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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還是容器?作為學科的博物館學

博物館學是不是一門獨立的學科?這是一個長期以來一直在廣泛討論的問題。 只要“博物館”的定義還沒有完全確定下來, 那麼博物館作為一門學科物件也就無法明確。 若要刨根問底, 解決這一困境, 慣用的方式是聚焦於“博物館化”或者“文化遺產化”上面, 把涉及這兩方面的學科分別稱為博物館研究、文化遺產研究。 相應的, 相關從業人員分別圍繞博物館、文化遺產開展各項工作。 本文將根據作者在荷蘭國家古物博物館和阿姆斯特丹大學博物館學專業的切身工作經驗及教學感悟來探討這一關鍵問題的答案。

荷蘭國家古物博物館:對博物館認識的轉變

博物館的早期認識:以藏品為導向的機構

位於萊頓(Leiden)的荷蘭國家古物博物館(Rijksmuseum van Oudheden)是荷蘭最古老的博物館之一(圖1)。 回顧歷史, 它擁有一批早期的考古收藏。 1818年, 荷蘭國家古物博物館作為一個國家級機構在建立之初有著良好的願景, 既希望引領公眾和新一代的藝術家, 還希望讓荷蘭在智識層面和國家自豪感上能夠和其他現代國家相抗衡。 這可以從其所屬的國家博物館體系去進一步認識它。 同一時期, 荷蘭這個新生的王國在收藏和研究的基礎上建立一個國家級的博物館體系。 除了古物博物館, 還有自然史博物館、國家歷史博物館、藝術史博物館。 稍後,

國家人類學博物館作為一個獨立機構也加入了進來。 荷蘭國家古物博物館的館藏包括5個部分, 除了埃及藏品(世界十大之一, 圖2)、古代近東和古典時期的藏品(古希臘和古羅馬), 還有大量荷蘭考古收藏。 荷蘭考古收藏分為史前時期、羅馬時期和中世紀。 對於外國部分的收藏, 荷蘭國家古物博物館僅僅起到一個收藏機構的功能, 而針對荷蘭本土的收藏, 完全稱得上是一個本土化的博物館(圖3)當整個國家形成了一個全面講述國家考古故事的“遺址”, 博物館便寄望于成為這個遺址的“遊客中心”。

圖1博物館前門:國家古物博物館, 位於萊登的拉彭堡(荷蘭), 創立於1818年

圖2埃及展廳:國家古物博物館的埃及展廳, 萊登(荷蘭)

圖3荷蘭考古展廳:國家古物博物館中的低地國家考古展廳, 萊登(荷蘭)

20世紀90年代, 當我就職于荷蘭國家古物博物館的時候, 有一個問題不斷出現,

我們究竟是一個考古學機構, 還是一個碰巧擁有考古收藏的博物館?以及一些相關的問題:博物館是只關乎於物, 還是一個獨特的媒介?內容還是容器?這雖然算不上一個理論問題, 但在各種實踐中, 也讓很多事情變得不一樣。 我們在學術上是屬於考古學界還是別的領域?我們是否應該和文化遺產管理部門合作?我們應該邀請誰來參加我們的開幕式?我們聘請的員工應該具備哪一些專業背景?和我們類似的博物館又有哪一些?是那些具有類似館藏(比如都靈、倫敦、巴黎)的博物館, 還是有類似教育程度或相近學習目標觀眾的博物館。 其實這個問題很容易解決, 因為大部分的博物館員工之前都有考古學的研究經歷, 很少是來自有博物館背景的。在博物館活動中情況也一樣,現場總是擠滿了考古學家和類似想法的人。這種現象並不令人驚訝,大部分策展人/研究員(curator)和教育人員認可的博物館學習模型傾向于將觀眾當作是小小考古學家,這種傾向在歐洲史前史的策展人中尤為流行。

新博物館學的傳播:功能導向的博物館構架

在考慮博物館主題是身份還是手段這個看似膚淺的矛盾關係之下,還潛藏著一個問題。總體來說,在20世紀70年代及之後的時間,大部分西方博物館因為第二次博物館革命消失了。在60年代的學生運動之後,為了應對重大的社會轉折,博物館開始重新審視自己的價值觀,他們開始用不同的方式參與到社會和觀眾中。長期以來,基於不同專業領域按等級來組織博物館的方式也開始轉向以社區為導向的服務。毫不意外,法國成為了這場運動中的先驅,儘管伴隨著顯著的本地或區域特性,新博物館學(nouvelle muséologie)開始迅速向全球傳播。到這個時期,構架博物館的總體原則是基於功能的,而不是根據藏品和相支撐的學科(圖4)。

