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
萬恒有限公司(化名)於2017年3月正式成立, 公司股東會由王小兵(化名)和李大民(化名)兩名股東組成。 王小兵任公司執行董事、王小兵愛人李鳳蘭任公司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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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5月, 王小兵隱瞞其系永遠公司大股東弟弟的身份, 私自與永遠公司簽訂設備採購合同, 而採購價格為市場價的三倍。 作為萬恒公司的股東李大民得知後萬分苦惱, 因為萬恒公司監事是王小兵的妻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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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分析】萬恒公司執行董事王小兵的行為是一種常見的公司高管損害公司利益的行為, 也是一種公司股東濫用股東權利謀取私利的行為。
文丨田留苗律師 公司業務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