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捷佳偉創IPO質檢得71分:“巧合”的第一大客戶寶座和關聯交易

日前, 新三板企業深圳市捷佳偉創新能源裝備股份有限公司(代碼:833708, 簡稱“捷佳偉創”)更新了招股說明書, 擬登陸創業板, 公開發行新股8000萬股, 不低於發行後總股本的比例為25%。

捷佳偉創經營情況如何?其IPO之路會是高歌猛進還是將折戟沉沙?

IPO日報按照特有的獨創標準, 從主體資格、獨立性、持續經營能力、成長性、規範運作、募投專案共計六個方面對捷佳偉創做了一個全面質檢, 給予其綜合得分71分的評價。

主體資格:得分7分(總分10分)

扣分理由:代持頻現為哪般?

捷佳偉創系由有限責任公司整體改制為股份有限公司,

其有限責任公司主體資格草創於2007年, 迄今已逾10年。

2007年6月, 捷佳偉創設立時, 股東伍波與張勇在捷佳偉創的股權分別由其親戚曹克勤和吳奇代為持有;2008年3月, 代持關係解除, 此為第一次代持。

2007年底, 蔣柳健、余仲、左國軍、張勇、伍波5人決定邀請曾在電子科技集團第四十八研究所擔任所長助理並于2007年1月離職的李時俊加入公司, 李時俊當時對捷佳偉創的產品及未來業務發展持保留態度, 為展示吸引合作夥伴的誠意, 2008年3月, 上述5人將其合計持有捷佳有限12%的出資額轉讓給李時俊的親屬李果山。 李果山未實際支付任何股權轉讓對價, 系李果山為上述5位股東代持股權, 待李時俊有意參與時由李果山向其轉讓。 此為第二次代持。

2010年, 李時俊決定加入捷佳偉創, 蔣柳健、余仲、左國軍、伍波和張勇將李果山持有的10.18%的股權轉讓給了李時俊。

獨立性:得分14分(總分20分)

扣分理由:天合集團與捷佳偉創有系列“巧合”和關聯交易

IPO日報發現, 2014年, 天合集團是捷佳偉創占比7.73%的第四大客戶群體, 2015年, 其躍升至第一大客戶, 然後穩坐第一大客戶寶座至今, 在此期間, 天合集團所占銷售份額穩定在20%-30%的區間。

巧合的是, 正是在2014年, 捷佳偉創將全資子公司湖北弘元的51%股權轉讓給常州天合(天合集團企業之一), 此舉既實現了湖北弘元的出表(即不納入合併報表範圍), 又與天合集團躍升至第一大客戶並維持該現狀3年至今的事實驚人的巧合, 如今, 湖北弘元已更名為湖北天合光能。 其背後是否存在招股說明書未予以揭示的商業目的?

持續經營能力:得分16分(總分20分)

扣分理由:最新經營流量巨虧, 創始人辭世影響存疑

捷佳偉創2014至今, 連續4年盈利, 且不斷增長, 2015年和2016年淨利潤累計達1.54億, 滿足創業板相應的財務資料要求。

然而, 捷佳偉創2017年最新一期的經營活動現金流量淨額為-1.47億元, 可見今年1-6月銷售收入的實現方式更多體現為應收賬款的增加, 這或許將給企業的現金流帶來了一定的壓力。

與此同時, 記者發現, 距離2017年10月20日捷佳偉創上報材料的3個月前, 其主要創始人、前法定代表人、前董事長蔣柳健驟然辭世, 享年53歲。 蔣柳健是2007年公司初創時的主要創始人, 在逝世前, 一直穩居第一大股東的地位, 在其身故之後, 其股份繼承情況如下:

其配偶梁美珍持股11.85%,2個子女分別各持股5.93%,因其子女均未成年,其股份由梁美珍暫代管理,梁美珍實際控制持股比例約為23.7%。梁美珍與現任董事長余仲、董事左國軍簽署了一致行動協議,共同構成實際控制人。

創始人的驟然離世,將對公司的未來經營和戰略方向產生何種影響?

成長性:得分12分(總分20分)

扣分理由:行業熱度漸消,收入毛利波動

光伏產業作為一個早已進入公眾視野的行業,也算是“李杜詩篇萬口傳,至今已覺不新鮮”,在經歷了2011年-2013年的激烈調整期之後,該行業在2013年開始出現了一定回暖。

現階段,我國的光伏產業已基本擺脫了無序競爭的局面,光伏行業競爭回歸到提高轉換效率和降低生產成本。根據產品週期理論,光伏行業已漸漸邁入成熟期,藍海泛紅,相應加劇了行業競爭。

眾所周知,光伏行業存在一個固有的特點:依賴政策扶持,但時至今日,國家已減少了財政資金的直接扶持,這無疑對於光伏行業來說是一個利空消息。

IPO日報查閱捷佳偉創招股說明書發現,其2015年營業收入及毛利水平均有所下滑,經營業績出現波動。另外,捷佳偉創2014年-2016年綜合毛利率分別為36.54%、30.52%、35.33%,其中主營業務毛利率分別為38.11%、33.05%、37.42%,並未體現科技行業逐步提升的成長趨勢。

與此同時,記者發現:根據捷佳偉創更改過的收入確認模式,待客戶驗收之後方確認收入,該週期一般為7-12個月,同時也有可能延長至12個月以後。

記者測算發現,當年收入中,當年簽訂合同比例2014-2017年分別為:11.04%、26.83%、40.36%、0.36%。其中,2016年占比明顯偏多,對於2016-2017年收入確認是否存在跨期,是否提前至2016年確認收入,捷佳偉創未有明確說明。

規範運作:得分17分(總分20分)

扣分理由:疑似有抽逃出資“前科”

申報稿顯示,2009年12月,公司股東以現金形式等比例增加註冊資本2900萬元,其中深圳捷佳創、李果山、伍波和張勇以每註冊資本一元的價格分別增資1972萬元、348萬元、290萬元和290萬元。資金來源為協力廠商過橋借款,增資完成後,深圳捷佳創委託捷佳偉創代為向協力廠商付款2900萬元,從而形成了捷佳偉創對深圳捷佳創2900萬元的其他應收款,同時形成了李果山、伍波和張勇對深圳捷佳創348萬、290萬和290萬的借款。

彼時公司法和刑法尚未修訂,實繳制的法律規定對抽逃出資的行為進行嚴厲打擊,此次2900萬元的增資行為,是否涉嫌重大抽逃出資?