圖4 1970年代“第二次博物館革命”(根據van Mensch, 2004)

原本在館長直接控制下的博物館員工傳播活動,現在和策展功能並置了。這些活動也被稱為公眾服務和呈現(public service and presentations),包括教育、展覽策劃、觀眾服務(導覽員、講解員)。在這種組織結構裡,名詞“curator”也被活用為動詞(收藏、傳播)。現在看來curator的主要工作是研究,他們許多人之前的工作代表的是專業化的典藏人員、檔案保管員、註冊人員。儘管curator仍然在展覽製作中有著重要的作用,但是他們不再處於領導的位置。最重要的是,博物館面向觀眾的展覽和活動不再直接反映幕後的博物館工作。跨學科的故事主題和敘事決定了陳列什麼藏品,各典藏部門(例如繪畫、紙質文物、紡織品、應用藝術等)並不擁有各自的展廳。

瑞華德學院:將博物館作為媒介的博物館學

博物館學:博物館化和文化遺產化過程的研究

現在我們可以很清楚地看到,博物館的核心功能已經成功互相關聯,同時也實現了可持續性的平衡。如果將博物館學定義為對其複雜功能的研究和理解,這是否合理?一方面的問題是,博物館學如何形成?是什麼塑造了它?它如何呈現自己?它將怎樣發展?另一方面,如何與博物館學合作?博物館學如何實現促進社會和科學進步的目標?我試著從另一個角度來理解這些問題。

在過去的很多年裡,存在著許多不同的博物館學定義。國際博物館協會發佈了一本非常實用的書——《博物館學的關鍵概念》。在那本書中,列舉了不下五種定義。既有非常宏觀的(任何與博物館有關聯的)概念,也有特別強調社會參與和政治導向的定義。後者與生態博物館、拉丁美洲社會解放運動、新博物館學有著緊密的聯繫。

在瑞華德學院(Reinwardt Academy),博物館學是研究生項目的正式名字,它是關於博物館化和文化遺產化過程的研究。博物館以及其他的組織實體,也是博物館學的研究物件。在這種視角下,博物館是一種有意義的重要的社會表達方式,是一個文化遺產產生的場域。而欲完全理解這一定義的核心,需要將不同的知識和學科結合起來,包括:歷史、倫理學、民族學、社會人類學、社會學、藏品保護、藏品管理、意義建構與傳播、文化領導力。如果將它們安排在一個邏輯框架中整理歸納,將可以把博物館功能改寫為遺產能力(圖5)。

圖5將博物館功能(根據van Mensch, 2004)重新定義為文化遺產能力

博物館化和文化遺產化的工作流程

當進一步分析過程方面的問題,我們有必要討論一下文化遺產和記憶活動的工作流程。從邏輯順序上來看,這一流程包括了四個步驟:選擇,保存(或者對於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資訊管理,提供接入。第五個維度,領導力和倫理是在四個步驟中都有的,目的是統一方向(圖6)。傳統的工作流程,獲取/選擇、保護(同時在資訊和實體層面)、分享,可以在這五個維度下得到一個完整但是仍有可改進空間的工作指南。任何文化遺產和博物館領域的職業培訓或教學策略,都應該將過程引入實踐中。如何以單獨的或合作的方式滿足這些領域的要求?需要哪些多邊知識才能理解其他領域的需求?如何進一步促進其發展?

圖6專業化處理文化遺產的核心過程

當我們描述專業化處理文化遺產博物館化和文化遺產化的主要步驟時,很容易忽略它們的目的。我們建立和維持博物館的目的究竟是什麼?國際博協對博物館的定義,從1946年開始至少經歷了8次修訂。明確地提到了為社會和社會發展服務,以及教育、欣賞、學習的功能。在一個更具包容性和更民主的文化視角下,博物館的定義應該為互動和參與的過程留出空間。

目前的組織模式遵循的是產出—消費的線性邏輯,公眾處在接收端的位置。但在今天的世界,越來越多的人希望博物館是一個意義建構的合作者。博物館在社會參與方面是有影響力的,在英國,博物館甚至改變了生活。為了保持有效性,文化遺產處理工作流程應該設定為一個環形,而不是線性(圖7)。博物館和文化遺產機構的傳播目的是為了得到回饋,這樣才能共同建構意義。假設博物館真的對觀眾的回應感興趣,其對觀眾、使用者和共同擁有者的影響,將在後續階段中體現。這需要博物館參與、反應、採納並適應整個過程。甚至在藏品收藏方面,是否選擇,或者是增加還是減少都可以成為共同建構意義過程的反應。這才是博物館應該做的事情。

