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價高漲的時代, 婚戀觀也跟著不斷更新。 在我們還在擔心一代人的“愛情會死在房子上”, 這會兒就蹦出個“裸婚”觀念來。 何謂“裸婚”?就是沒房、沒車、沒鑽戒, 不辦婚禮、不拍婚紗照、不度蜜月……兩個人直接在民政局領個結婚證, 完工!網路上因此迅速多了一個“金句”:“你攢夠四塊五, 我也攢夠四塊五, 我們就可以去民政局結婚了。 ”
大部分女士認為沒有房子就沒有安全感。 實際上, “裸婚”所缺乏安全感, 最大原因並非房子, 而是無宣告的婚姻結果。 婚姻是兩個家庭、兩個家族的結合, 包括法律、家庭和社會三方面的效力, 而且事實上, 大家更看重社會輿論的壓力和監督。 如果沒有任何儀式, 也不對外宣告, 造成事實上的“隱婚”。 一旦婚姻破損, 女性更加容易受到傷害。 之前乒乓球冠軍馬琳擺的“大烏龍”, 就是“裸婚”導致的, 在一些地方習俗上, 特別是農村地區, “擺過酒才算結婚”的觀念仍然根深蒂固,
另外, 在兩性關係中可以套用一個經濟概念:沉沒成本, 指的是已經投入就難以回收的成本。 兩性相處過程中, 男女雙方各自的投入往往難以收回, 構成了“沉沒成本”, 投入更多的一方較不容易提出分手,
那麼無房無車的男人你會不會去嫁給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