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頁>財經>正文

殷興山:關於金融支持傳統製造業綠色改造轉型的實踐與思考|綠色金融

文/中國人民銀行杭州中心支行黨委書記、行長殷興山

浙江是製造業大省, 近年來浙江實踐綠色發展理念, 推進綠色金融產品和服務創新。

本文呈現了實踐中金融支援傳統製造業綠色改造轉型的難點和挑戰, 並提供了對策建議。

改革開放以來, 我國經濟與社會發展取得了巨大的成就, 但也累積了較多的生態環境問題。 為此, 十八大以來黨中央將生態環境保護和生態文明建設擺在了更加突出的位置, 以“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用”新發展理念為指引, 通過著力構建和推進綠色金融體系等在內的一系列重大戰略決策, 推動經濟綠色轉型發展。

浙江是製造業大省, 製造業增加值占全省地區生產總值的比重接近30%, 占工業增加值的比重超過90%。 同時, 以紡織印染、皮革加工、化工、有色金屬加工為代表的傳統製造業在浙江經濟中又佔據著非常重要的地位。

長期以來, 在短缺經濟條件下, 浙江傳統製造業走的是一條高耗能、高污染的粗放型發展道路, 並形成了一定的路徑依賴。 加之浙江製造業企業的主體結構以點多面廣的小微企業為主, 具有“資金實力弱、技術裝備相對落後”等特點, 與生態文明建設的要求存在較大的差距。 因而如何充分利用好建設湖州、衢州綠色金融改革創新試驗區的機遇, 以點帶面, 有效引導和推動全省傳統製造業綠色改造、轉型升級, 不僅對浙江推進“兩山理論”新實踐具有重要意義, 對全國綠色金融發展也具有一定的借鑒和示範效應。

浙江金融支援傳統製造業“綠化”實踐探索

近年來, 浙江積極踐行綠色發展理念, 深入推進綠色金融產品和服務創新,

持續加強綠色金融基礎設施建設, 逐步豐富配套支援政策, 不斷推動區域綠色金融先行探索, 更好地滿足傳統製造業綠色改造的多樣性金融服務需求。

創新綠色融資產品, 促進傳統製造業綠色改造。 一是綠色信貸探索。 首創排汙權抵押貸款模式。 早在2010年, 人民銀行杭州中心支行會同浙江省環保廳出臺了《浙江省排汙權抵押貸款暫行規定》, 創新推出以政府回購方式作為排汙權抵押貸款的抵押物處置管道, 引導和支援紡織印染、化工等傳統製造業實現綠色環保升級。 截至2017年6月末, 全省排汙權抵押貸款餘額51.46億元, 同比增長27.58%, 規模居全國前列。 創新小微企業綠色節能貸款模式, 支援傳統小微製造業企業節能減排工作,

如台州銀行2011年推出“綠色節能貸款”。 二是綠色直接融資突破。 積極支持符合條件的製造業企業發行綠色債券, 如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盾安集團分別發行全省首單綠色公司債和綠色中期票據。 三是綠色保險創新。 首推綠色安全生產和環境污染綜合責任保險, 有效提升傳統製造業環境風險應對能力。

完善配套支援政策和綠色金融基礎設施建設, 為金融支援傳統製造業綠色改造提供有力保障。 一是探索構建綠色信貸風險補償及費用補貼機制。 如湖州市財政每年拿出10億元設立綠色金融改革創新試驗區建設專項資金。 衢州市政府出資70%, 啟動了1500萬元的“綠色金融資金風險池”。 二是發揮綠色產業基金的撬動作用。

如衢州設立了綠色產業引導基金, 首期規模10億元;湖州擬設立“綠色發展”“新型產業培育”規模均為100億元的兩個產業基金, 以撬動和引導社會資本擴大綠色投資。 三是加強綠色金融基礎設施建設。 人民銀行杭州中支積極加強與省環保部門合作, 持續開展企業環保資訊採集工作, 不斷完善綠色信用體系建設。

