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代碼:002224 證券簡稱:三力士 公告編號:2017-080
三力士股份有限公司
關於前次募集資金部分投資專案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 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
三力士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於2017年11月10日召開的第五屆董事會第四十一次會議, 審議通過了《關於前次募集資金部分投資專案延期的議案》, 現就相關情況公告如下:
一、募集資金投資專案基本情況
經中國證監會“證監許可[2012]1655號”文《關於核准浙江三力士橡膠股份有限公司非公開發行股票的批復》,
2015年12月15日, 公司召開的第五屆董事會第十二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於變更部分募集資金投資專案的議案》, 對原“年產特種橡膠帶骨架材料13,500噸建設專案”進行了部分變更, 變更後新的募集資金投資專案為“年產5000噸特種橡膠骨架材料和600萬AM農機帶項目”, 由位於紹興市濱海新區的紹興三達新材料有限公司負責實施。
單位: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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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前次募集資金部分投資專案延期的具體情況及原因
“年產5000噸特種橡膠骨架材料和600萬AM農機帶項目”原計劃於2016年1月開始投入建設, 但由於受到杭州召開G20峰會等活動的影響, 該專案的環保審批進度延遲。 2016年11月, 公司取得專案所在地紹興市柯橋區環境保護局《關於紹興三達新材料有限公司年產5000噸特種橡膠骨架材料、600萬AM農機帶建設專案(一期)環境影響報告書的審查意見》(紹柯環審[2016]86號)的環評審查意見。 2016年12月, 該項目開始動工建設, 該項目建設週期24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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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前次募集資金部分投資專案延期的影響
公司此次對前次募集資金部分投資專案延期是公司根據專案的實際情況作出的審慎、合理的調整。 專案的延期未改變專案建設的內容、投資總額、實施主體, 不會對公司的正常經營產生重大不利影響, 也不存在改變或者變相改變募集資金投向和損害其他股東利益的情形。
四、獨立董事、監事會、保薦機構意見
1、獨立董事意見
公司獨立董事認為:公司關於前次募集資金部分投資專案延期的事項, 未改變專案建設的內容、投資總額、實施主體,
2、監事會意見
公司關於前次募集資金部分投資專案延期的事項, 未改變募集資金的用途和投向, 募投專案建設的內容、投資總額、實施主體未發生變化, 不會對公司的正常經營產生重大不利影響, 也不存在改變或者變相改變募集資金投向和損害其他股東利益的情形。 因此, 監事會同意前次募集資金部分投資專案延期事宜。
3、保薦機構意見
經核查, 保薦機構認為:公司前次募集資金部分投資專案延期事項已經公司第五屆董事會第四十一次會議、第五屆監事會第二十九次會議審議通過, 獨立董事發表了同意的意見, 履行了必要的審批程式, 符合《深圳證券交易所中小板股票上市規則》、《深圳證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規範運作指引》等相關法律、法規關於上市公司募集資金使用的有關規定。 公司前次募集資金部分投資專案延期事項是根據專案實際情況做出的決定, 未調整項目的投資總額和建設規模, 不存在改變或變相改變募集資金投向和其他損害股東利益的情形。 保薦機構對公司前次募集資金部分投資專案延期事項無異議。
五、備查文件
1、第五屆董事會第四十一次會議決議;
2、第五屆監事會第二十九次會議決議;
3、獨立董事關於第五屆董事會第四十一次會議相關事項的獨立意見;
4、中天國富證券有限公司關於三力士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專案延期的核查意見。
特此公告。
三力士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二〇一七年十一月十日
1、第五屆董事會第四十一次會議決議;
2、第五屆監事會第二十九次會議決議;
3、獨立董事關於第五屆董事會第四十一次會議相關事項的獨立意見;
4、中天國富證券有限公司關於三力士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專案延期的核查意見。
特此公告。
三力士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二〇一七年十一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