對此,上海駿豐律師事務所王建新律師表示,存在此種可能,但如果上述劃出款項基於真實存在的應收賬款關係,則不構成抽逃出資。是否認定為抽逃出資,尚需其他證據佐證。

募投項目:得分5分(總分10分)

扣分理由:大額募集資金用於補充流動資金,研發投入較少

根據捷佳偉創的IPO募資計畫,其共募資約6.14億元,其中用於補充流動資金約2.8億元,占比約45.60%,用於研發中心建設約為0.46億元,約占7.49%。

有業內人士表示,該募資計畫對於研發的投入過低,與其“先進製造業”的自我定位不完全符合。

記者發現,捷佳偉創在報告期內對銀行產品均進行了短期投資,2015年、2016年收回投資收到的現金均為9000萬元。

業內人士表示,“對此我們通常解讀為:企業缺少投資回報率高於銀行理財產品利率的專案,所以傾向于投資銀行理財產品。”

既然有閒散資金進行短期理財操作,捷佳偉創又有多少公開募資的緊迫性?

其配偶梁美珍持股11.85%,2個子女分別各持股5.93%,因其子女均未成年,其股份由梁美珍暫代管理,梁美珍實際控制持股比例約為23.7%。梁美珍與現任董事長余仲、董事左國軍簽署了一致行動協議,共同構成實際控制人。

創始人的驟然離世,將對公司的未來經營和戰略方向產生何種影響?

成長性:得分12分(總分20分)

扣分理由:行業熱度漸消,收入毛利波動

光伏產業作為一個早已進入公眾視野的行業,也算是“李杜詩篇萬口傳,至今已覺不新鮮”,在經歷了2011年-2013年的激烈調整期之後,該行業在2013年開始出現了一定回暖。

現階段,我國的光伏產業已基本擺脫了無序競爭的局面,光伏行業競爭回歸到提高轉換效率和降低生產成本。根據產品週期理論,光伏行業已漸漸邁入成熟期,藍海泛紅,相應加劇了行業競爭。

眾所周知,光伏行業存在一個固有的特點:依賴政策扶持,但時至今日,國家已減少了財政資金的直接扶持,這無疑對於光伏行業來說是一個利空消息。

IPO日報查閱捷佳偉創招股說明書發現,其2015年營業收入及毛利水平均有所下滑,經營業績出現波動。另外,捷佳偉創2014年-2016年綜合毛利率分別為36.54%、30.52%、35.33%,其中主營業務毛利率分別為38.11%、33.05%、37.42%,並未體現科技行業逐步提升的成長趨勢。

與此同時,記者發現:根據捷佳偉創更改過的收入確認模式,待客戶驗收之後方確認收入,該週期一般為7-12個月,同時也有可能延長至12個月以後。

記者測算發現,當年收入中,當年簽訂合同比例2014-2017年分別為:11.04%、26.83%、40.36%、0.36%。其中,2016年占比明顯偏多,對於2016-2017年收入確認是否存在跨期,是否提前至2016年確認收入,捷佳偉創未有明確說明。

規範運作:得分17分(總分20分)

扣分理由:疑似有抽逃出資“前科”

申報稿顯示,2009年12月,公司股東以現金形式等比例增加註冊資本2900萬元,其中深圳捷佳創、李果山、伍波和張勇以每註冊資本一元的價格分別增資1972萬元、348萬元、290萬元和290萬元。資金來源為協力廠商過橋借款,增資完成後,深圳捷佳創委託捷佳偉創代為向協力廠商付款2900萬元,從而形成了捷佳偉創對深圳捷佳創2900萬元的其他應收款,同時形成了李果山、伍波和張勇對深圳捷佳創348萬、290萬和290萬的借款。

彼時公司法和刑法尚未修訂,實繳制的法律規定對抽逃出資的行為進行嚴厲打擊,此次2900萬元的增資行為,是否涉嫌重大抽逃出資?

對此,上海駿豐律師事務所王建新律師表示,存在此種可能,但如果上述劃出款項基於真實存在的應收賬款關係,則不構成抽逃出資。是否認定為抽逃出資,尚需其他證據佐證。

募投項目:得分5分(總分10分)

扣分理由:大額募集資金用於補充流動資金,研發投入較少

根據捷佳偉創的IPO募資計畫,其共募資約6.14億元,其中用於補充流動資金約2.8億元,占比約45.60%,用於研發中心建設約為0.46億元,約占7.49%。

有業內人士表示,該募資計畫對於研發的投入過低,與其“先進製造業”的自我定位不完全符合。

記者發現,捷佳偉創在報告期內對銀行產品均進行了短期投資,2015年、2016年收回投資收到的現金均為9000萬元。

業內人士表示,“對此我們通常解讀為:企業缺少投資回報率高於銀行理財產品利率的專案,所以傾向于投資銀行理財產品。”

既然有閒散資金進行短期理財操作,捷佳偉創又有多少公開募資的緊迫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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