金融支持力度有增有減, 促進全省產業結構“綠色”優化。 人民銀行杭州中支在全省開展以“金融支持經濟轉型升級”“金融支援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等為主題的服務年活動, 引導全省金融機構優化信貸結構, 推動傳統製造業升級改造和有序退出, 助推產業結構“綠化”。 一是金融資源從“兩高一剩”“低小散亂”等落後產能領域有序退出, 為新業態發展騰出資源和空間。截至2017年6月末,浙江省淘汰落後產能行業貸款餘額同比下降約32%。二是支持傳統製造業加大並購重組力度,不斷提高產業集中度,促進產業鏈延伸,提升綠色生產能力。2016年浙江省上市公司並購數量375次,並購金額1615.9億元,相較2010年,年均分別增長22%和74.3%。2016年浙江有36家上市公司實施了46起境外並購,金額達177億元,並購對象較為集中在美國、德國等先進製造業國家,近兩年占浙江省跨境並購總量30%以上。三是積極支援節能環保新業態,加快發展清潔能源、資源迴圈利用等綠色產業項目。據調查,2017年上半年全省高新技術產業、裝備製造業和戰略性新興產業貸款增加近600億元,同比多增近450億元。

以試驗區建設為引領,探索金融支援傳統產業綠色改造。浙江在全國較早提出並積極實踐區域綠色金融改革發展思路,2014年11月衢州市就被省政府確定為浙江省綠色金融綜合改革試點地區,積極探索綠色金融發展的有效途徑和方式,引導產業結構調整,推動經濟轉型升級。2017年6月獲批的湖州市、衢州市兩個綠色金融改革創新試驗區,由於產業基礎、所處的經濟發展水準不同,在具體目標任務上各有側重、各具特色。目前,兩市在綠色信貸產品和金融服務方式創新、綠色債券融資推動、綠色保險探索、綠色信用體系建設等方面,已經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取得了不少鮮活的經驗。

金融支持傳統製造業綠色改造轉型面臨的難點和挑戰

近年來,雖然浙江綠色金融取得了較快發展,有力地助推了傳統產業的升級改造,但是傳統製造業的綠色改造轉型是一項系統複雜工程,對金融支援的要求呈現多維度、多樣性特徵。金融支持傳統製造業的綠色改造仍面臨不少挑戰,總體而言有需求不足與供給乏力交織、外部支持欠缺與內部能力不夠互聯、政府缺位和市場失靈並存等問題。

從需求端看,環保外部性沒有內部化問題導致傳統製造業綠色改造的內生動力不足。一方面,由於全國統一的環境品質監測質控體系尚不健全,一些地方環保監測制度、標準和手段還未完善,特別是部分地方政府擔心實施嚴格的懲戒措施可能影響地方稅收和經濟增長,在環保執法時往往“投鼠忌器”,導致環保硬約束不足,企業環境違法成本低。另一方面,一些傳統製造業企業有意進行環保減排改造,但是由於創造的環境效益無法有效轉化為其相應的經濟效益,是賠錢的買賣,因此往往會止步於環保“達標”而不求“更好”。特別是浙江傳統製造業以民營中小企業為主,與大型企業相比,量大面廣的小微企業對節能減排的重視程度和環保設施投入力度整體較差,是傳統製造業綠色改造升級的重要物件。環境外部性的問題如果得不到有效解決,那麼傳統製造企業綠色改造升級的內生動力和相應的金融需求就不夠充分,在一定程度上制約了綠色金融的發展。

從外部條件看,綠色金融基礎設施建設滯後導致產融結合的關鍵支撐不足。目前,相關標準和平臺建設等相關綠色基礎設施還不夠完善,在一定程度上制約了綠色產融的深度結合。一是綠色金融標準不統一。有關綠色金融的內涵界定方面,目前多為綜合性、原則性的,不同主管部門對綠色專案的認定還沒形成統一的標準,不利於地方建立包括傳統產業綠色改造在內的綠色專案庫,同時也影響金融機構、投資者參與相關綠色金融活動。二是綠色信用資訊平臺還不完善。與傳統金融相比,綠色金融注重的是經濟效益和環境效益的雙贏,因此對專案環境資訊的掌握尤為重要。一些地方雖然已經進行了綠色信用資訊平臺建設的初步探索,但相關環保資訊錄入在完整性、時效性與充分性方面還嚴重不足,影響金融機構在決策考量時準確客觀地評估專案環境效益與風險。三是環境權益市場體系建設相對滯後。環境權益資產化、市場化是將環境外部性內生化的重要手段,也能為金融機構綠色業務開展、產品創新和風險管理提供便利與保障。當前,除全國性碳排放權交易市場將啟動外,其他環境權益市場尚處於探索階段,環境權益分配方式不統一、交易規則不一致、市場割裂導致的環境權益流動性差、市場價值低估等問題比較突出,阻礙了基於環境權益的綠色金融產品開發運用。另外,有能力、有資格開展環境風險評估的協力廠商評估專業機構發展也較為緩慢。

