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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高報告”點名證券大案:詳釋“老鼠倉”,直指嚴懲重點

3月12日上午,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第三次全體會議的兩項重要日程就是聽取最高人民法院院長周強關於最高人民法院工作的報告、聽取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長曹建明關於最高人民檢察院工作的報告。

俗稱, 全國人大會議聽取“兩高報告”。

兩高報告顯示, 2016年最高法審結股權、證券、期貨、票據、保險等糾紛案件124.8萬件, 維護了資本市場秩序, 防範了金融風險。 兩高還著重加強了對新情況新問題的司法應對, 積極回應“互聯網+”背景下群眾關切, 妥善審理涉及互聯網金融、電子商務等新類型案件。

然而, 證券君更為關心的是兩高報告中還提及了資本市場上的3件大案要案。

3月12日, 十二屆全國人大五次會議在北京人民大會堂舉行第三次全體會議, 聽取和審議最高人民法院工作報告和最高人民檢察院工作報告。 分別作完工作報告後, 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長曹建明和最高人民法院院長周強握手。

中國青年報 李雋輝 圖

3大證券要案被兩高報告提及

你肯定會猜究竟是哪3件大案要案呢?第一號大案又是什麼呢?我相信, 聰明機智如你, 你一定會想到兩高報告中提及的一號大案要案非“徐翔等操縱證券市場案”莫屬。

徐翔等操縱證券市場案是指徐翔等人與十三家上市公司的董事長或實際控制人合謀利用資訊優勢操縱證券市場系列案, 包括一個主案(即徐翔、王巍、竺勇操縱證券市場案)和十三個分案。

2017年1月23日, 山東省青島市中級人民法院對主案進行了一審宣判。 判定認定徐翔、王巍、竺勇犯操縱證券市場罪, 分別判處有期徒刑五年六個月、有期徒刑三年、有期徒刑二年緩刑三年,

並處罰金。 宣判後, 徐翔等人未上訴。

讀者諸君, 我知道你依然很不盡興, 徐翔案的分案有什麼進展呢?兩高報告稱, 目前徐翔案的各個分案已陸續開庭審理。

這十三起分案, 實際上就對應了十三家上市公司, 而合謀人很多已經辭任公司董事長一職, 以實際控制人的身份隱居幕後, 有的公司甚至已經易主。

另一起資本市場的大案, 當屬通化金馬原董事長閆永明案。

2016年12月22日, 吉林省通化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紅通”人員閆永明職務侵佔案, 並當庭作出判決, 以職務侵佔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 緩刑三年。 宣判後, 閆永明未上訴。

閆永明位列百名“紅通”名單第5。 他是一個“神人”, 也是一個會講資本故事的大拿。

然而, 他的故事曲折神奇, 很難講得清楚。 我撿關鍵的資訊跟你說一些。

閆永明, 別名劉陽, 他的具體出生年月不詳, 不是因為查不到, 而是因為公開信息太荒唐。 可以查到的資訊是閆永明擁有3個不同的身份證, 分別顯示其出生年月是1971年6月、1969年6月或1972年10月。

究竟有沒有一個是真的?目前, 我還真的不知道。 他曾經是上市公司吉林通化金馬的董事長、實際控制人。 閆永明曾一度被塑造為“中國偉哥第一人”, 從通化金馬成功套現後於2001年逃亡紐西蘭, 後來被紅色通緝令通緝。

紐西蘭當地媒體曾報導, 閆永明在潛逃紐西蘭後累計在紐西蘭賭場參賭超過20億, 曾創下一天連賭超過15小時, 一個半小時內輸掉超過2000萬元人民幣等多項紀錄。

他揮霍的錢財來自於從上市公司通化金馬的套現。

在兩高報告中提到的第三起資本市場要案則是“伊世頓公司操作期貨市場案”。

2016年7月, 上海市人民檢察院第一分院以涉嫌操縱期貨市場罪, 依法對伊世頓公司及其直接責任人員高燕等人提起訴訟。 目前, 案件正在審理中。

伊世頓公司操作期貨市場案簡單地說是這樣的:2005年6月至7月, 伊世頓公司利用逃避期貨公司資金和持倉驗證等非法手段獲取的交易速度優勢, 濫用高頻程式化交易, 操縱中證500股指期貨主力合約、滬深300股指期貨主力合約, 獲取非法利益3.89億餘元。

最高檢專門解釋“老鼠倉”

除了這些大案外, 最高檢的工作報告還對上述案件涉及到的一些專業用語, 以附件的形式進行了特別說明。

“老鼠倉”,這一說法在證監會的新聞發佈會上多次提及,證監會的表述是“利用未公開信息交易違法行為(俗稱老鼠倉)”。最高檢則對此有了更為豐富和明確的闡述:老鼠倉是指一些證券公司、基金公司等金融機構從業人員,利用因職務便利知悉的法定內幕資訊以外的其他未公開經營資訊,如本單位受委託管理資金的交易資訊等,違規從事相關交易活動,謀取非法利益或轉嫁風險,嚴重破壞金融秩序、損害投資者利益的行為。

