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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知道被追尾後要做的第一件事是什麼嗎?

發生輕微事故時, 話不多說趕緊拍照取證再說。

李先生就是吃了不拍照的大虧, 上班路上被輕微追尾, 對方認責表示承擔後果, 協商挪車到路邊, 以免影響後面行車。 結果挪到路邊後, 對方司機卻死不認帳了。

所以小編決定必須要向大家普及一下, 事故拍照取證的正確姿勢:

碰撞點拍照:對碰撞點局部放大拍攝, 照片一定要清晰!要拍清楚碰撞的深度、劃痕, 多怕幾張。

刹車痕跡拍照:這是很重要的,

這張照片一定要清晰記錄停車的位置和刹車痕跡的長度, 對於事故處理有決定性作用。

車輪位置拍照:在車子側面將停車時的車輪位置, 近的遠的都拍一張。 可以用膠帶一類物品在地面進行標記, 以便出現糾紛時還原現場。

全視野照(車頭及車尾)拍照:拍下全視野兩輛車子的位置, 反正就是前、後、左、右、側面都拍一下, 要能清晰明確的看出兩輛車邊上的各種交通標線等重點證據。

拍好照片後, 為了不造成交通擁堵可挪車到邊上, 靜靜的等待員警蜀黍來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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