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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文 · 心情 ∣《易中天:春來不是讀書天》

春天到了。

春來不是讀書天。 春天裡誘惑太多:天街小雨潤如酥, 草色遙看近卻無;幾處早鶯爭暖樹, 誰家新燕啄春泥。 春天裡應該去遠足,

去踏青。 當然, 最應該的還是談戀愛。 就連小動物都知道, 春天是戀愛的季節。 所以, 春天即便要讀書, 也只該讀情書。

但, 春天裡讀不得書, 其他時候就讀得麼?也讀不得的。 春來不是讀書天, 夏日炎炎正好眠, 秋有蚊蟲冬有雪, 收拾書本好過年。 沒什麼讀書的季節。

讀書也未必有什麼用。

“書中自有黃金屋”云云, 不過是一幫窮酸秀才編出來自欺欺人的鬼話。 窮酸秀才們總是要編出諸如此類的鬼話來哄騙自己的, 否則他們的書便讀不下去。

當然, 極個別靠讀書讀發達了的人也有, 但這並不能證明讀書有用。 因為他們一旦升了官發了財, 先前讀過的書便都束之高閣了。 可見還是沒有用。

那我們為什麼還要讀書?

或者說, 讀書的理由是什麼?

我不知道別人是為什麼。 在我自己, 則是因為害怕。

一個人的童年, 大約難免是要伴隨著恐懼的。 如果他還曾經有過在黑暗中獨處的經歷, 這種體驗就會更加刻骨銘心。

記得小時候, 最不喜歡或者說最害怕的事情, 就是到了晚上媽媽還不回家。 所以, 一到太陽下山, 我就會站在路燈下等媽媽。 那時正好在搞“政治運動”, 我媽媽雖然只是一個小職員, 也不能按時下班的, 因此我常常在路燈下一站就是幾個小時。 當時負責看管我的三姨還是個中學生。 她這個大姑娘拿我這個小男孩毫無辦法,

怎麼哄也哄不回去, 直到她後來學會了講故事。

講故事, 大概是人類克服恐懼最古老的辦法了。

恐懼是人類一種不可磨滅的遠古記憶。 正如嬰兒落地的第一反應是放聲大哭, 人對世界的第一體驗也是恐懼。 對於初萌的人類來說, 世界是美好的, 更是恐怖的。 它固然有溫暖的陽光、和順的風雨、可口的野味, 卻也有狼蟲虎豹、凶禽猛獸、水怪林妖。 尤其是一到晚上, 它就變得猙獰恐怖、陰森殘忍、鬼哭狼嚎。 赤身裸體一無所有的人類只能躲進洞穴, 相互偎依在火堆旁苦熬, 不知那漫漫長夜何時才是盡頭。

長夜這個概念就是那時形成的吧?如果那夜晚很美好, 人們只會嫌“春宵苦短”, 不會說長夜難明。 夜長夢多啊!

這時, 年長的人大約就會講故事了。

詩是我們悲哀時的催眠曲, 故事也是我們恐懼時的鎮靜劑。

誰都知道, 人們講故事最多的時候是晚上, 而晚上的故事中最吸引人的又是鬼故事(恐怖故事)。 黑暗中聽一個人講鬼故事, 那種體驗是驚心動魄卻又極具快感的。 幾乎沒有人能抵禦那擋不住的誘惑。 向著荒蠻的外部世界,也向著脆弱的內心世界。

故事一講開頭,就止不住了。於是又有了別的故事:神奇的故事,美麗的故事,悲壯的故事,感傷的故事。當然,仍然還有恐怖的故事。

後來,又有了書。有了講故事的書,也有了不講故事的書。

沒有人會愚蠢到把書等同於故事,但據我個人的經驗,讀書的愛好卻多半開始於聽故事。

一個人,如果從小就特別愛聽故事,那麼他長大以後也多半會愛讀書。我之所以要說特別,是因為幾乎沒有不愛聽故事的小孩,但特別愛和一般的喜歡還是有區別。特別愛聽故事的孩子不會滿足于只聽大人講,他還會想辦法自己找故事來聽。

最會講故事的是誰呢?

是書。

於是,他就會養成讀書的習慣,成為一個讀書人。如果他不但愛聽故事,也愛講故事,那他就還有可能成為一個作家,一個寫書的人。

我現在好歹可以算是一個讀書人甚至寫書人了。但我仍然愛聽故事,尤其是愛聽鬼故事。

我最愛看的書是偵探小說,而看過以後終身難忘的,則是兩個英國作家講的兩個恐怖的故事:《巴斯克維爾的獵犬》和《隱身人》。記得那是上中學時,一天夜裡讀完《隱身人》,竟不敢走出房門去上廁所,因為我不知道那隱身人是否就站在門口。

也就在那一刻,我突然明白了,原來世界上最可怕的不是看得見的東西,而是看不見的東西。書的好處,就是能把看不見的變成看得見的。從此,每當黑暗包圍恐懼襲來,我便讀書。而且,正是因為讀書,我還變得喜歡一個人獨處,哪怕窗外北風呼嘯,一團漆黑。我不再是路燈下等著媽媽回家的小男孩,也不在乎是不是有很多人和我在一起。當然,我也不一定要讀故事書。

不過,這似乎不該是春天裡講的話。

其實,春天正是讀書天。春夜裡即便鬧鬼,那施施然前來造訪的,也多半是帥呆酷斃的男鬼或美豔絕倫的女鬼,怕什麼呢!

向著荒蠻的外部世界,也向著脆弱的內心世界。

故事一講開頭,就止不住了。於是又有了別的故事:神奇的故事,美麗的故事,悲壯的故事,感傷的故事。當然,仍然還有恐怖的故事。

後來,又有了書。有了講故事的書,也有了不講故事的書。

沒有人會愚蠢到把書等同於故事,但據我個人的經驗,讀書的愛好卻多半開始於聽故事。

一個人,如果從小就特別愛聽故事,那麼他長大以後也多半會愛讀書。我之所以要說特別,是因為幾乎沒有不愛聽故事的小孩,但特別愛和一般的喜歡還是有區別。特別愛聽故事的孩子不會滿足于只聽大人講,他還會想辦法自己找故事來聽。

最會講故事的是誰呢?

是書。

於是,他就會養成讀書的習慣,成為一個讀書人。如果他不但愛聽故事,也愛講故事,那他就還有可能成為一個作家,一個寫書的人。

我現在好歹可以算是一個讀書人甚至寫書人了。但我仍然愛聽故事,尤其是愛聽鬼故事。

我最愛看的書是偵探小說,而看過以後終身難忘的,則是兩個英國作家講的兩個恐怖的故事:《巴斯克維爾的獵犬》和《隱身人》。記得那是上中學時,一天夜裡讀完《隱身人》,竟不敢走出房門去上廁所,因為我不知道那隱身人是否就站在門口。

也就在那一刻,我突然明白了,原來世界上最可怕的不是看得見的東西,而是看不見的東西。書的好處,就是能把看不見的變成看得見的。從此,每當黑暗包圍恐懼襲來,我便讀書。而且,正是因為讀書,我還變得喜歡一個人獨處,哪怕窗外北風呼嘯,一團漆黑。我不再是路燈下等著媽媽回家的小男孩,也不在乎是不是有很多人和我在一起。當然,我也不一定要讀故事書。

不過,這似乎不該是春天裡講的話。

其實,春天正是讀書天。春夜裡即便鬧鬼,那施施然前來造訪的,也多半是帥呆酷斃的男鬼或美豔絕倫的女鬼,怕什麼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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