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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懂一份保險合同,最需要關注的3個地方!

一份幾十頁的保險合同, 我們普通投保人拿到手, 又不具備專業知識, 根本不知道從何看起。 但是, 保險產品又是需要長期繳費的,

和我們的利益息息相關, 看不懂就丟到櫃子裡去了, 顯然也是不合適的。

那麼, 作為一個不具備專業知識的普通投保人, 如何快速讀懂一份保險合同的核心呢?今天, “保險觀察”就以一份重疾險為例, 來給大家講解講解。

一看保險責任

保險, 保險, 最核心的就是保險責任, 這是我們最需要關心的地方。 所以, 我們拿到保險合同, 先要看保險責任, 而且需要逐字逐句理解, 看下是否和自己原先的理解有偏差。

比如你需要瞭解, 這份保險的等待期是90天還是180天, 重疾、輕症是分組賠付還是不分組賠付, 輕症的保額是基本保額的20%還是30%。

等待期、是否分組、輕症保額需要關心

也需要去瞭解下重疾保險金給付後, 是否還承擔輕症保險責任。 有的保險是在重疾保險金給付後, 之後發生無關聯性的輕症, 仍然會進行給付;而有的產品則是重疾保險金給付後, 輕症就不再給付了。

重疾責任給付後, 是否還承擔輕症責任

還有一個需要關注的點就是身故保額是否與重疾保額共用。 絕大多數重大疾病保險、以及附加提前給付重疾的終身壽險, 重疾和身故保險金都是共用的, 只給付其中一項責任;但有的保險產品是在重疾保險金給付後, 仍然承擔身故責任, 當然這種產品保費就要貴了。

重疾、身故是否共用保額

二看責任免除

在一份保險合同中,

責任免除是非常重要的組成部分, 以至於監管要求必須在合同中將責任免除條款加黑重點提示, 否則該條款無效。 從這裡也能看出責任免除條款的重要性。

責任免除的事項都是先普通人不太可能發生或者碰到的事情, 比如說故意傷害被保人、吸毒、犯罪、戰爭、2年內自殺等事情。

但有些也是需要投保人加強注意的, 比如酒駕、先天性畸形、遺傳性疾病等。 這提醒了我們廣大投保人:開車別喝酒、喝酒別開車, 否則保險都沒有保障了。 還有就是要注意有先天畸形和遺傳性疾病(非家族病史, 注意區分)的被保人, 就不能為其投保了, 否則理賠時也是賠付不到的。

某重疾險的責任免除條款

三看兩個“期”

兩個“期”指的是猶豫期和寬限期。

猶豫期是賦予投保人的一項很重要的權利。 在猶豫期內, 如果投保人發現保險責任與自己的需求不相符, 是可以提出退保的, 並且不用承擔任何損失, 最多是損失10元的工本費(多數保險公司也不會收工本費)。

根據具體保險產品的不同, 有10天猶豫期、15天猶豫期的,還有20天猶豫期的,投保人務必要去瞭解。注意,這裡的猶豫期天數不是指工作日,而是自然天數,包括節假日和休息日的,所以自己不要算錯了哦。

某保險產品對猶豫期的規定

寬限期是另外一個與投保人、被保人利益息息相關的時間。因為保險合同是長期合同,長達10年,20年甚至30年的時間都需要繳費。以重疾險為例,每年的繳費日就是和第一年投保的繳費日期相同,如果忘記了呢?保險合同不會馬上失效,而是有個寬限期,國內一般是次日零時起的60天內。

在寬限期內,發生了保險事故,保險公司仍然要進行賠付。但是過了寬限期,保險合同就中止了,一旦發生保險事故,保險公司將不承擔保險責任。

某重疾險合同對寬限期的規定

雖然說過了寬限期,投保人在合同中止後的兩年內,可以提出保險合同複效。但是除了2年裡欠的保費需要補繳上之外,還得支付兩年裡的利息,最關鍵的是需要重新進行健康告知,如果身體條件發生變化了,可能會面臨加費、除外、甚至拒保等不利結果,得不償失。

所以說寬限期非常重要,投保人務必注意在繳費日前確保卡內餘額足夠扣款,最晚也能超過寬限期。

如果是萬能險的話,它沒有明確的繳費日,和重疾險又有所不同。只要保單每個月扣除保障成本後,還有現金價值,保單就不會進入寬限期,一旦現金價值低於零了,就會立即進入寬限期。所以萬能險更為複雜一下,更需要時刻注意保單的帳戶價值。

其他條款要注意啥?

