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寫完十二個半慘字才死的酷刑,腰斬!

腰斬算是一種比較古老的刑罰, 脫胎于古人食用人肉的傳統, 在周朝時成為一種刑罰, 一直到清雍正年間才被廢除。

腰斬

腰斬行刑時,

犯人要趴在或者躺在木板或鐵板上, 行刑者用利器將犯人從腰部斬斷, 一般是大出血而死。 在早期, 由於冶煉技術較為落後, 使用的兵器為青銅鑄造, 硬度較軟, 不夠鋒利, 所以腰斬用的刑具大都鑄造成斧鉞, 用重量來彌補不足, 後來鐵器逐漸成熟, 才開始使用刀作為刑具。

由於腰斬時要斬斷人的骨頭, 如果斬到較硬的骨頭, 可能會使刑具破損, 甚至可能不能一刀兩斷, 所以執行腰斬的人也是熟悉人體腰椎骨空隙的構造, 這也是一門手藝活, 一般劊子手都是家傳的手藝, 世代執行腰斬, 熟悉無比, 才能勝任這項任務。

後來隨著科技的進步, 腰斬開始使用鍘刀這種利器, 鍘刀鋒利背厚, 不易磨損, 且對手藝的要求較低。

小說《三俠五義》裡包拯使用的龍虎狗三口鍘刀, 不是用來砍頭的, 而應該是用來腰斬的。

腰斬

腰斬斬斷的是腰部, 而人體的大部分器官集中在上半身, 所以腰斬後犯人不會立即死亡, 而是會遭受巨大的痛苦, 眼睜睜地看著自己的下半身被切下,

心理和生理都會遭受殘酷的折磨, 慢慢地才會大出血而死。 而行刑的劊子手大多手藝高超, 可以通過控制下刀的位置控制死亡時間。 如要速死, 就斬得靠上一點, 如要多折磨犯人, 就斬得靠下一點, 甚至把人的上半身放在一塊桐油板上, 使出血減慢, 達到兩三個時辰不死的效果, 當真是殘忍無比。

腰斬

歷史上被腰斬的最有名的人是秦朝的丞相李斯, 但腰斬的描寫不多。 明朝大儒方孝孺被明成祖處以腰斬, 據說他被腰斬後, 還以手爬行, 用手指蘸自己的血, 寫下十二個半“慘”字方才斷氣。 清朝河南學政俞鴻圖, 被雍正腰斬, 由於沒有事先給劊子手錢, 劊子手緩慢行刑, 血肉寸寸受刀割之苦, 斬完俞鴻圖在地上寫了七個“慘”字, 雍正聽說後覺得太殘忍, 就廢除了腰斬。

酷刑指數:3

雞皮疙瘩指數: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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