方面對現行法律體系提出了新要求。

此外, 還要構建良好的數位貨幣生態系統。 這需要各方共同努力來完成。 在理想情況下, 中央銀行使用金融科技和監管科技來管理新一代貨幣, 社會經濟運行和公眾日常生活都能夠使用到有主權信用保障的法定貨幣, 金融服務機構在這個生態系統中各安其位元、開拓創新, 由此法定數字貨幣就能夠充分履行數字經濟時代的“硬通貨”職能。

最後, 姚前表示, 法定數字貨幣的研發是一項複雜的系統工程, 但我們有足夠的理由相信, 法定數字貨幣將會在深化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助推我國經濟持續健康發展中, 發揮正面積極作用。 下一步還將認真學習貫徹十九大報告精神,

以新發展理念為指導, 積極推進法定數位貨幣研發工作, 為實現“兩個一百年”奮鬥目標、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貢獻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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