圖7博物館工作過程的動態化

同時,文化遺產處理工作流程的每一個組成過程可以單獨設計成開放的參與式操作。這並不僅僅是一個理論框架,而是歐共體委員會在2015年委託的一項研究中得出的結果。這在歐洲的文化遺產組織參與式實踐中,有著深遠的影響。當中也包括了領導力的方面。

結語

回到最初的問題,是否有一個標準可以辨別荷蘭國家古物博物館是一個考古機構還是一個博物館。我認為答案是肯定的,但讓我們再進一步思考這個問題,在和觀眾的互動交流和回饋中,博物館表明自己具有成為一個不同於考古學傳播機構的潛力。正是因為博物館學的跨學科特徵,當我們理解了博物館化和文化遺產化的潛在過程,從一個實踐者的事業思考並批判性地參與到理論和實踐中,才可能將博物館和其他文化遺產機構從高等教育課程提升為獨立的研究物件。為使博物館更好地開展工作,博物館專業人員應該盡可能做好準備,例如賦予觀眾權力,邀請他們作為博物館的共同擁有者。如果博物館學是一門獨立的學科,那麼它應該是一門批判和反思的學科。

本文已獲得《博物院》雜誌授權,改編自《內容還是容器?作為學科的博物館學》,原文刊載於《博物院》雜誌2017年第3期。作者:裡默·R·克努普 阿姆斯特丹藝術大學瑞華徳學院 。譯者:許捷 浙江大學人文學院。

編輯:Double L

很少是來自有博物館背景的。在博物館活動中情況也一樣,現場總是擠滿了考古學家和類似想法的人。這種現象並不令人驚訝,大部分策展人/研究員(curator)和教育人員認可的博物館學習模型傾向于將觀眾當作是小小考古學家,這種傾向在歐洲史前史的策展人中尤為流行。

新博物館學的傳播:功能導向的博物館構架

在考慮博物館主題是身份還是手段這個看似膚淺的矛盾關係之下,還潛藏著一個問題。總體來說,在20世紀70年代及之後的時間,大部分西方博物館因為第二次博物館革命消失了。在60年代的學生運動之後,為了應對重大的社會轉折,博物館開始重新審視自己的價值觀,他們開始用不同的方式參與到社會和觀眾中。長期以來,基於不同專業領域按等級來組織博物館的方式也開始轉向以社區為導向的服務。毫不意外,法國成為了這場運動中的先驅,儘管伴隨著顯著的本地或區域特性,新博物館學(nouvelle muséologie)開始迅速向全球傳播。到這個時期,構架博物館的總體原則是基於功能的,而不是根據藏品和相支撐的學科(圖4)。

圖4 1970年代“第二次博物館革命”(根據van Mensch, 2004)

原本在館長直接控制下的博物館員工傳播活動,現在和策展功能並置了。這些活動也被稱為公眾服務和呈現(public service and presentations),包括教育、展覽策劃、觀眾服務(導覽員、講解員)。在這種組織結構裡,名詞“curator”也被活用為動詞(收藏、傳播)。現在看來curator的主要工作是研究,他們許多人之前的工作代表的是專業化的典藏人員、檔案保管員、註冊人員。儘管curator仍然在展覽製作中有著重要的作用,但是他們不再處於領導的位置。最重要的是,博物館面向觀眾的展覽和活動不再直接反映幕後的博物館工作。跨學科的故事主題和敘事決定了陳列什麼藏品,各典藏部門(例如繪畫、紙質文物、紡織品、應用藝術等)並不擁有各自的展廳。

瑞華德學院:將博物館作為媒介的博物館學

博物館學:博物館化和文化遺產化過程的研究

現在我們可以很清楚地看到,博物館的核心功能已經成功互相關聯,同時也實現了可持續性的平衡。如果將博物館學定義為對其複雜功能的研究和理解,這是否合理?一方面的問題是,博物館學如何形成?是什麼塑造了它?它如何呈現自己?它將怎樣發展?另一方面,如何與博物館學合作?博物館學如何實現促進社會和科學進步的目標?我試著從另一個角度來理解這些問題。

