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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芯茹

福 建 省 石 獅 市 人 民 法 院

公 告

邱芯茹(公民身份號碼:3590021978****2087):

本院受理原告石獅市明發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與被告邱芯茹、第三人招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分行抵押權糾紛一案, 已經審理終結。 現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九十二條的規定, 向你公告送達(2017)閩0581民初2389號民事判決書。 本院判決:一、被告邱芯茹應在本判決生效後三十日內辦理址于石獅市湖濱曾坑白玉山(畔山雲海)2幢5梯401號商品房的房屋產權登記手續, 並承擔相關契稅、印花稅、登記費等費用;二、被告邱芯茹應在辦妥上述房屋產權登記後三十日內辦理址于石獅市湖濱曾坑白玉山(畔山雲海)2幢5梯401號商品房的正式抵押登記手續,

並將抵押權人設定為第三人招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分行。 第三人招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分行應在被告邱芯茹辦理上述抵押登記時予以必要的協助。 案件受理費100元, 由被告邱芯茹負擔。 自公告之日起, 經過60日即視為送達。 如不服本判決, 可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 向本院遞交上訴狀, 並按對方當事人的人數提出副本, 上訴於福建省泉州市中級人民法院。 逾期本判決即發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二〇一七年十一月十四日

承辦法官: 李美好 書記員:許冰冰

聯繫電話:0595-886175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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