魯迅, 原名周樹人, 浙江紹興人, 中國現代偉大的無產階級文學家、思想家和革命家。
魯迅肖像
提到魯迅, 由於他平時穿著不修邊幅,
民國成立後, 魯迅應蔡元培之召, 擔任教育部公務員長達14年;這是他在北京時期的正式職業。 除掉拖欠的工資, 每個月最少也有200銀元。
1920-1926, 魯迅除了供職教育部以外, 還先後在北京的八所學校兼課, 每個月也有100多銀元。
這時的魯迅是以公務員職業為主, 14年的收入相當於1995年人民幣164萬元, 2009年的328萬元, 平均月收入相當於1995年人民幣9000多元、2009年人民幣近2萬元。
這樣的收入, 買房對於魯迅來說, 簡直是灑灑水, 1919年, 魯迅跟弟弟周作人合夥, 買下西直門一座四合院,
魯迅北京故居
1924年, 魯迅從八道灣胡同搬出來, 去阜成門內西三條胡同買下另一座四合院, 花了800塊大洋。
北京故居
1924年對魯迅的經濟生活來說一個轉捩點:在他的年收入構成中, 第一次出現了本職工資(教育部薪水)少於業餘收入(講課費及稿酬、版稅)的情況。 業餘講課和寫作收入占59%, 超過一半, 遠超財務自由的標準;而本職收入僅占41%。
這時期, 他在發表文章的稿酬為千字5—15圓, 而一個學生每月生活費10塊錢綽綽有餘。
魯迅在上海時期, 完全是以自由撰稿人的身份,
上海故居
從“而立之年”以後的24年間, 魯迅有平均每年相當於2009年人民幣34萬元、每月人民幣2萬—4萬元的收入, 這保障了他在北京四合院和上海石庫門樓房的寫作環境, 以筆為槍, 革命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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