在過去的很多年裡,存在著許多不同的博物館學定義。國際博物館協會發佈了一本非常實用的書——《博物館學的關鍵概念》。在那本書中,列舉了不下五種定義。既有非常宏觀的(任何與博物館有關聯的)概念,也有特別強調社會參與和政治導向的定義。後者與生態博物館、拉丁美洲社會解放運動、新博物館學有著緊密的聯繫。

在瑞華德學院(Reinwardt Academy),博物館學是研究生項目的正式名字,它是關於博物館化和文化遺產化過程的研究。博物館以及其他的組織實體,也是博物館學的研究物件。在這種視角下,博物館是一種有意義的重要的社會表達方式,是一個文化遺產產生的場域。而欲完全理解這一定義的核心,需要將不同的知識和學科結合起來,包括:歷史、倫理學、民族學、社會人類學、社會學、藏品保護、藏品管理、意義建構與傳播、文化領導力。如果將它們安排在一個邏輯框架中整理歸納,將可以把博物館功能改寫為遺產能力(圖5)。

圖5將博物館功能(根據van Mensch, 2004)重新定義為文化遺產能力

博物館化和文化遺產化的工作流程

當進一步分析過程方面的問題,我們有必要討論一下文化遺產和記憶活動的工作流程。從邏輯順序上來看,這一流程包括了四個步驟:選擇,保存(或者對於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資訊管理,提供接入。第五個維度,領導力和倫理是在四個步驟中都有的,目的是統一方向(圖6)。傳統的工作流程,獲取/選擇、保護(同時在資訊和實體層面)、分享,可以在這五個維度下得到一個完整但是仍有可改進空間的工作指南。任何文化遺產和博物館領域的職業培訓或教學策略,都應該將過程引入實踐中。如何以單獨的或合作的方式滿足這些領域的要求?需要哪些多邊知識才能理解其他領域的需求?如何進一步促進其發展?

圖6專業化處理文化遺產的核心過程

當我們描述專業化處理文化遺產博物館化和文化遺產化的主要步驟時,很容易忽略它們的目的。我們建立和維持博物館的目的究竟是什麼?國際博協對博物館的定義,從1946年開始至少經歷了8次修訂。明確地提到了為社會和社會發展服務,以及教育、欣賞、學習的功能。在一個更具包容性和更民主的文化視角下,博物館的定義應該為互動和參與的過程留出空間。

目前的組織模式遵循的是產出—消費的線性邏輯,公眾處在接收端的位置。但在今天的世界,越來越多的人希望博物館是一個意義建構的合作者。博物館在社會參與方面是有影響力的,在英國,博物館甚至改變了生活。為了保持有效性,文化遺產處理工作流程應該設定為一個環形,而不是線性(圖7)。博物館和文化遺產機構的傳播目的是為了得到回饋,這樣才能共同建構意義。假設博物館真的對觀眾的回應感興趣,其對觀眾、使用者和共同擁有者的影響,將在後續階段中體現。這需要博物館參與、反應、採納並適應整個過程。甚至在藏品收藏方面,是否選擇,或者是增加還是減少都可以成為共同建構意義過程的反應。這才是博物館應該做的事情。

圖7博物館工作過程的動態化

同時,文化遺產處理工作流程的每一個組成過程可以單獨設計成開放的參與式操作。這並不僅僅是一個理論框架,而是歐共體委員會在2015年委託的一項研究中得出的結果。這在歐洲的文化遺產組織參與式實踐中,有著深遠的影響。當中也包括了領導力的方面。

結語

回到最初的問題,是否有一個標準可以辨別荷蘭國家古物博物館是一個考古機構還是一個博物館。我認為答案是肯定的,但讓我們再進一步思考這個問題,在和觀眾的互動交流和回饋中,博物館表明自己具有成為一個不同於考古學傳播機構的潛力。正是因為博物館學的跨學科特徵,當我們理解了博物館化和文化遺產化的潛在過程,從一個實踐者的事業思考並批判性地參與到理論和實踐中,才可能將博物館和其他文化遺產機構從高等教育課程提升為獨立的研究物件。為使博物館更好地開展工作,博物館專業人員應該盡可能做好準備,例如賦予觀眾權力,邀請他們作為博物館的共同擁有者。如果博物館學是一門獨立的學科,那麼它應該是一門批判和反思的學科。

本文已獲得《博物院》雜誌授權,改編自《內容還是容器?作為學科的博物館學》,原文刊載於《博物院》雜誌2017年第3期。作者:裡默·R·克努普 阿姆斯特丹藝術大學瑞華徳學院 。譯者:許捷 浙江大學人文學院。

編輯:Double 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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