其他條款也很重要,但是我並沒有放到3個必須先看的要點之中。因為只有前3個我說的點,才是投保人在剛拿到合同時需要瞭解的條款。一旦沒搞清楚是否和自己需求相符的話,過了猶豫期後面就比較被動了。

比如說,保險金的申請與給付也很重要,但是這個可以在出險的時候詢問自己的業務員,或者直接打保險公司電話,根據他們的提示準備資料即可。

再比如說重疾險的病種有很重要,但是說實話,普通投保人,甚至說保險業務員,也是無法完全解釋清楚的,因為這些都是專業的醫學用語。

但是投保人並不需要特別關注。因為前25種重疾是保險行業協會和中國醫師協會聯合制定的重大疾病定義,任何保險產品都必須沿用這25種重疾的定義,而這25種重疾又已經占到所有重疾的95%以上,可以說是基本覆蓋了。投保人瞭解和不瞭解這些疾病定義,都不影響最後的賠付。

再比如其他的諸如保單貸款、年金轉換、減額交清的條款,就屬於保單比較高級的功能了,有需求的話可以進一步深入瞭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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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也可以關注我的頭條號“保險觀察”,持續為大家輸出乾貨知識喲~

有10天猶豫期、15天猶豫期的,還有20天猶豫期的,投保人務必要去瞭解。注意,這裡的猶豫期天數不是指工作日,而是自然天數,包括節假日和休息日的,所以自己不要算錯了哦。

某保險產品對猶豫期的規定

寬限期是另外一個與投保人、被保人利益息息相關的時間。因為保險合同是長期合同,長達10年,20年甚至30年的時間都需要繳費。以重疾險為例,每年的繳費日就是和第一年投保的繳費日期相同,如果忘記了呢?保險合同不會馬上失效,而是有個寬限期,國內一般是次日零時起的60天內。

在寬限期內,發生了保險事故,保險公司仍然要進行賠付。但是過了寬限期,保險合同就中止了,一旦發生保險事故,保險公司將不承擔保險責任。

某重疾險合同對寬限期的規定

雖然說過了寬限期,投保人在合同中止後的兩年內,可以提出保險合同複效。但是除了2年裡欠的保費需要補繳上之外,還得支付兩年裡的利息,最關鍵的是需要重新進行健康告知,如果身體條件發生變化了,可能會面臨加費、除外、甚至拒保等不利結果,得不償失。

所以說寬限期非常重要,投保人務必注意在繳費日前確保卡內餘額足夠扣款,最晚也能超過寬限期。

如果是萬能險的話,它沒有明確的繳費日,和重疾險又有所不同。只要保單每個月扣除保障成本後,還有現金價值,保單就不會進入寬限期,一旦現金價值低於零了,就會立即進入寬限期。所以萬能險更為複雜一下,更需要時刻注意保單的帳戶價值。

其他條款要注意啥?

其他條款也很重要,但是我並沒有放到3個必須先看的要點之中。因為只有前3個我說的點,才是投保人在剛拿到合同時需要瞭解的條款。一旦沒搞清楚是否和自己需求相符的話,過了猶豫期後面就比較被動了。

比如說,保險金的申請與給付也很重要,但是這個可以在出險的時候詢問自己的業務員,或者直接打保險公司電話,根據他們的提示準備資料即可。

再比如說重疾險的病種有很重要,但是說實話,普通投保人,甚至說保險業務員,也是無法完全解釋清楚的,因為這些都是專業的醫學用語。

但是投保人並不需要特別關注。因為前25種重疾是保險行業協會和中國醫師協會聯合制定的重大疾病定義,任何保險產品都必須沿用這25種重疾的定義,而這25種重疾又已經占到所有重疾的95%以上,可以說是基本覆蓋了。投保人瞭解和不瞭解這些疾病定義,都不影響最後的賠付。

再比如其他的諸如保單貸款、年金轉換、減額交清的條款,就屬於保單比較高級的功能了,有需求的話可以進一步深入瞭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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