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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證券原高管程博明因受賄罪被判3.6年 和股災無關

財新網報導稱, 中信證券原總經理程博明、經紀業務發展委員會行政負責人劉軍、權益投資部負責人許駿三人已經一審判刑。

財新網報導如下:

2016年4月29日消息, 新華社報導稱, 因涉嫌犯罪, 青島市公安機關已依法批准逮捕中信證券原總經理程博明、經紀業務發展委員會行政負責人劉軍、權益投資部負責人許駿等人。

此前2015年下半年, 在A股動盪、政府救市期間, “券商龍頭”中信證券陷入高管被調查風波。 隨後, 中信證券徐某等八人涉嫌違法從事證券交易活動已被公安機關要求協助調查, 同年9月15日中信證券公告稱,

公司總經理程博明等人, 因涉嫌內幕交易、洩露內幕資訊被公安機關依法要求接受調查。

據悉, 程博明與此前落馬的證監會主席助理張育軍是同學, 都是劉鴻儒的學生。

據財新記者瞭解, 程博明去年12月被判有期徒刑三年六個月, 罪名為非國家公務人員的受賄罪, 證據來自程博明給安徽老鄉辦了事, 對方給他在安徽老家購地、建房, 案值幾十萬元;罪名與股災無關。

程博明為經濟學博士, 先後任職于金融時報社、北京證券登記有限公司、長城資信評估有限公司等。 2001年加入中信證券, 歷任研究諮詢部總經理、常務副總經理;從2010年開始擔任公司總經理。 程博明是“股災”後被調查的中信證券最高層人物, 他在中信證券擔任總經理、執行委員會委員,

地位僅次於前董事長王東明, 負責中信證券的日常運營工作。

在股災後中信證券第一撥人被帶走調查後, 王東明和程博明聯合發佈致全體員工公開信, 坦言公司正面臨重大考驗, 希望廣大員工齊心協力, 共渡難關。 公司在積極採取措施, 查找各項業務尤其是創新業務中存在的問題。

但是發言不久後, 程博明也被帶走協助調查。

另一被判刑的原中信證券高管許駿是權益投資部行政負責人。 許駿2007年5月加入中信證券研究部, 任造紙印刷及其他輕工業首席分析師、中信證券權益投資部行政負責人, 2009年獲得新財富房地產行業最佳分析師第一名。

編輯:法人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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