注意了,謀取非法利益只是老鼠倉的一個表現,轉嫁風險同樣也是老鼠倉。這一點與內幕交易中避免損失有類似之處。

最高檢以轟動一時的馬樂案為例,來說明什麼是“老鼠倉”,並且稱之為典型案件。

2011年3月至2013年5月,馬樂在擔任博時精選股票證券投資基金經理期間,利用其掌控的未公開信息,從事與該資訊相關的證券交易活動,買賣股票76只,累計成交10.5億餘元,非法獲利1912萬餘元。

最值得一說的是,為了此案,檢察機關可謂是費盡周折,越挫越勇,將官司打到了最高院。

劇情是這樣的:深圳市人民檢察院向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指控被告人馬樂構成利用未公開信息交易罪,情節特別嚴重。但深圳市中院的判決令深圳市檢察院很生氣,於是向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提出抗訴,認為量刑明顯不當,廣東省檢察院予以支持。

然而,廣東省高院駁回了深圳市檢察院的抗訴。一氣之下,廣東省檢察院出大招了,提請最高檢抗訴。最後,檢察部門終於打贏了這場硬仗,最高院作出的再審終審判決採納了最高檢的抗訴意見,馬樂初審判決中的緩刑被取消,罰款金額也有所增加。

兩高將在何處用力?

證券君還注意到,2016年兩高都在環境保護、智慧財產權保護方面投入了大量司法資源,主要是服務於綠色發展和創新驅動發展。

2016年,各級法院審結一審環境資源案件13.3萬件,2016年,各級法院審結一審智慧財產權案件14.7萬件。

在智慧財產權方面的典型案例,比如依法審理“喬丹”商標爭議系列案件。

IPO已經過會等待發行的喬丹體育,是最高院報告提到的一家擬上市公司。最高院去年4月,提審美國籃球明星邁克爾·喬丹與喬丹體育有關商標爭議行政糾紛案,同年12月作出終審判決,認為相關商標案件,因爭議商標的註冊損害了邁克爾·喬丹對“喬丹”享有的在先姓名權,違反商標法規定,應予撤銷。

上面的都是過去時,現在你要打起十二分的精神,仔細看看最高檢2017年重點要做哪些事,也許你已經踩了紅線。

2017年,最高檢重點工作之一就是,將突出懲治破壞市場經濟秩序、侵犯智慧財產權、侵佔專項補貼資金等刑事犯罪,嚴肅查處企業兼併重組、重大工程建設、棚戶區改造、退耕還林還湖還草等環節職務犯罪。積極參與互聯網金融風險專項整治,嚴懲非法集資等涉眾型經濟犯罪以及洗錢、地下錢莊、網路傳銷犯罪,嚴懲“老鼠倉”等證券期貨領域犯罪。正確把握處理產權和經濟糾紛的司法政策,嚴格規範涉案財產處置的法律程式,嚴肅查處侵害企業產權犯罪,推進產權保護法制化,保護企業家精神。

看到這裡,你還想僥倖嗎?還能心存僥倖嗎?

你真的不用心存一點兒僥倖,所有的僥倖都是多餘的。因為現在立案容易了、查案容易了,執行也更容易了。你不信嗎?

隨著進一步深化立案登記制改革,目前立案難問題已經得到非常大的改觀。現在是“確保有案必立、有訴必理”,並且簡化立案程式。2016年,全國法院當場登記立案率超過95%。

“查人找物”也更容易了。最高法已經與公安部、國家工商總局、中國人民銀行、證監會等10多個部門建立網路執行查控系統,對存款、房屋、車輛、證券類主要財產形式“一網打盡”,執行法官足不出戶即可依法查詢被執行人財產和相關資訊。

司法拍賣也是更為方便,去年各級法院累計網拍43萬餘次,成交額2700多億元,成交率達到90.1%,還為當事人節省傭金81億元,既提高了財產變現率,又遏制了拍賣中的腐敗。如果你攤上了事兒,這可能是唯一值得慶倖的事情。

老賴也會感到寸步難行。最高法會同國家發改委等40多個部門完善工作機制,使失信人“一處失信、處處受限”。2016年限制628萬人次購買機票,限制229萬人次乘坐高鐵。