從內部條件看,綠色金融服務能力不足制約綠色金融產品和服務創新。與一般業務相比,綠色金融業務覆蓋的行業領域眾多,環保專業性和技術性較強,同時傳統製造業綠色改造升級項目期限長、風險高,相當部分還屬於小微企業金融服務這一傳統薄弱環節,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綠色金融產品和服務創新難度。一是綠色金融專業人才不足。當前,綠色金融尚處於起步階段,金融機構內部還相當缺乏綠色金融專業人才,對綠色專案標準、環境風險評估缺乏專業判斷。二是綠色金融資產與負債往往存在期限錯配。傳統製造業綠色改造升級中很多是中長期項目,如環保項目所涉及的新建、擴建、改造等建設工程期限往往一年以上,而銀行體系的平均負債期限只有6個月左右。

對策建議

綠色金融發展的核心是如何解決環境外部性問題,關鍵是通過法律、政策、市場等各種約束激勵機制和手段,將傳統製造業的環境成本轉變為其經濟成本,將綠色改造後的環境效益轉化為其經濟效益。同時,通過解決綠色投融資所面臨的標準不統一、期限錯配、資訊不對稱等問題,引導金融機構創新金融工具和服務手段,從而將更多的金融資源配置到綠色改造相關領域。

強化約束,建立健全相關法律法規。加快節能環保和綠色發展方面的法治化進程,強化環保法律法規對節能減排等綠色指標的硬約束,利用法律的權威性和約束力促進綠色金融發展。一是完善環境保護法律與制度體系,強化地方黨委政府、相關部門環境保護責任,健全節能環保標準體系,加大環保執法監察力度,不斷提高環境違法成本;二是修改完善有關金融法律法規,確立金融機構的環境保護法律責任,明確金融機構須履行對所投專案在環境影響方面的法定審查、監督義務;三是對於一些具有高污染風險的行業實行環境污染強制責任保險制度。

形成激勵,制定完善支持政策。加強產業、財稅、金融等政策的支持力度,發揮各項政策的協同、集成效應。一是在產業政策上,根據綠色發展需求,結合本地實際,制定完善的傳統製造業綠色改造升級規劃,選定重點傳統製造業,建立綠色改造升級項目庫,明確短期任務、長期目標和步驟安排,研究制訂實施方案和配套政策,為綠色金融對接提供基礎。二是在財稅政策上,採取財政貼息、稅收優惠等鼓勵政策支持綠色金融發展,通過科學合理的體制機制設計,發揮好財政資金的杠杆撬動作用;通過建立產業綠色轉型引導基金、擔保基金和風險補償基金,提高傳統產業綠色改造轉型項目對金融資源的吸引力。三是在金融政策上,積極探索在再貸款、再貼現及監管政策等方面加大傾斜支持力度,並探索把相關綠色信貸業績評價納入宏觀審慎評估(MPA)。

深化支撐,完善基礎設施建設。一是加強相關部委協同,儘快出臺統一綠色金融服務標準體系,明確可納入綠色金融範疇的投融資活動的具體名錄和技術標準,統一出臺綠色項目庫入庫標準;二是探索構建規則統一、交易通暢的環境權益交易市場。加快建立健全排汙權、用能權等環境權益初始分配、有償使用和交易制度,在大氣污染重點區域、重點流域,建立跨區域污染排放總量與環境容量相匹配的定期評估與調節機制,合理推進跨行政區域的環境權益交易,最終形成全國統一交易市場體系,有序推動碳金融、排汙權抵押貸款等各類環境權益融資工具和金融衍生產品的創新發展,為擴大金融支援傳統製造業綠色改造升級的廣度、深度提供有力支撐;三是深化綠色信用資訊平臺建設,建立部門間的資訊共用機制。

