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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管業務“環保法”出臺 股債市場進預設發展軌道

11月17日, 央行發佈《關於規範金融機構資產管理業務的指導意見(徵求意見稿)》。 筆者認為, 概括地講, 《指導意見》就是為資管業務的規範發展設置了統一的強大的防火牆, 是在落實今年全國金融工作會議提出的金融工作要回歸本源、優化結構、強化監管和市場導向的四大原則。 對於股市、債市等金融市場來說, 《指導意見》為其設定了合乎市場發展階段的監管指標、杠杆水準, 就是將其納入了預設發展軌道。 這個預設發展軌道就是要確保市場平穩運行。

今年以來, 各金融監管部門加強金融監管協調,

統籌政策力度和節奏, 防止疊加共振, 牢牢守住了不發生系統性金融風險的底線。 比如在今年第三季度, 央行就進一步完善宏觀審慎政策, 明確同業存單的期限不超過1年, 做好將同業存單納入宏觀審慎評估(MPA)同業負債占比指標的準備工作, 並研究探索將綠色信貸納入MPA 評估體系。 其他金融監管部門也對各自分管領域進行政策梳理和規範, 為資管業務的大一統做好了前期準備工作。

11月8日, 新華社發佈了國務院金融穩定發展委員會成立並召開第一次會議的消息。 會議討論通過了金穩會近期工作要點, “強化金融監管協調, 提高統籌防範風險能力;更好地維護金融消費者合法權益”位列其中。

10天之後, 涉及百萬億元的資管業務新規即對外發佈並公開徵求意見。

資管業務新規著重解決了同類資管業務的監管規則和標準不一致的問題, 對部分業務發展不規範、監管套利、產品多層嵌套、剛性兌付、規避金融監管和宏觀調控等問題做出了明確界定。 新規的目的是要讓資管業務更好的滿足居民財富管理需求、優化社會融資結構支援實體經濟。

資管業務新規將債券、股票等金融市場的發展納入了預設軌道。 這個發展軌道就是要確保股債市場的平穩運行, 抑制資產價格泡沫, 控制資管產品的杠杆水準。 資管產品杠杆類別的界定以及各類別負債比例上限的確定, 也為金融機構開發類似產品提供了具體的監管指標, 對於市場的規範發展是有利的。

在《指導意見》發佈後, 有一些聲音稱新規會導致萬億元資金撤離等市場不穩定因素的出現, 也就是說他們認為市場存在“硬著陸”風險。 但央行有關部門負責人表示, 新規充分考慮了存量資管產品的存續期、市場規模, 同時兼顧增量資管產品的合理發行, 使資管業務按照《指導意見》平穩過渡, 有序規範。

更多的理性市場分析人士則認為, 《指導意見》特別強調堅持積極穩妥審慎推進, 堅持防範風險與有序規範相結合, 充分考慮了市場的承受能力。 另外, 按照“新老劃斷”原則設置過渡期, 過渡期到2019年6月30日, 給市場留出了較長的調整時間, 確保平穩過渡。 因此, 市場擔憂的“硬著陸”風險是不大可能出現的。

然而,

《指導意見》必然會對整個資產管理行業的發展格局、未來的盈利模式產生深刻影響。 但這種影響是可控的。 因為在前期各金融監管部門的治理整頓之後, 金融機構在資管業務方面已經進行了相應的整改, 也取得了積極成效。 這些對於《指導意見》的落地生根是有積極作用的。

對於股市和債市來說, 資管業務新規對它們的影響則是比較具體的。 比如《指導意見》第十六條提出, 金融機構應當控制資產管理產品所投資資產的集中度。 這就意味著金融機構投資債券和股市的比例會有一定的限制。 但這些規定對市場的穩定規範發展是有積極作用的, 對市場及金融機構的影響是完全可控的。

最後, 筆者認為, 《指導意見》其實就是股市、債市等金融市場的“環保法”,

是對金融市場生態環境的集中整治。 因此, 無論從現實還是長遠來看, 金融生態環境的優化, 對實體經濟、金融機構、投資者都是利好。

本文源自證券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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