有沒有更厲害的新招式呢?我想是有的,你要不要以身試法?記得把試後體驗告訴我,我作為負面典型寫出來警醒後人。你也算為資本市場健康發展做了積極的貢獻。

以附件的形式進行了特別說明。

“老鼠倉”,這一說法在證監會的新聞發佈會上多次提及,證監會的表述是“利用未公開信息交易違法行為(俗稱老鼠倉)”。最高檢則對此有了更為豐富和明確的闡述:老鼠倉是指一些證券公司、基金公司等金融機構從業人員,利用因職務便利知悉的法定內幕資訊以外的其他未公開經營資訊,如本單位受委託管理資金的交易資訊等,違規從事相關交易活動,謀取非法利益或轉嫁風險,嚴重破壞金融秩序、損害投資者利益的行為。

注意了,謀取非法利益只是老鼠倉的一個表現,轉嫁風險同樣也是老鼠倉。這一點與內幕交易中避免損失有類似之處。

最高檢以轟動一時的馬樂案為例,來說明什麼是“老鼠倉”,並且稱之為典型案件。

2011年3月至2013年5月,馬樂在擔任博時精選股票證券投資基金經理期間,利用其掌控的未公開信息,從事與該資訊相關的證券交易活動,買賣股票76只,累計成交10.5億餘元,非法獲利1912萬餘元。

最值得一說的是,為了此案,檢察機關可謂是費盡周折,越挫越勇,將官司打到了最高院。

劇情是這樣的:深圳市人民檢察院向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指控被告人馬樂構成利用未公開信息交易罪,情節特別嚴重。但深圳市中院的判決令深圳市檢察院很生氣,於是向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提出抗訴,認為量刑明顯不當,廣東省檢察院予以支持。

然而,廣東省高院駁回了深圳市檢察院的抗訴。一氣之下,廣東省檢察院出大招了,提請最高檢抗訴。最後,檢察部門終於打贏了這場硬仗,最高院作出的再審終審判決採納了最高檢的抗訴意見,馬樂初審判決中的緩刑被取消,罰款金額也有所增加。

兩高將在何處用力?

證券君還注意到,2016年兩高都在環境保護、智慧財產權保護方面投入了大量司法資源,主要是服務於綠色發展和創新驅動發展。

2016年,各級法院審結一審環境資源案件13.3萬件,2016年,各級法院審結一審智慧財產權案件14.7萬件。

在智慧財產權方面的典型案例,比如依法審理“喬丹”商標爭議系列案件。

IPO已經過會等待發行的喬丹體育,是最高院報告提到的一家擬上市公司。最高院去年4月,提審美國籃球明星邁克爾·喬丹與喬丹體育有關商標爭議行政糾紛案,同年12月作出終審判決,認為相關商標案件,因爭議商標的註冊損害了邁克爾·喬丹對“喬丹”享有的在先姓名權,違反商標法規定,應予撤銷。

上面的都是過去時,現在你要打起十二分的精神,仔細看看最高檢2017年重點要做哪些事,也許你已經踩了紅線。

2017年,最高檢重點工作之一就是,將突出懲治破壞市場經濟秩序、侵犯智慧財產權、侵佔專項補貼資金等刑事犯罪,嚴肅查處企業兼併重組、重大工程建設、棚戶區改造、退耕還林還湖還草等環節職務犯罪。積極參與互聯網金融風險專項整治,嚴懲非法集資等涉眾型經濟犯罪以及洗錢、地下錢莊、網路傳銷犯罪,嚴懲“老鼠倉”等證券期貨領域犯罪。正確把握處理產權和經濟糾紛的司法政策,嚴格規範涉案財產處置的法律程式,嚴肅查處侵害企業產權犯罪,推進產權保護法制化,保護企業家精神。

看到這裡,你還想僥倖嗎?還能心存僥倖嗎?

你真的不用心存一點兒僥倖,所有的僥倖都是多餘的。因為現在立案容易了、查案容易了,執行也更容易了。你不信嗎?

隨著進一步深化立案登記制改革,目前立案難問題已經得到非常大的改觀。現在是“確保有案必立、有訴必理”,並且簡化立案程式。2016年,全國法院當場登記立案率超過95%。

“查人找物”也更容易了。最高法已經與公安部、國家工商總局、中國人民銀行、證監會等10多個部門建立網路執行查控系統,對存款、房屋、車輛、證券類主要財產形式“一網打盡”,執行法官足不出戶即可依法查詢被執行人財產和相關資訊。

司法拍賣也是更為方便,去年各級法院累計網拍43萬餘次,成交額2700多億元,成交率達到90.1%,還為當事人節省傭金81億元,既提高了財產變現率,又遏制了拍賣中的腐敗。如果你攤上了事兒,這可能是唯一值得慶倖的事情。

老賴也會感到寸步難行。最高法會同國家發改委等40多個部門完善工作機制,使失信人“一處失信、處處受限”。2016年限制628萬人次購買機票,限制229萬人次乘坐高鐵。

有沒有更厲害的新招式呢?我想是有的,你要不要以身試法?記得把試後體驗告訴我,我作為負面典型寫出來警醒後人。你也算為資本市場健康發展做了積極的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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