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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是潘金蓮》:範冰冰終於又演了一部“人文片”

小編曾經看過範冰冰演的《觀音山》, 一部講解年輕人互相慰藉傳遞力量的故事, 是一部典型的人文片, 特定的年紀和年代, 幾個小人物的故事, 和整個時代交織在一起, 從那之後就沒什麼值得稱道的影片了。 在《我不是潘金蓮》的電影中, 又演繹了一個中年女人的人文故事, 這部電影的故事比《觀音山》更具有時代和地域的人文氣息。

《我不是潘金蓮》這部電影, 講的是一對夫妻為了多要一個孩子把假離婚弄成了真離婚, 男方背信棄義, 在假離婚後真的就和女方離了婚, 而扮演女方的範冰冰, 很不理解, 也非常惱火, 為了討回公道, 電影一開始就出現了李雪蓮在下雨天去找當法官的遠房親戚送禮, 希望他判決離婚是無效的。

從這裡看得出來, 李雪蓮是個法盲。 在農村裡, 法律意識淡泊的非常非常多, 我想小說的作者劉震雲在這裡說的就是法。 但法官可不是法盲, 他不可能不承認蓋有民政局公章的離婚證, 去判處離婚無效, 否則婚姻法就是兒戲了。

這下可就一下次引出了後面所有的事情, 李雪蓮從法律上得不到滿足, 於是向用暴力, 結果發現一直暗戀自己的老胡, 就只是想跟他幹那事, 但還不至於替她犯法,

而她的弟弟直接就嚇得躲了出去。 沒人肯幫她, 她就只好自己去找她的前夫, 結果她的前夫不承認, 而且當著好多人的面說她是潘金蓮。 這下徹底傷了李雪蓮的自尊心, 於是李雪蓮為了證明自己不是潘金蓮開始折騰, 開始告狀, 一路告到北京。 告倒了一片當官的。

這部分劇情也充分展示了, 在電影裡的那個年代的官場, 基本就是那個樣子, 領導關心的才是重要的, 出了事, 更多的人是想把這個事情從自己手上踢出去, 而不是想辦法溝通解決, 直到到北京告狀, 撤了一批當官的, 當地的官員才把李雪蓮的事情重視起來, 但重視起來發現解決起來很麻煩。

因為這個事情, 放在道德上秦玉河是錯誤的, 但是放在法律上, 他一點錯都沒有, 另外當時假離婚也是雙方同意, 在法律看來就是離婚, 沒有真的和假的。 我覺得李雪蓮不應該告離婚案, 而可以告前夫誹謗她, 讓前夫當面賠償精神損失費和道歉。

十年裡, 李雪蓮每奉人代會, 都去告狀, 逐漸成了每一任縣長和市長最為頭疼的大事, 為了阻止她去告狀, 還特地安排了幾個員警看著她。 各級領導也都多次登門拜訪找她談話, 卻始終沒用。 結果趙大頭聽從了假聰明的計策, 帶她出去玩, 從心裡面開導她, 還在旅店了把李雪蓮辦了。 最終終於讓她放棄了告狀, 而且李雪蓮和趙大頭在旅店裡雲雨之後,趙大頭問她覺得好不好,她說了,從未有過的好。

這對話是李雪蓮十幾年的心理寫照,雖說她告狀告了很多年,但心裡並不開心,並不有覺得過得很幸福,而是一直很苦悶,很憋屈,在她得知前夫秦玉河已經死了的時候,一下次就崩潰了,近十年的憋屈,近十年的心病終於可以慢慢好了。

有人評價李雪蓮最後變成了祥林嫂,我覺得這個說法很不對,祥林嫂是受封建壓迫的受害者,李雪蓮有自己的牛肉湯店,經濟獨立,而且知道用法律來捍衛自己的尊嚴,只不過方向不對,最後雖然放棄了告狀,還時常嘲笑以前的自己,這說明自己以前太過於執拗且不講理。

整部電影裡邊,從採用的方言和特定年代的穿著,整個電影都具有很深刻的時代人文氣息,電影中下雨的場景很多,給人一種講故事娓娓道來的感覺,這種人文片就這樣子,高潮和劇情並不是非常的跌宕起伏,但就是一種平靜地講述,講述一個小人物和她的感情糾葛的故事。總之還是一部不錯的影片,不需要搞笑,不需要多麼喧囂的動作場面,只需要安安靜靜的下雨講故事,有一些象徵隱喻意義就夠了。

而且李雪蓮和趙大頭在旅店裡雲雨之後,趙大頭問她覺得好不好,她說了,從未有過的好。

這對話是李雪蓮十幾年的心理寫照,雖說她告狀告了很多年,但心裡並不開心,並不有覺得過得很幸福,而是一直很苦悶,很憋屈,在她得知前夫秦玉河已經死了的時候,一下次就崩潰了,近十年的憋屈,近十年的心病終於可以慢慢好了。

有人評價李雪蓮最後變成了祥林嫂,我覺得這個說法很不對,祥林嫂是受封建壓迫的受害者,李雪蓮有自己的牛肉湯店,經濟獨立,而且知道用法律來捍衛自己的尊嚴,只不過方向不對,最後雖然放棄了告狀,還時常嘲笑以前的自己,這說明自己以前太過於執拗且不講理。

整部電影裡邊,從採用的方言和特定年代的穿著,整個電影都具有很深刻的時代人文氣息,電影中下雨的場景很多,給人一種講故事娓娓道來的感覺,這種人文片就這樣子,高潮和劇情並不是非常的跌宕起伏,但就是一種平靜地講述,講述一個小人物和她的感情糾葛的故事。總之還是一部不錯的影片,不需要搞笑,不需要多麼喧囂的動作場面,只需要安安靜靜的下雨講故事,有一些象徵隱喻意義就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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