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監會10日發佈消息稱, 近日, 證監會依法對3宗案件作出行政處罰。
一是廣州穗富投資管理有限公司(簡稱穗富投資)是深圳中國農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簡稱國農科技)擬非公開發行股份方案的提案方, 時任穗富投資董事長兼投資總監易向軍、股東周嶺松系國農科技擬非公開發行股份這一內幕資訊的知情人。 在內幕資訊敏感期內, 易向軍、周嶺松做出投資決策, 由穗富投資擔任投資顧問的“金鷹基金-光大銀行-金鷹穗富6號資產管理計畫”等4個資產管理計畫帳戶買入“國農科技”, 共獲利約333.4萬元。
二是廣東省珠海市博元投資股份有限公司(原東莞市方達再生資源產業股份有限公司, 簡稱博元投資)在2011年至2013年年度報告、2012年至2014年半年度報告中未如實披露公司實際控制人情況和股改業績承諾履行情況, 同時, 博元投資通過偽造銀行承兌匯票並進行虛假交易, 導致前述報告中多項財務資料大比例虛假。 上述行為違反了《證券法》第63條、第68條規定, 依據《證券法》第193條規定, 證監會已於2017年6月29日依法對本案中除實際控制人李曉明外的其他責任主體作出行政處罰。
三是中國高科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簡稱中國高科)2012年年報未按規定披露與武漢天馨物業發展有限公司和武漢天賜商貿發展有限公司之間發生的重大關聯交易事項。 上述行為違反了《證券法》第63條、第68條規定, 依據《證券法》第193條規定, 證監會已於2017年5月5日依法對本案中除獨立董事潘國華外的其他責任主體作出行政處罰。
上述行為違反了證券期貨法律法規, 破壞了市場秩序, 必須堅決予以打擊。 將繼續貫徹依法全面從嚴監管理念, 堅決整治擾亂資本市場秩序的各類違法違規行為, 引導資本市場回歸“初心”, 為實體經濟注入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