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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00畝!贛州蓉江新區又一批土地要徵收 看看有你家嗎?

根據贛州蓉江新區城市建設的需要, 依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蓉江新區城市規劃, 經贛州蓉江新區管理委員會研究決定, 擬徵收高校園區管理處虎形村部分的集體土地,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江西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辦法》和《江西省徵收土地管理方法》等規定, 現就有關事項告知如下:

一、規劃用途

擬徵收土地規劃用途為武陵大道、蓉江三路、佳辰路、石竹路、幸福路、翠嶺路等市政道路用地, 以及部分教育用地。

二、征地位置

擬徵收土地位於高校園區管理處虎形村,

具體徵收範圍見征地紅線圖。

三、征地權屬單位

本次擬徵收高校園區管理處坪虎形村沙凹子組、白石嶺組、莊前組、上虎形組、下虎形組、寨子下組等六個村民小組的土地(最終以現場調查確認結果為准)。

四、征地面積及主要地類

1、土地面積:約2300畝(最終以現場調查確認結果為准)。

2、主要地類:水田、林地、宅基地、水塘(最後以現場調查確認結果為准)。

五、征地補償、青苗及附著物等補償標準

征地補償按《江西省人民政府關於調整全省征地統一年產值標準和片區綜合地價的同事》(贛府字[2015]81號)規定的標準執行。

青苗及附著物補償按照《贛州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贛州市中心城區集體土地徵收及房屋拆遷補償安置安保(試行)>的通知》(贛市府發[2017]1號)規定的標準執行。

六、安置政策

按《贛州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贛州市中心城區集體土地徵收及房屋拆遷補償安置辦法(試行)的通知>》(贛市府發[2017]1號)標準執行。

七、告知期限

本公告知期限自2017年11月6日至11月17日。

八、其他事項

(一)本公告自告知書發佈之日起, 任何單位和個人在被徵收土地範圍內搶種、搶栽的青苗和搶建的建築物、構築物一律不予以補償。

(二)本告知書下發後, 將組織對擬徵收土地的權屬。 地類、面積以及地上青苗、附著物權屬、種類、規格和數量等進行調查。 你被征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 農戶以及其他青苗地上附著物所有人應予以配合。

(三)在擬被徵收土地範圍內, 土地或青苗、附著物權屬有爭議的, 憑有關合法的權屬證件或其他合法資料,

及時向贛州市國土資源局蓉江新區分局或有關部門申請權屬糾紛處理。

特此告知。

附件:徵收土地紅線圖

聯繫單位:贛州蓉江新區高校園區管理處

聯繫地址:陽光·金色春城社區59棟036-1二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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