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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化纖股份有限公司關於召開2017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通知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並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一、召開會議的基本情況

1、股東大會屆次:2017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

2、股東大會的召集人:吉林化纖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屆第二十三次董事會審議通過提請召開2017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

3、會議召開的合法、合規性:本次會議的召集和召開符合《公司法》及《吉林化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 合法有效。

4、會議召開時間:

現場會議時間:2017年12月15日(星期五)下午14:00,

會議簽到時間:13:00-14:00;

網路投票時間:其中, 通過深圳證券交易所交易系統網路投票的時間為:2017年12月15日上午9:30—11:30, 下午13:00—15:00;通過深圳證券交易所互聯網投票系統網路投票時間為:2017年12月14日下午15:00至2017年12月15日下午15:00期間的任意時間。

5、會議召開方式:

會議採取現場投票與網路投票相結合方式召開。

公司將通過深圳證券交易系統和互聯網投票系統(網址:wltp.cninfo.com.cn)向全體股東提供網路形式的投票平臺, 股東可以在網路投票時間內通過上述系統行使表決權。 公司股東只能選擇現場投票和網路投票中的一種表決方式。 如同一股份通過現場和網路投票系統重複進行表決的, 以第一次表決結果為准。

6、股權登記日:2017年12月12日

7、出席對象:

(1)在股權登記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東或其代理人;

於股權登記日下午收市時, 在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登記在冊的公司全體股東均有權出席股東大會, 並可以以書面形式委託代理人出席會議和參加表決, 該股東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東。

(2)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

(3)公司聘請的律師。

(4)根據相關法規應當出席股東大會的其他人員;

8、會議地點:吉林省吉林市九站街516-1號, 吉林化纖股份有限公司六樓會議室。

二、會議審議事項

(一)審議《關於公司符合非公開發行股票條件的議案》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上市公司證券發行管理辦法》、《上市公司非公開發行股票實施細則》等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範性檔的規定,公司董事會對照上市公司非公開發行股票的相關資格、條件的要求,經認真逐項自查,認為公司符合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範性檔關於上市公司非公開發行股票的各項規定和要求,具備非公開發行股票的資格和條件。

(二)逐項審議《關於公司本次非公開發行股票方案的議案》

1、股票種類:境內上市人民幣普通股(A股)。

2、股票面值:人民幣1.00元。

3、發行方式:本次發行採用非公開發行方式, 在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核准後六個月內選擇適當時機向特定物件發行股票。

4、發行數量

本次發行不超過39,380萬股。 投資者單獨或/和其一致行動人認購本次發行的股票的數量不得超過15,000萬股。 如果公司股票在非公開發行股票議案公告日至本次非公開發行的股票發行日期間除權、除息,

則本次發行的發行數量需要作相應調整。

5、發行對象:本次非公開發行股票的發行對象為不超過十名特定投資者, 包括證券投資基金管理公司、證券公司、信託投資公司、財務公司、保險機構投資者等合法投資者。

6、認購方式:所有發行物件均以現金方式認購本次發行的股份。

7、定價基準日、發行價格及定價原則:

本次非公開發行的定價基準日為本次非公開發行股票發行期首日。 發行價格不低於定價基準日前20個交易日公司股票均價的90%。 計算公式如下:

定價基準日前20個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價=定價基準日前20個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總額/定價基準日前20個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總量。

具體發行價格將在取得發行核准批文後, 由公司董事會根據股東大會的授權,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及其他規範性檔的規定及市場情況, 並根據發行物件申購報價的情況, 遵照價格優先原則, 與本次發行的保薦機構(主承銷商)協商確定。 如公司股票在本次發行定價基準日至發行日期間發生除權、除息事項, 發行價格將做出相應調整。

8、募集資金數額及投資項目:本次非公開發行股票的募集資金總額不超過22億元,扣除發行費用後的募集資金淨額擬用於以下專案:

本次發行事宜經董事會審議通過後,本次發行募集資金尚未到位前,公司用自有資金投資於上述項目,則募集資金到位後將予以置換。

若本次發行實際募集資金淨額少於募集資金需求額,公司將根據實際募集資金淨額,按照專案的輕重緩急等情況,調整募集資金的具體投資專案及各項目的具體投資額,公司將利用自籌資金解決不足部分。

9、本次非公開發行股票的限售期:投資者認購本次非公開發行的股票自發行結束之日起,12個月內不得轉讓。

10、本次非公開發行前的未分配利潤安排:本次發行前公司滾存的未分配利潤由本次發行完成後的新老股東共用。

11、上市地點:鎖定期滿後,本次非公開發行的股票將在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12、決議的有效期:本次非公開發行股票的決議自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之日起十二個月內有效,若國家法律、法規對非公開發行股票有新的規定,公司將按新的規定對本次發行進行調整。

以上具體內容詳見2017年11月17日刊登於巨潮資訊網站(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公告。

(三)審議《關於公司2017年非公開發行股票預案的議案》

具體內容詳見2017年11月17日刊登於巨潮資訊網站(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公告。

(四)審議《關於公司本次非公開發行股票募集資金使用可行性分析報告的議案》

(五)審議《關於公司本次非公開發行股票攤薄即期回報及填補措施的議案》

(六)審議《控股股東、董事、高級管理人員關於切實履行公司填補即期回報措施承諾的議案》

(七)審議《關於的議案》

(八)審議《關於設立公司本次非公開發行股票募集資金專用帳戶的議案》

根據《吉林化纖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資金管理細則》,公司董事會決定對本次非公開發行股票募集資金設立專用帳戶,專戶專儲,專款專用。

(九)審議《關於提請股東大會授權董事會全權辦理本次非公開發行股票相關事宜的議案》

為保證本次非公開發行工作的順利進行,董事會提請公司股東大會授權董事會全權辦理與本次非公開發行有關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於:

1.按照經股東大會審議通過的本次非公開發行股票方案,在股東大會決議範圍內,董事會根據具體情況決定本次非公開發行的發行起止時間、具體認購辦法、發行時機,以及其他與發行上市有關的事項;若在本次發行定價基準日至本次發行日期間有派息、送股、資本公積金轉增股本等除權、除息事項的,董事會有權對發行底價和發行數量進行相應調整;

2.聘請保薦機構(主承銷商)等仲介機構,辦理本次非公開發行股票申報事宜;

3.批准並簽署本次非公開發行股票有關的各項檔、合同及協定;

4.就本次非公開發行股票和上市事宜向有關政府機構和監管機構辦理審批、登記、備案、核准、同意等手續;簽署、執行、修改、完成向有關政府、機構、組織提交的合同、協定、決議等其他法律檔;

5.辦理本次非公開發行股票募集資金使用的有關事宜,根據市場情況和公司運營情況,在法律、法規及規範性檔和《吉林化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股東大會決議允許的範圍內,董事會可適當調整募集資金使用的具體時間和實際使用金額;

6.根據本次非公開發行股票的發行結果,變更公司註冊資本、修改《吉林化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相應條款及辦理工商變更登記;

7.在本次發行股票完成後,辦理本次發行股票在深圳證券交易所和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上市、登記和鎖定等相關事宜;

8.根據本次非公開發行方案的實施情況、市場條件、政策調整以及監管部門的意見,在法律、法規及規範性檔和《吉林化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股東大會決議允許的範圍內,終止本次非公開發行股票方案或對本次非公開發行股票方案進行相應調整,調整後繼續辦理本次非公開發行的相關事宜;

9.辦理與本次非公開發行股票有關的其他事項;

10.本授權自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之日起12個月內有效。

(十)審議《關於對外投資暨關聯交易的議案》

上述審議議案之(六)和(十)本議案涉及關聯股東回避表決事項,應回避表決的關聯股東名稱:吉林化纖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吉林化纖福潤德紡織有限公司,王剩勇先生。

上述審議議案之(二)和(三)為特別決議。公司將對中小投資者(除上市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以及單獨或者合計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東以外的其他股東)表決單獨計票,並對計票結果進行披露。