建設能力,提升綠色金融服務水準。一是通過設立金融機構綠色金融事業部和專營機構,加強培養專業複合型人才,進一步提升綠色金融產品開發、綠色金融商業可持續性等方面的能力和水準。二是加大製造業綠色改造信貸產品開發力度,創新和發展能效貸款、排汙權、碳排放權抵質押貸款等產品;積極發展融資租賃業務,為製造業企業節能環保設施與技術改造提供重點設備租賃服務。三是提高製造業企業綠色直接融資比重,支持符合條件的製造業企業發行各類綠色債券和股權融資用於節能減排改造。四是不斷創新豐富綠色保險產品,有效分散綠色改造升級過程中的相關風險。

突出優化,平衡做好“加”“減”法。推進傳統製造業綠色改造升級,優化產業結構和能耗結構,需要“加法”和“減法”一起做。一方面,要做好整合優化,發揮產業和環保政策導向作用,引導資源要素向產出效益高、環境效益好的企業集聚,引導金融機構創新相關並購貸款業務和直接融資工具支援兼併重組,做強做大優勢產業和龍頭企業;另一方面,要進一步有序退出、堅決淘汰低端落後和高污染產能。

以點帶面,深化綠色金改試點探索。綠色金融內涵豐富,涵蓋廣泛,但作為單個區域金改實踐來講,要結合地方實際,講究精准發力。湖州市要結合“生態文明先行示範區”“中國製造2025”試點示範城市建設,衢州市要結合“築牢錢江源頭生態屏障”和“國家級生態示範區”建設等任務,圍繞金融更好服務實體經濟這一本源,分別突出“加快綠色產業創新升級”和“推動傳統製造業綠色改造轉型”主線,深度謀劃和積極探索綠色金融改革創新的模式、路徑、舉措等,努力為全省乃至全國傳統製造業的綠色改造轉型提供“浙江”樣本、貢獻更多更好可複製可推廣的“浙江”經驗。

本文刊于《清華金融評論》2017年10月刊,編輯:丁開豔

歡 迎 訂 閱

深刻|思想|前瞻|實踐

專注于經濟金融政策解讀與建言的

智庫型全媒體平臺

更多原創請點擊下方閱讀原文

為新業態發展騰出資源和空間。截至2017年6月末,浙江省淘汰落後產能行業貸款餘額同比下降約32%。二是支持傳統製造業加大並購重組力度,不斷提高產業集中度,促進產業鏈延伸,提升綠色生產能力。2016年浙江省上市公司並購數量375次,並購金額1615.9億元,相較2010年,年均分別增長22%和74.3%。2016年浙江有36家上市公司實施了46起境外並購,金額達177億元,並購對象較為集中在美國、德國等先進製造業國家,近兩年占浙江省跨境並購總量30%以上。三是積極支援節能環保新業態,加快發展清潔能源、資源迴圈利用等綠色產業項目。據調查,2017年上半年全省高新技術產業、裝備製造業和戰略性新興產業貸款增加近600億元,同比多增近450億元。

以試驗區建設為引領,探索金融支援傳統產業綠色改造。浙江在全國較早提出並積極實踐區域綠色金融改革發展思路,2014年11月衢州市就被省政府確定為浙江省綠色金融綜合改革試點地區,積極探索綠色金融發展的有效途徑和方式,引導產業結構調整,推動經濟轉型升級。2017年6月獲批的湖州市、衢州市兩個綠色金融改革創新試驗區,由於產業基礎、所處的經濟發展水準不同,在具體目標任務上各有側重、各具特色。目前,兩市在綠色信貸產品和金融服務方式創新、綠色債券融資推動、綠色保險探索、綠色信用體系建設等方面,已經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取得了不少鮮活的經驗。

金融支持傳統製造業綠色改造轉型面臨的難點和挑戰

近年來,雖然浙江綠色金融取得了較快發展,有力地助推了傳統產業的升級改造,但是傳統製造業的綠色改造轉型是一項系統複雜工程,對金融支援的要求呈現多維度、多樣性特徵。金融支持傳統製造業的綠色改造仍面臨不少挑戰,總體而言有需求不足與供給乏力交織、外部支持欠缺與內部能力不夠互聯、政府缺位和市場失靈並存等問題。

