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如不想再經營公司那麼要選擇何種方式退出?註銷?轉讓?還是繼續養著?那種方法更適合我?今天千百順就來和大家說說, 公司不想再經營之後, 怎麼處理公司的後續問題。
第一——註銷。
這是大部分人都會選擇的路, 登出公司, 永無後顧之憂。
想要註銷公司, 首先要在限期內成立清算小組, 然後寫清算報告出來, 再把公司的債務都結清了, 然後去工商局稅務局註銷。 整個流程的複雜程度和公司的營業時間, 業務量, 稅務有關, 當初註冊公司三天搞定, 現在註銷公司, 大半年才搞定。 債務狀況先別說, 稅務的各類稅金和罰款就夠你煩的。 簡易註銷?目前來說是雞肋
第二——轉讓。
註銷麻煩又費錢, 我還是轉讓吧。 這個想法很好, 但是其實呢, 一樣的。
註銷該做的轉讓都得做, 首先, 債務你得清吧, 你當初是法定代表人和人簽了約, 要是欠了錢, 這錢都得公司來還, 人家不傻, 怎麼可能替你還債。 還有上面的稅務及罰款問題, 你也得自己處理掉, 人家想轉讓就是為了省事, 你留一堆稅務問題給別人, 是不是以為他傻?
這麼聽起來, 轉讓好像不會比註銷好, 那幹嘛還要轉讓?如果你滿足以下條件之一, 那麼轉讓也是有優勢的:1、公司經營年限比較久了,
第三——繼續養著
不經營的話, 可以繼續養著, 或許哪天有用了呢?或者哪天有機會轉手呢?但是這是真的嗎?養著每年都是有開銷的, 一年租金都得多少?如果最後轉讓沒有價值, 還不如早點註銷, 如果哪天又想經營了, 再新註冊一個唄。
千百順(www.hkqbs.com)專業顧問給你一站式創業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