三、提案編碼

四、本次股東大會現場會議登記方法

(一)登記方式

(1)法人股東由法定代表人出席會議的,應持本人身份證、能證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資格的有效證明和持股憑證進行登記;委託代理人出席會議的,代理人應持本人身份證、法人股東單位依法出具的書面委託書和持股憑證進行登記。

(2)個人股東持本人身份證、股東帳戶卡和證券公司營業部出具的於股權登記日下午股票交易收市時持有“吉林化纖”股票的憑證辦理登記手續;委託他人代理出席會議的,代理人應持本人身份證、授權委託書和持股憑證進行登記。

(3)異地股東採用傳真或信函方式亦可辦理登記(需提供有關證件影本)。

(二)登記時間

2017年12月14日(上午8:30—11:00,下午13:30—16:00)。

(三)登記地點

吉林省吉林市九站街516-1號,吉林化纖股份有限公司證券辦公室。

(四)聯繫方式

(1)公司地址:吉林市九站街516-1號;

(2)聯繫電話:0432-63502452,0432-63502331;

(3)公司傳真:0432-63502329;

(4)郵遞區號:132011

(5)聯 系 人:徐建國、徐鵬;

(6)提示事項:與會者食宿及交通費自理;出席會議的股東請于會議開始前半小時至會議地點,並攜帶身份證明、持股憑證、授權委託書等原件,以便驗證入場。

五、參加網路投票的具體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東大會上,股東可以通過深交所交易系統和互聯網投票系統(位址為http://wltp.cninfo.com.cn)參加投票。(參加網路投票時涉及具體操作需要說明的內容和格式詳見附件)

七、備查檔

1、第八屆董事會第二十二次會議決議。

2、第八屆董事會第二十三次會議決議。

3、深交所要求的其它檔;

特此公告!

吉林化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二〇一七年十一月十六日

附件1:

授權委託書

茲委託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 (公司)出席吉林化纖股份有限公司定於2017年12月15日召開的2017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並代為行使對本次股東大會各項議案的表決權。

委託人姓名: 身份證號:

持股數: 股東帳號:

被委託人姓名: 身份證號:

委託許可權: 委託日期:

附件2:

吉林化纖股份有限公司股東參加網路投票的操作程式

本次臨時股東大會,公司將向股東提供網路投票平臺,股東可以通過深圳證券交易所交易系統或者互聯網投票系統參加網路投票。

一、網路投票程式

1、股東投票代碼與投票簡稱:投票代碼為“360420”;投票簡稱為“吉纖投票”。

2、填報表決意見或者選舉票數。

本次股東大會的議案均為非累積投票議案,對於非累積投票議案,填報表決意見,同意、反對、棄權。

3、股東對總議案進行投票,視為對除累積投票議案外的其他所有議案表達相同意見。

股東對總議案進行投票,視為對所有議案表達相同意見。在股東對同一議案出現總議案與分議案重複投票時,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為准。如股東先對分議案投票表決,再對總議案投票表決,則以已投票表決的分議案的表決意見為准,其他未表決的議案以總議案的表決意見為准;如先對總議案投票表決,再對分議案投票表決,則以總議案的表決意見為准。

二、通過深交所交易系統投票的程式

13:00—15:00時。

2、股東可以登錄證券公司交易用戶端通過交易系統投票。

三、通過深交所互聯網投票系統投票的程式

1、互聯網投票系統開始投票的時間為2017年12月14日(現場股東大會召開前一日)下午15:00,結束時間為2017年12月15日(現場股東大會結束當日)下午15:00。

2、股東通過互聯網投票系統進行網路投票,需按照《深圳證券交易所投資者網路服務身份認證業務指引(2014年9月修訂)》的規定辦理身份認證,取得“深交所數位憑證”或“深交所投資者服務密碼”。公司可以寫明具體的身份認證流程。

