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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範|湖南:提升政府採購透明度 採購資訊全公開

近日, 湖南省財政廳印發《湖南省財政廳關於進一步做好政府採購資訊公告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湘財購[2017]16號, 以下簡稱《通知》), 規定了政府採購資訊公開的內容、管道及責任主體, 切實提升湖南政府採購透明度。

《通知》規定, 湖南省預算金額在500萬元以上的專案採購資訊由“中國湖南政府採購網”通過資料介面同時推送至“中國政府採購網”發佈;達到公開招標數額標準以上的單一來源採購專案和預算金額在1000萬元以上的專案採購資訊在紅網政府採購頻道同時發佈, 擴大政府採購影響, 強化政府採購監督。

《通知》明確了政府採購資訊發佈責任主體, 按照“誰發佈誰負責”的原則, 資訊發佈人對發佈資訊的真實性、合法性負責, 並承擔相應的責任。 監管處罰資訊由財政部門負責公開, 包括財政部門作出的投訴、監督檢查等處理決定, 對集中採購機構的考核結果,

以及違法失信行為記錄等資訊。 採購專案資訊則由採購人或者其委託的採購代理機構負責公開, 包括採購專案公告、採購檔、採購專案預算金額、採購結果等資訊。 其他政府採購資訊公開由相關主體依法公開。

來源 | 紅網

編輯 | 彭可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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