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頁>社會>正文

一場慶賀酒後,衡水小夥兒被扣24分拘留15天

一次被扣24分, 拘留15天, 罰款3000元, 暫扣駕駛證6個月, 這一切就因為喝了一場酒。 這場酒成本是不是忒大了?

11月13日晚, 石家莊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環城大隊石欒南警務站副主任李亮和同事陳俊峰正在站外執勤。 此時, 他們發現一輛由北向南行駛的黑色小客車跡象可疑。 民警隨即攔停該車, 上前準備對其進行檢查。

剛拉開車門, 民警就聞到了一股濃烈的酒味, 駕駛該車的是名小青年, 該青年滿面通紅。 民警立即對小青年進行酒精測試, 測試結果為66.3mg/100ml, 已達酒駕標準。

為進一步查清情況, 民警將該青年帶進警務室繼續詢問。

原來小夥子姓程, 衡水市棗強縣人, 於11月13日和朋友來石家莊南二環買車。 回來時為了慶賀, 幾人相約喝了幾杯, 心存僥倖打算蒙混過關, 不料還沒出市就被查處。 在民警讓程某出示行駛證時, 小夥子藉口到車上拿包, 竟然伺機逃跑, 被民警當場控制。

民警根據其自報的車牌號冀A5E***進行查詢, 結果車輛管理系統並無此車資訊。 經仔細檢查, 發現該車車牌號碼是經過偽裝而成, 原來該車車牌違法使用了號牌貼, 真實的號牌是冀T5E***。

根據以上事實, 程某已涉嫌兩項違法行為, 酒後駕車, 記12分, 罰1000元, 暫扣駕駛證六個月;違法變造號牌, 記12分, 罰款2000元, 拘留15天。 面對兩張罰單, 程某這才徹底傻了:早知這樣, 這場酒打死也不該喝呀!

省會交警一直對涉牌涉證違法行為保持零容忍, 嚴懲嚴管。 酒後駕駛, 害人害己, 這更是成為社會共識, 但就是有些人心存僥倖, 鋌而走險, 以身試法, 結果總是在面對法律嚴懲時才後悔連連。

據悉, 當晚石欒南警務站夜查行動中, 共查處酒駕5起, 違法司機均已被頂格處理。

Next Article
喜欢就按个赞吧!!!
点击关闭提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