寶爸寶媽們注意!市衛生計生委最新發佈2017版《上海市預防接種工作規範》, 和2016版相比做了10處你需要知道的修改, 包括:①第一類疫苗接種程式中刪除了16歲接種的白破疫苗;②新生兒接種乙肝疫苗的規定做了較大調整;③ 兒童水痘疫苗接種劑次改為2劑等。
科普:疫苗分為兩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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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修改點
《上海市預防接種工作規範(2017年版)》在2016年版本的基礎上結合國家最新要求和本市工作實際做了進一步修訂, 主要修訂的內容如下:
第一類疫苗接種程式中刪除了16歲(或初三)接種的白破疫苗。
卡介苗接種程式由原來的“0月齡”改為“出生時”接種。
對新生兒接種乙肝疫苗的規定做了較大調整。
對免疫球蛋白與不同種類疫苗的接種間隔做了進一步說明。
患有原發性免疫缺陷或類似疾病的人群建議全程使用IPV接種,
既往已有tOPV免疫史的兒童, 用bOPV補種即可, 不再補種IPV。
≥6歲接種DTaP和白破疫苗累計<3劑的兒童, 用白破疫苗補齊3劑。
≥24月齡兒童不再補種A群流腦多糖疫苗, 直接用AC群流腦多糖疫苗接種。
脊灰疫苗補種各劑次間最短間隔改為1個月。
兒童水痘疫苗接種劑次改為2劑。
上海市第一類疫苗接種程式
(2017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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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主要第二類疫苗接種年齡建議
(2017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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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肝疫苗接種要求
新生兒應於出生後24小時內儘早接種第1劑乙肝疫苗。
危重症新生兒, 如極低出生體重兒、嚴重出生缺陷、重度窒息、呼吸窘迫綜合征等,
乙肝病毒表面抗原(HBsAg)陽性母親所生新生兒, 可按醫囑在出生後接種第1劑乙肝疫苗的同時, 在不同(肢體)部位肌肉注射100國際單位乙肝免疫球蛋白(HBIG)。
對HBsAg陽性母親所生兒童, 產科接種室應告知其監護人, 建議兒童接種第3劑乙肝疫苗1~2個月後進行HBsAg和抗-HBs檢測。 若發現HBsAg陰性、抗-HBs<10mIU/ml, 監護人應將檢測結果告知社區接種門診, 社區接種門診可按照0、1、6月免疫程式再接種3劑乙肝疫苗。
HBsAg陽性或不詳的母親所生的早產兒、低體重兒也應在出生後24小時內儘早接種第1劑乙肝疫苗, 但在該早產兒或低體重兒滿1月齡後, 建議再按0、1、6月程式接種3劑乙肝疫苗。 產科接種室接種第1劑乙肝疫苗時,
奉賢社區疫苗接種門診和特需接種門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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