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導報記者 吳淑娟
從山東省經信委瞭解到, 山東正加快利用綜合標準依法依規推動落後產能退出。 將通過依法關停、停業、關閉、取締整個企業, 或採取斷電、斷水, 拆除動力裝置, 封存主體設備等措施淘汰相關主體設備, 依法依規關停退出, 產能過剩矛盾得到緩解, 環境品質得到改善, 產業結構持續優化升級;
達不到強制性能耗限額標準要求的產能, 應在6個月內整改;確需延長整改期限的, 可提出不超過3個月的延期申請;逾期未整改或經整改仍未達標的, 依法關停退出。
超過大氣和水等污染物排放標準排汙、違反固體廢物管理法律法規,
相關產品品質達不到強制性標準要求的產能, 依法查處並責令停產整改;在6個月內未整改或經整改仍未達標的, 報經有批准權的人民政府依法關停退出。
對安全生產條件達不到相關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要求的產能, 立即停產停業整頓;經停產停業整頓仍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 予以關閉;有關部門應當吊銷其相關證照。
淘汰相關工藝技術裝備, 須拆除相應主體設備。 具備拆除條件的應立即拆除;暫不具備拆除條件的,
如果鋼鐵、水泥、電解鋁等行業能耗、電耗達不到強制性標準的產能, 以及屬於《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11年本)(修正)》淘汰類的產能, 執行差別電價、階梯電價、懲罰性電價和超定額用水累進加價等差別化能源資源價格。
有效益、有前景, 且主動退出低端低效產能、化解過剩產能、實施兼併重組的企業, 按照風險可控、商業可持續原則, 積極予以信貸支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