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房價一路上漲, 於是很多人將目光轉向了小產權房。 但因為未繳納土地出讓金等費用, 也沒有國家發放的土地使用證和預售許可證, 購房合同在國土房管局也不會給予備案, 導致小產權自“出生”以來就備受爭議, 一直處於名不正言不順的尷尬境地。
目前, 國家已經明令禁止再修建小產權房, 對於已修建完成的小產權房則會本著照顧各方利益的原則, 妥善處理。
早前就有違建的小產權房遭到強拆,
雖然國家表示會對違建的小產權房進行分類處理,
但以下5種小產權房早晚都會面臨拆除的風險:
非法佔用耕地而建造的小產權房不僅破壞了國家的耕地, 如果不及時處置, 將會有更多的人效仿, 後果很嚴重。
為了嚴厲杜絕這種現象, 這類房子肯定會被拆除的, 律師說提醒各位, 慎買佔用耕地的小產權房。
2、損害公共利益如果小產權房違反防洪、防汛等法律、行政法規禁止性規定,
3、危及名勝古跡
違反文物、名勝古跡保護的法律、行政法規, 危及文物、名勝古跡, 這一類小產權房也會面臨強制拆除,
國防是國家綜合實力的體現, 更是國家主權統一的保障。 很多小產權房在建造的過程中破壞了國防工程, 所以出於全面考慮, 這樣的小產權房也會被強制拆除,
不僅如此, 違建這類小產權房還將面臨法律責任。
由於小產權房沒有房產證, 本質上屬於違規建築。 小產權房如果與當地城市規劃發生衝突, 也將強制拆除。
至於強制拆除後是否能獲得補償, 或者是獲得多少補償, 就要看當地政策了。
此前, 有傳言稱小產權房可能會乘著集體建設用地建設租賃住房試點的風口“轉正”, 但目前來看並不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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