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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注|湖南省2017年“百人計畫”申報工作啟動 12月10日截止

近日, 湖南省委組織部下發通知, 部署開展2017年引進外高層次人才“百人計畫”申報工作和“百人計畫”入選專家的服務工作。

2017年“百人計畫”申報

2017年“百人計畫”重點引進先進裝備製造、新材料、節能環保、資訊(互聯網+)、生物醫藥、新能源、文化創意等戰略性新興產業領域人才。

創業人才申報要求一般應在海外獲得碩士及以上學位, 年齡不超過55周歲;擁有的技術成果國際領先或填補國內空白, 具有產業化潛力, 無智慧財產權糾紛;有海外創業經驗或曾任國際知名企業中高層管理職務, 有較強的經營管理能力;為所在企業的主要創辦人或股東(股權不低於30%, 一家企業只可申報1名);所在企業成立1年以上、10年以下, 擁有專利等核心技術的產品已處於中試或產業化階段。

創新人才申報要求一般應在海外獲得博士學位, 年齡不超過55周歲。 引進後在湘連續工作不少於3年,

其中全職引進人才每年不少於9個月、非全職引進人才每年不少於3個月, 能全職回國工作的優先考慮。 申報人須與用人單位簽訂意向性工作合同, 如系已簽訂合同或正式到崗的, 其合同簽訂時間須在申報截止日期1年以內。 累計申報次數原則上不超過2次。 個別確需破格引進的, 須另作說明。

每名申報人限申報一類, 不得重複申報。 申報人需按要求填報相關資訊審核, 各市州委組織部, 省屬企事業單位、高校及中央在湘單位需審核、匯總本地區或本單位申報人選情況, 並填寫《2017年湖南省“百人計畫”申報人選情況匯總表》。

“百人計畫”有關入選專家後續資助申領

“百人計畫”有關入選專家後續資助申領條件:2009-2014年入選“百人計畫”;目前合同期已滿,

即入選後至今已連續在湘工作滿3年;繼續在湘全職工作3年以上(含3年), 並已續簽或補簽正式工作合同。 同時滿足以上條件的專家, 經用人單位申報、相關部門考核合格後, 給予後續資助40萬元/人, 用於創新創業。

中央在湘單位、省屬企事業單位引進的專家, 由用人單位申領;市州及以下所屬企事業單位引進的專家, 由相關市州委組織部申領。 專家工作單位發生變更的, 其當前所在地區和單位要主動與其原單位溝通聯繫, 核實有關情況, 並負責其後續資助申領。

申報、申領工作截止時間為2017年12月10日, 年齡計算截止到2017年12月31日。 相關材料於2017年12月10日前送達或機要寄送至省委組織部人才工作處。 通知及申報、申領材料文本可以登錄紅星網(www.hxw.gov.cn)下載。

來源 | 紅網

編輯 | 歐陽伶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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