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誅九族、出五服、六親不認到底都是什麼鬼?

先說誅九族。

中國古代人的基本生活單位不是家庭, 而是家族, 從出生到找工作到結婚生子到養老送終基本都由家族包攬, 一個人如果主動脫離家族或被除名, 則舉步維艱, 但反過來想, 只要在家族中還有一席之地, 那倒是蠻省心的。 正所謂榮辱與共, 一人得道, 雞犬升天, 一人倒楣, 全家吃掛兒落兒, 很好理解。

最早實行“夷三族”的是秦國, 代表人物是李斯同志。 《史記》中提到荊軻被誅了七族, 王充在《論衡》裡卻說是九族, 反正不是自己家人, 說多點也不心疼。

《隋書》中記載楊堅收拾楊玄感, 罪及九族, 碰巧倆人都姓楊,

往前捯幾百年說不定還是親戚, 真不怕把自己給誅了。

那麼這九族到底是什麼人呢?主要分成三部分, 第一部分占了九分之四, 也就是自己父親的家族, 嫁出去的姑姑和她兒子一家, 嫁出去的姐妹和外甥一家, 嫁出去的女兒和外孫一家;第二部分占三分之一, 包括外祖父一家、外祖母的娘家、姨母和她兒子一家;最後九分之二, 就是岳父一家和岳母的娘家了。

這些都殺完, 你就基本算是從地球上徹底消失了。

當然還有更狠的, 熟悉明史的人都知道, 朱棣嚇唬方孝孺說要誅他九族, 老方吹牛逼說有本事你誅我十族啊!他可能是太小看明成祖的發散性思維了, 結果老方的學生們全部遇難。

招誰惹誰了?

“幸虧他沒說十一族。

”老方的鄰居們想起來就後怕。

出五服

古人講究為本族逝者服喪, 也就是穿上特定服裝表情痛苦的呆著, 然而根據親疏關係, 服喪的期限和衣服的粗細不同, 共分五個等級, 即所謂“五服”, 出了這五服不用服喪。

咱們挨個說, 第一種叫“斬衰”, 衰就是喪服的上衣,

用最粗的生麻布做成, 全都不封邊, 就跟一個帶袖子的麻袋片子是一樣一樣的, 所以叫斬衰。 子為父、父為長子、諸侯為天子、臣為君都屬於斬衰。 妻妾為丈夫、未嫁女子為父親, 除了斬衰, 還要梳特別的髮型, 稱為喪髻。 這一搞就是三年。

第二種叫齊衰, 《儀禮·喪服》中將齊衰又分為四等, 父親已死, 兒子為母服喪以及母親為長子服喪, 這個也是三年;父親健在, 兒子為母親以及丈夫為正妻服喪, 時限為一年, 但是手裡要拿一根拐杖, 因此也叫“杖期”;男子為伯父伯母或兄弟、已婚婦女為自己父母或公婆、孫子為爺爺奶奶服喪也是一年, 但是不拿棍兒, 稱為“不杖期”;最後, 為曾祖父母, 三個月即可。

第三種叫大功, 也叫“大紅”,

時間為九個月, 適用於男子為出嫁的姐妹或姑姑或堂兄弟或未出嫁的堂姐妹;女子為丈夫的祖父母伯叔父母以及自己的兄弟。

第四種叫小功, 或小紅, 五個月, 男子為從祖祖父母、從祖父母、從祖兄弟、從父姐妹、外祖父母;女子為丈夫的姑母姐妹、娣婦以及姒婦都算。

最後一種叫緦麻, 服喪三個月, 包括男子為族曾祖父母、族祖父母、族父母、族兄弟、外孫、外甥、女婿、岳父母、舅父等。

總算把上面那段寫完了, 費勁, 還是誅九族省事, 誰也別惦記誰。

最後說說六親不認的六親吧, 這個看起來最簡單, 其實更複雜, 因為不同朝代對它的定義也不同, 既然說了那就要挨個說一遍:

首先, 是指父子、兄弟、從父兄弟、從祖兄弟、從曾祖兄弟、同族兄弟。 這個說法來自漢代賈誼的《新書·六術》。

其次一種, 是指父子、兄弟、姑姊、甥舅、婚媾(婚姻關係)、姻亞(通過婚姻關係而形成的親戚), 這是《左傳》的說法。

再次一種, 指父母、兄弟、妻子, 每一對兒都分開看, 也是六親, 出自《漢書》。

再再次, 是父子、兄弟、夫婦。 出自王弼對《老子》:“六親不和有慈孝。 ”這一句的批註。

最後一種說法是祖父母、父母、姊妹、妻兄弟之子、從母之子、女之子。為毛要搞這麼複雜,先問司馬遷,再文張守節去吧。

啞巢父 出品 ”這一句的批註。

最後一種說法是祖父母、父母、姊妹、妻兄弟之子、從母之子、女之子。為毛要搞這麼複雜,先問司馬遷,再文張守節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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