從需求端看,環保外部性沒有內部化問題導致傳統製造業綠色改造的內生動力不足。一方面,由於全國統一的環境品質監測質控體系尚不健全,一些地方環保監測制度、標準和手段還未完善,特別是部分地方政府擔心實施嚴格的懲戒措施可能影響地方稅收和經濟增長,在環保執法時往往“投鼠忌器”,導致環保硬約束不足,企業環境違法成本低。另一方面,一些傳統製造業企業有意進行環保減排改造,但是由於創造的環境效益無法有效轉化為其相應的經濟效益,是賠錢的買賣,因此往往會止步於環保“達標”而不求“更好”。特別是浙江傳統製造業以民營中小企業為主,與大型企業相比,量大面廣的小微企業對節能減排的重視程度和環保設施投入力度整體較差,是傳統製造業綠色改造升級的重要物件。環境外部性的問題如果得不到有效解決,那麼傳統製造企業綠色改造升級的內生動力和相應的金融需求就不夠充分,在一定程度上制約了綠色金融的發展。

從外部條件看,綠色金融基礎設施建設滯後導致產融結合的關鍵支撐不足。目前,相關標準和平臺建設等相關綠色基礎設施還不夠完善,在一定程度上制約了綠色產融的深度結合。一是綠色金融標準不統一。有關綠色金融的內涵界定方面,目前多為綜合性、原則性的,不同主管部門對綠色專案的認定還沒形成統一的標準,不利於地方建立包括傳統產業綠色改造在內的綠色專案庫,同時也影響金融機構、投資者參與相關綠色金融活動。二是綠色信用資訊平臺還不完善。與傳統金融相比,綠色金融注重的是經濟效益和環境效益的雙贏,因此對專案環境資訊的掌握尤為重要。一些地方雖然已經進行了綠色信用資訊平臺建設的初步探索,但相關環保資訊錄入在完整性、時效性與充分性方面還嚴重不足,影響金融機構在決策考量時準確客觀地評估專案環境效益與風險。三是環境權益市場體系建設相對滯後。環境權益資產化、市場化是將環境外部性內生化的重要手段,也能為金融機構綠色業務開展、產品創新和風險管理提供便利與保障。當前,除全國性碳排放權交易市場將啟動外,其他環境權益市場尚處於探索階段,環境權益分配方式不統一、交易規則不一致、市場割裂導致的環境權益流動性差、市場價值低估等問題比較突出,阻礙了基於環境權益的綠色金融產品開發運用。另外,有能力、有資格開展環境風險評估的協力廠商評估專業機構發展也較為緩慢。

從內部條件看,綠色金融服務能力不足制約綠色金融產品和服務創新。與一般業務相比,綠色金融業務覆蓋的行業領域眾多,環保專業性和技術性較強,同時傳統製造業綠色改造升級項目期限長、風險高,相當部分還屬於小微企業金融服務這一傳統薄弱環節,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綠色金融產品和服務創新難度。一是綠色金融專業人才不足。當前,綠色金融尚處於起步階段,金融機構內部還相當缺乏綠色金融專業人才,對綠色專案標準、環境風險評估缺乏專業判斷。二是綠色金融資產與負債往往存在期限錯配。傳統製造業綠色改造升級中很多是中長期項目,如環保項目所涉及的新建、擴建、改造等建設工程期限往往一年以上,而銀行體系的平均負債期限只有6個月左右。

對策建議

綠色金融發展的核心是如何解決環境外部性問題,關鍵是通過法律、政策、市場等各種約束激勵機制和手段,將傳統製造業的環境成本轉變為其經濟成本,將綠色改造後的環境效益轉化為其經濟效益。同時,通過解決綠色投融資所面臨的標準不統一、期限錯配、資訊不對稱等問題,引導金融機構創新金融工具和服務手段,從而將更多的金融資源配置到綠色改造相關領域。

強化約束,建立健全相關法律法規。加快節能環保和綠色發展方面的法治化進程,強化環保法律法規對節能減排等綠色指標的硬約束,利用法律的權威性和約束力促進綠色金融發展。一是完善環境保護法律與制度體系,強化地方黨委政府、相關部門環境保護責任,健全節能環保標準體系,加大環保執法監察力度,不斷提高環境違法成本;二是修改完善有關金融法律法規,確立金融機構的環境保護法律責任,明確金融機構須履行對所投專案在環境影響方面的法定審查、監督義務;三是對於一些具有高污染風險的行業實行環境污染強制責任保險制度。

