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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次賠付的重疾險是否值得買?保險產品好難選 避坑成重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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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疾險一直是關注度比較高的保險產品, 在重疾險領域衍生了很多產品形態,

其中比較常見的是定期/終身重疾險、消費/返還重疾險, 常見的賠付方式大多是重疾一次賠付, 輕症2次或以上賠付。

很多人禁不住要問有沒有重症多次賠付的保險產品?

答案是確定的, 有!

什麼是重症多次賠付?

重症多次賠付意味著一旦發生重症可以在獲得賠付後, 保障繼續有效, 第二次發生重症依然可以賠付。

這樣的通俗解釋是沒錯的, 但不夠嚴謹, 其中的很多賠付規則並沒有說明白, 而這是我們今天要說的重點。

如何觸動多次賠付?

要觸動多次賠付, 對於投保人來說需要滿足兩個比較常見的條件:疾病種類, 重疾發生時間。 關於這兩點, 我們多花點時間詳細說明。

疾病種類分組

多次賠付的重疾險產品會將合同條款中覆蓋的所有疾病進行分類,

嚴格來說是“分組”, 這種分組主動權在保險公司。 對於投保人來說影響確實非常大的。

投保人第一次患保險合同包含的重疾, 保險公司會進行賠付。

如果投保人極其不幸的又一次患了重疾, 那麼此時再進行理賠, 必須要滿足這個條件(必須條件), 第二次重疾要與第一次發生的重疾在不同的組別中, 同理於接下來的重疾。

關於這一點, 我們只能寄希望於保險公司對可能發生的重大疾病“合理分組”, 通過產品設計的主動干預提升第二次重疾發生的賠付幾率。

重症發生時間

我們大家都知道, 一次賠付的重疾險產品等待期基本在90天/180天, 那麼多次賠付的等待期是如何規定的呢?

關於N+1次賠付的重疾險產品, 等待期也有N次哦。 這個問題怎麼理解?同理于一次賠付重疾險, 第一次患病賠付必須是等待期滿;有別于一次賠付重疾險, 多次賠付的重疾險如果要進行第二次重疾賠付, 須與首次間隔一年, 同理於第三次......

看到這裡, 相信大家已經明白了多次賠付重疾險的賠付準則(以保險合同涵蓋重疾前提), 這裡簡單總結下。

1、第一次重疾賠付:等待期滿

2、第二次重疾賠付:需與首次重疾間隔365天(有一些產品做到了180天)且與首次重疾不同組別。

由此可見, 獲得第二次重疾賠付的概率有, 但微乎其微。 而且保險合同中關於疾病的分組對於投保人來說會處於比較被動的位置。

多次賠付重疾險要不要買?

但依然有很多人說,

我還是想選擇多次賠付的重疾險產品。 我這裡給出幾點篩選多次賠付重疾產品的選擇建議。

如何選擇多次賠付重疾?

選擇疾病種類分組比較合理的保險產品。 (這一點不太可控)

盡可能選擇兩種重疾賠付等待期較短的。 (這一點不難)

80種重大疾病, 四組可三次賠付;

28種輕症疾病, 三組可三次賠付。 值得一提的是包含了高發的原位癌、輕微腦中風、不典型的急性心肌梗塞;

已按照合同約定給付首次重大疾病保險金的情況下, 二次重疾賠付與首次重疾間隔滿180天即可(這一點可謂良心)。 (點擊二維碼瞭解產品詳情)。

小結

多次賠付重疾, 在某種程度上迎合了部分消費者對於“患了一次重疾, 難以繼續投保重疾險產品”的憂慮。

但這種理論上的發生率, 就如同足球上的出線存在理論可能一樣。

畢竟, 一生身患兩次重疾的概率, 無異於隨機彩票一注中百萬。

重疾險的選擇重點依然要回到保額充足這個層面。

生活, 沒有多幸運, 也沒多不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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