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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莞市華立實業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畫授予登記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 並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重要內容提示:

限制性股票登記日:2017年11月10日

限制性股票登記數量:45.3萬股

限制性股票登記人數:36人

根據東莞市華立實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華立股份”或“公司”)2017年11月14日收到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證券變更登記證明, 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畫(以下簡稱“激勵計畫”)授予登記已實施完成, 具體情況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授予情況

(一)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情況

公司於2017年9月27日召開第四屆董事會第十次會議和第四屆監事會第七次會議, 審議通過《關於調整激勵物件名單及授予數量的議案》、《關於向激勵物件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議案》, 確定以2017年9月27日作為激勵計畫的授予日, 向37名激勵對象授予47.3萬股限制性股票, 授予價格為人民幣23.54元/股。 公司獨立董事對此發表了獨立意見, 監事會對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勵對象名單進行了核實。 北京市中倫(廣州)律師事務所出具了《關於東莞市華立實業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畫股票授予的法律意見書》。 廣發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就本次激勵計畫激勵物件調整和授予相關事項出具了獨立財務顧問報告。

在公司確定授予日後的協議簽署、資金繳納、股份登記過程中, 3名激勵物件因資金壓力等原因, 自願放棄其獲授的全部或部分限制性股票份額, 公司本次激勵計畫實際授予情況如下:

1、授予日:2017年9月27日。

2、實際授予數量:45.3萬股。

3、實際授予人數:36人。

4、授予價格:23.54元/股。

(二)激勵物件名單及授予情況

本次授予的激勵物件共36人, 激勵對象獲授的限制性股票分配如下:

二、激勵計畫的有效期、鎖定期和解鎖安排

(一)有效期

本激勵計畫的有效期為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至所有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或回購註銷完畢之日止。 本激勵計畫有效期為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48個月。

(二)限售期和解除限售安排

限制性股票授予後即行鎖定。

激勵物件獲授的限制性股票適用不同的限售期, 分別為12個月、24個月和36個月, 限售期均自激勵對象獲授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記完成之日起計算。

公司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時間安排如下表所示:

在解除限售期間, 公司為滿足解除限售條件的激勵物件辦理相關事宜, 未滿足解除限售條件的激勵物件持有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 公司將按本計畫規定的原則回購並登出激勵對象相應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三、限制性股票認購資金的驗資情況

中審眾環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於2017年10月23日就公司激勵計畫授予限制性股票增加註冊資本及股本事宜出具了《東莞市華立實業股份有限公司驗資報告》(眾環驗字(2017)130006號)。

根據該驗資報告, 截至2017年10月19日止, 公司已收到共計36名授予的激勵物件繳納的新增註冊資本(股本)合計人民幣453,000.00元(大寫:人民幣肆拾伍萬三仟元整), 均為貨幣出資。

公司本次增資前的註冊資本為人民幣6,670萬元, 股本人民幣6,670萬元, 業經廣東正中珠江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審驗, 並於2017年1月10日出具“廣會驗字[2017]第G14003480435號”《驗資報告》。 截至2017年10月19日止, 變更後的公司註冊資本為人民幣6,715.3萬元, 累計股本為人民幣6,715.3萬元。

四、限制性股票的登記情況

本次授予的45.3萬股限制性股票已於2017年11月10日在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登記。 公司於 2017 年 11月 14 日收到中證登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證券變更登記證明》。

五、授予前後對公司控股股東的影響

激勵計畫授予前, 公司控股股東譚洪汝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8,500,000股, 占公司總股本的42.73%。 本次授予完成後, 譚洪汝先生持有的股份數不變, 占公司總股本的42.44%, 持股比例雖發生變動, 但仍為公司控股股東。

本激勵計畫所涉限制性股票授予不會導致公司控股股東控制權發生變化。

六、股本結構變動情況

單位:股

七、本次增發股份取得資金使用計畫

本次增發限制性股票所募集資金將全部用於補充公司流動資金。

八、本次授予後新增股份對最近一期財務報告的影響

根據《企業會計準則第11號——股份支付》的規定, 本次激勵計畫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對公司相關年度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將產生一定的影響。 以2017年9月27日為授予日,經測算,合併報表口徑2017年至2020年各年度進行分攤的成本暫估如下:

上述對公司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的影響僅為測算資料,最終應以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年度審計報告為准。本激勵計畫的股權激勵成本在經常性損益中列支,股權激勵成本的攤銷對本激勵計畫有效期內公司各年度淨利潤有所影響,但是不會影響公司現金流,也不會直接減少公司淨資產。而且,若考慮到股權激勵計畫將有效促進公司發展,激勵計畫帶來的公司業績提升將高於因其帶來的費用增加。

九、報備檔

1、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證券變更登記證明》。

2、中審眾環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出具的《驗資報告》(眾環驗字(2017)130006號)。

特此公告。

東莞市華立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2017年11月15日

以2017年9月27日為授予日,經測算,合併報表口徑2017年至2020年各年度進行分攤的成本暫估如下:

上述對公司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的影響僅為測算資料,最終應以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年度審計報告為准。本激勵計畫的股權激勵成本在經常性損益中列支,股權激勵成本的攤銷對本激勵計畫有效期內公司各年度淨利潤有所影響,但是不會影響公司現金流,也不會直接減少公司淨資產。而且,若考慮到股權激勵計畫將有效促進公司發展,激勵計畫帶來的公司業績提升將高於因其帶來的費用增加。

九、報備檔

1、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證券變更登記證明》。

2、中審眾環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出具的《驗資報告》(眾環驗字(2017)130006號)。

特此公告。

東莞市華立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2017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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