3、股東根據獲取的服務密碼或數位憑證,可登錄http://wltp.cninfo.com.cn在規定時間內通過深交所互聯網投票系統進行投票。

若本次發行實際募集資金淨額少於募集資金需求額,公司將根據實際募集資金淨額,按照專案的輕重緩急等情況,調整募集資金的具體投資專案及各項目的具體投資額,公司將利用自籌資金解決不足部分。

9、本次非公開發行股票的限售期:投資者認購本次非公開發行的股票自發行結束之日起,12個月內不得轉讓。

10、本次非公開發行前的未分配利潤安排:本次發行前公司滾存的未分配利潤由本次發行完成後的新老股東共用。

11、上市地點:鎖定期滿後,本次非公開發行的股票將在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12、決議的有效期:本次非公開發行股票的決議自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之日起十二個月內有效,若國家法律、法規對非公開發行股票有新的規定,公司將按新的規定對本次發行進行調整。

以上具體內容詳見2017年11月17日刊登於巨潮資訊網站(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公告。

(三)審議《關於公司2017年非公開發行股票預案的議案》

具體內容詳見2017年11月17日刊登於巨潮資訊網站(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公告。

(四)審議《關於公司本次非公開發行股票募集資金使用可行性分析報告的議案》

(五)審議《關於公司本次非公開發行股票攤薄即期回報及填補措施的議案》

(六)審議《控股股東、董事、高級管理人員關於切實履行公司填補即期回報措施承諾的議案》

(七)審議《關於的議案》

(八)審議《關於設立公司本次非公開發行股票募集資金專用帳戶的議案》

根據《吉林化纖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資金管理細則》,公司董事會決定對本次非公開發行股票募集資金設立專用帳戶,專戶專儲,專款專用。

(九)審議《關於提請股東大會授權董事會全權辦理本次非公開發行股票相關事宜的議案》

為保證本次非公開發行工作的順利進行,董事會提請公司股東大會授權董事會全權辦理與本次非公開發行有關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於:

1.按照經股東大會審議通過的本次非公開發行股票方案,在股東大會決議範圍內,董事會根據具體情況決定本次非公開發行的發行起止時間、具體認購辦法、發行時機,以及其他與發行上市有關的事項;若在本次發行定價基準日至本次發行日期間有派息、送股、資本公積金轉增股本等除權、除息事項的,董事會有權對發行底價和發行數量進行相應調整;

2.聘請保薦機構(主承銷商)等仲介機構,辦理本次非公開發行股票申報事宜;

3.批准並簽署本次非公開發行股票有關的各項檔、合同及協定;

4.就本次非公開發行股票和上市事宜向有關政府機構和監管機構辦理審批、登記、備案、核准、同意等手續;簽署、執行、修改、完成向有關政府、機構、組織提交的合同、協定、決議等其他法律檔;

5.辦理本次非公開發行股票募集資金使用的有關事宜,根據市場情況和公司運營情況,在法律、法規及規範性檔和《吉林化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股東大會決議允許的範圍內,董事會可適當調整募集資金使用的具體時間和實際使用金額;

6.根據本次非公開發行股票的發行結果,變更公司註冊資本、修改《吉林化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相應條款及辦理工商變更登記;

7.在本次發行股票完成後,辦理本次發行股票在深圳證券交易所和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上市、登記和鎖定等相關事宜;

8.根據本次非公開發行方案的實施情況、市場條件、政策調整以及監管部門的意見,在法律、法規及規範性檔和《吉林化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股東大會決議允許的範圍內,終止本次非公開發行股票方案或對本次非公開發行股票方案進行相應調整,調整後繼續辦理本次非公開發行的相關事宜;

9.辦理與本次非公開發行股票有關的其他事項;

10.本授權自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之日起12個月內有效。

(十)審議《關於對外投資暨關聯交易的議案》

上述審議議案之(六)和(十)本議案涉及關聯股東回避表決事項,應回避表決的關聯股東名稱:吉林化纖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吉林化纖福潤德紡織有限公司,王剩勇先生。

上述審議議案之(二)和(三)為特別決議。公司將對中小投資者(除上市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以及單獨或者合計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東以外的其他股東)表決單獨計票,並對計票結果進行披露。