形成激勵,制定完善支持政策。加強產業、財稅、金融等政策的支持力度,發揮各項政策的協同、集成效應。一是在產業政策上,根據綠色發展需求,結合本地實際,制定完善的傳統製造業綠色改造升級規劃,選定重點傳統製造業,建立綠色改造升級項目庫,明確短期任務、長期目標和步驟安排,研究制訂實施方案和配套政策,為綠色金融對接提供基礎。二是在財稅政策上,採取財政貼息、稅收優惠等鼓勵政策支持綠色金融發展,通過科學合理的體制機制設計,發揮好財政資金的杠杆撬動作用;通過建立產業綠色轉型引導基金、擔保基金和風險補償基金,提高傳統產業綠色改造轉型項目對金融資源的吸引力。三是在金融政策上,積極探索在再貸款、再貼現及監管政策等方面加大傾斜支持力度,並探索把相關綠色信貸業績評價納入宏觀審慎評估(MPA)。

深化支撐,完善基礎設施建設。一是加強相關部委協同,儘快出臺統一綠色金融服務標準體系,明確可納入綠色金融範疇的投融資活動的具體名錄和技術標準,統一出臺綠色項目庫入庫標準;二是探索構建規則統一、交易通暢的環境權益交易市場。加快建立健全排汙權、用能權等環境權益初始分配、有償使用和交易制度,在大氣污染重點區域、重點流域,建立跨區域污染排放總量與環境容量相匹配的定期評估與調節機制,合理推進跨行政區域的環境權益交易,最終形成全國統一交易市場體系,有序推動碳金融、排汙權抵押貸款等各類環境權益融資工具和金融衍生產品的創新發展,為擴大金融支援傳統製造業綠色改造升級的廣度、深度提供有力支撐;三是深化綠色信用資訊平臺建設,建立部門間的資訊共用機制。

建設能力,提升綠色金融服務水準。一是通過設立金融機構綠色金融事業部和專營機構,加強培養專業複合型人才,進一步提升綠色金融產品開發、綠色金融商業可持續性等方面的能力和水準。二是加大製造業綠色改造信貸產品開發力度,創新和發展能效貸款、排汙權、碳排放權抵質押貸款等產品;積極發展融資租賃業務,為製造業企業節能環保設施與技術改造提供重點設備租賃服務。三是提高製造業企業綠色直接融資比重,支持符合條件的製造業企業發行各類綠色債券和股權融資用於節能減排改造。四是不斷創新豐富綠色保險產品,有效分散綠色改造升級過程中的相關風險。

突出優化,平衡做好“加”“減”法。推進傳統製造業綠色改造升級,優化產業結構和能耗結構,需要“加法”和“減法”一起做。一方面,要做好整合優化,發揮產業和環保政策導向作用,引導資源要素向產出效益高、環境效益好的企業集聚,引導金融機構創新相關並購貸款業務和直接融資工具支援兼併重組,做強做大優勢產業和龍頭企業;另一方面,要進一步有序退出、堅決淘汰低端落後和高污染產能。

以點帶面,深化綠色金改試點探索。綠色金融內涵豐富,涵蓋廣泛,但作為單個區域金改實踐來講,要結合地方實際,講究精准發力。湖州市要結合“生態文明先行示範區”“中國製造2025”試點示範城市建設,衢州市要結合“築牢錢江源頭生態屏障”和“國家級生態示範區”建設等任務,圍繞金融更好服務實體經濟這一本源,分別突出“加快綠色產業創新升級”和“推動傳統製造業綠色改造轉型”主線,深度謀劃和積極探索綠色金融改革創新的模式、路徑、舉措等,努力為全省乃至全國傳統製造業的綠色改造轉型提供“浙江”樣本、貢獻更多更好可複製可推廣的“浙江”經驗。

本文刊于《清華金融評論》2017年10月刊,編輯:丁開豔

歡 迎 訂 閱

深刻|思想|前瞻|實踐

專注于經濟金融政策解讀與建言的

智庫型全媒體平臺

更多原創請點擊下方閱讀原文

Next Article
喜欢就按个赞吧!!!
点击关闭提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