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老公結婚2年有孩子了。 我們是裸婚, 目前存錢買房中。
我和老公工資水準差不多, 勉強算高薪, 多少不說免得被噴。
公婆有一套單位福利房, 婚前我委婉問結婚買房的事, 公婆說我們這房子裝修下就可以住。
我和老公很恩愛, 所以結婚沒有買房和彩禮什麼的, 婚禮是公婆出錢辦的禮金他們收。
忘記最重要的一點, 老公有個姐姐已經出嫁。
公婆手頭十萬左右存款, 房子價值20多萬(樓上樓下鄰居賣過知道價格)市區房價6000多, 公婆想買一百平左右的。 大概要貸款30多萬。 希望我和老公還貸。
我和老公存款夠我們在所在城市付首付,
然後問題來了。 公公認為新房是他們賣掉舊房付的首付而且主要是他們養老住堅持只寫他一個人名字。 婆婆認為他們那風俗就是兒子養老家產都歸兒子, 所以這房子他們去世後肯定是我和我老公的不可能跟老公姐姐有關係, 認為加我老公名是防著親姐心計深。
我老公看他父母都認為寫2個人名字多此一舉, 也不再提怕家人傷感情
現在公婆在北京跟我們同住, 日常生活費用都是我們出, 公公還沒有到退休年紀, 辦的內退, 因為不是正式退休所以目前沒有正常的退休金, 只有幾百元沒取過忽略不計。 現在老家的房子空置, 之所以想要賣掉, 是因為房子是在一個礦區的生活區, 這個礦區快要搬遷了, 以後工作都不在這裡的話, 人也漸漸都會搬走, 只剩下搬不走的和附近的農民。 現在房子要賣的話可以賣30萬左右, 如果現在不賣等工作區搬遷走了房子再也賣不上價了。
如果現在賣掉到市區買房, 不說會不會增值, 至少不會跌價。
所以如果我堅持不賣這房子等於是廢掉了, 別說公公不同意老公也會不同意, 賣肯定要賣, 賣了公婆想買我也可以支持, 就是名字的問題糾結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