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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人是怎樣識別指紋的?竟然用的這種辦法

大家仔細看看圖片, 是不是很清晰的能夠識別, 在紙上是可以很清晰的按上指印的。

何為指紋識別, 大家會想到現在的手機,

指紋識別用於打開手機。

那麼我們仔細想想, 指紋識別的根本是什麼, 就是對比。 用自己在手機裡儲存的指紋, 和掃描生成的指紋對比, 一樣就成功, 不一樣就失敗。

古代只是沒有現代文明創造的高科技, 掃描識別。 不代表人工不能識別, 不代表沒有識別指紋的技巧。 或許只為失傳或者還沒被考古學家發現而已。

我們就來說說為什麼必須, 畫押, 按指紋。

說古代沒有指紋鑒別技術是錯誤的, 根據文獻發現, 古代已經有了初級的指紋鑒定比對。

據文獻記載, 其鑒定技術始于唐代。 唐朝的文獻中也有相應的記載, 如唐建中三年七月十二日, 士兵馬靈芝急需銀兩, 向報國寺建英和尚借錢一千, 月息一分;如果建英和尚需要, 隨時可將本息收回;如馬靈芝不能歸還,

建英和尚可將馬靈芝的全部財產取走;恐無憑證, 立捺印。 (摘自德國著名指紋學博士羅伯特·海因得爾1927年出版的《指紋鑒定》。

從這件事上, 我們能夠知道哪些資訊呢, 契約, 憑證都會按手印。 為什麼呢, 因為如果不承認, 好辦在按一個對比一看, 不就知道了。

還有必須說的就是, 古代很多人都是不識字, 但是古人發現, 每個人的指紋和掌紋都是不一樣的。 就成為了古人自己的身份的一種標記。

畫押, 就成為了一種證據。

其實, 二千多年前的秦代, 我國就有用指紋破案的記錄可。

在雲夢出土秦簡中的《封診式穴盜》篇記載: “內中及穴中外壤有膝、手跡、膝, 手各處”。 這表明秦代司法人員已將“手跡”作為破案方法, 並對作案現場進行司法檢驗的一種物證。

此後歷代, 都沿用在文書上以指模、掌模為鑒的習慣。 我國古代軍隊有《箕斗冊》, 即登記士兵指紋, 以便檢查。 這表明當時己能對指紋按形態、結構進行正確分類, 並將這種分類特徵和知識應用於社會實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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