三、提案編碼

四、本次股東大會現場會議登記方法

(一)登記方式

(1)法人股東由法定代表人出席會議的,應持本人身份證、能證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資格的有效證明和持股憑證進行登記;委託代理人出席會議的,代理人應持本人身份證、法人股東單位依法出具的書面委託書和持股憑證進行登記。

(2)個人股東持本人身份證、股東帳戶卡和證券公司營業部出具的於股權登記日下午股票交易收市時持有“吉林化纖”股票的憑證辦理登記手續;委託他人代理出席會議的,代理人應持本人身份證、授權委託書和持股憑證進行登記。

(3)異地股東採用傳真或信函方式亦可辦理登記(需提供有關證件影本)。

(二)登記時間

2017年12月14日(上午8:30—11:00,下午13:30—16:00)。

(三)登記地點

吉林省吉林市九站街516-1號,吉林化纖股份有限公司證券辦公室。

(四)聯繫方式

(1)公司地址:吉林市九站街516-1號;

(2)聯繫電話:0432-63502452,0432-63502331;

(3)公司傳真:0432-63502329;

(4)郵遞區號:132011

(5)聯 系 人:徐建國、徐鵬;

(6)提示事項:與會者食宿及交通費自理;出席會議的股東請于會議開始前半小時至會議地點,並攜帶身份證明、持股憑證、授權委託書等原件,以便驗證入場。

五、參加網路投票的具體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東大會上,股東可以通過深交所交易系統和互聯網投票系統(位址為http://wltp.cninfo.com.cn)參加投票。(參加網路投票時涉及具體操作需要說明的內容和格式詳見附件)

七、備查檔

1、第八屆董事會第二十二次會議決議。

2、第八屆董事會第二十三次會議決議。

3、深交所要求的其它檔;

特此公告!

吉林化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二〇一七年十一月十六日

附件1:

授權委託書

茲委託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 (公司)出席吉林化纖股份有限公司定於2017年12月15日召開的2017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並代為行使對本次股東大會各項議案的表決權。

委託人姓名: 身份證號:

持股數: 股東帳號:

被委託人姓名: 身份證號:

委託許可權: 委託日期:

附件2:

吉林化纖股份有限公司股東參加網路投票的操作程式

本次臨時股東大會,公司將向股東提供網路投票平臺,股東可以通過深圳證券交易所交易系統或者互聯網投票系統參加網路投票。

一、網路投票程式

1、股東投票代碼與投票簡稱:投票代碼為“360420”;投票簡稱為“吉纖投票”。

2、填報表決意見或者選舉票數。

本次股東大會的議案均為非累積投票議案,對於非累積投票議案,填報表決意見,同意、反對、棄權。

3、股東對總議案進行投票,視為對除累積投票議案外的其他所有議案表達相同意見。

股東對總議案進行投票,視為對所有議案表達相同意見。在股東對同一議案出現總議案與分議案重複投票時,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為准。如股東先對分議案投票表決,再對總議案投票表決,則以已投票表決的分議案的表決意見為准,其他未表決的議案以總議案的表決意見為准;如先對總議案投票表決,再對分議案投票表決,則以總議案的表決意見為准。

二、通過深交所交易系統投票的程式

13:00—15:00時。

2、股東可以登錄證券公司交易用戶端通過交易系統投票。

三、通過深交所互聯網投票系統投票的程式

1、互聯網投票系統開始投票的時間為2017年12月14日(現場股東大會召開前一日)下午15:00,結束時間為2017年12月15日(現場股東大會結束當日)下午15:00。

2、股東通過互聯網投票系統進行網路投票,需按照《深圳證券交易所投資者網路服務身份認證業務指引(2014年9月修訂)》的規定辦理身份認證,取得“深交所數位憑證”或“深交所投資者服務密碼”。公司可以寫明具體的身份認證流程。

3、股東根據獲取的服務密碼或數位憑證,可登錄http://wltp.cninfo.com.cn在規定時間內通過深交所互聯網投票系統進行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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