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寶強在訴狀中還指出, 宋喆存在“隱藏、轉移王寶強夫妻共同財產、破壞家庭傷害家人的惡劣行為, 致使雙方感情徹底破裂”。 今年9月11日, 宋喆因涉嫌職務侵佔, 被警方控制。
重案組37號今天獨家核實到, 王寶強起訴馬蓉離婚案庭審程式已進行完畢, 將在年內一審宣判。 而與該案相關的宋喆涉嫌職務侵佔案, 還處於偵查階段, 據瞭解, 目前涉案金額為400余萬元。
王寶強離婚案年內宣判
重案組37號今天從知情人士處瞭解到, 王寶強起訴馬蓉離婚一案, 經過幾次庭前會議和開庭後, 法庭程式已進行完畢, 將在年底前宣判。
去年8月15日, 王寶強到法院起訴馬蓉要求離婚。 他在訴狀中提到, 要求解除雙方婚姻關係, 判令婚生子女均由其撫養, 馬蓉支付撫養費至孩子年滿18周歲, 並支付10萬元精神撫慰金。
王寶強還要求依法分割夫妻共同財產。 其中包括9套房屋, 多家公司股權、出資, 一輛寶馬x5轎車、一輛賓利轎車, 愛馬仕、LV、香奈兒、GUCCI、迪奧、PRADA、範思哲、芬迪、TIFFANY等品牌的珠寶、首飾、名表、包、服飾等, 還有存款、股票、理財產品、保險、原創設計品牌等。
隨後, 馬蓉也委託律師到法院起訴王寶強侵犯名譽, 要求刪博並道歉30天。 該案作為名譽侵權案件, 目前也在審理中, 尚未宣判。
王寶強離婚案去年10月18日在朝陽法院開庭審理。 在立案階段, 就有知情人士透露, 起訴離婚後,
宋喆涉職務侵佔400余萬
在離婚官司的審理過程中, 王寶強向警方報案。 由於涉及非法處理王寶強離婚案的財產等相關問題,宋喆因涉嫌職務侵佔,於今年9月11日被警方控制。
根據《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條規定,職務侵佔是指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將本單位財物非法占為己有,數額較大的行為。
知情人士透露,據瞭解,宋喆涉職務侵佔一案警方開始傳喚6人到案,目前3人被放,1人被取保,宋喆與另一名涉案人員被採取強制措施。
截至目前,該案中警方已傳訊近20人,其中馬蓉被四次傳訊。據警方調查和宋喆等涉案人員交待,宋喆目前被認定涉嫌職務侵佔和挪用王寶強公司資金為400余萬。
此外,還有一些宋喆和馬蓉在美國購房、購物及出國旅遊的花銷,宋喆都“推到”馬蓉身上。同時據調查及宋喆在離婚官司中的相關證據披露,宋喆在一段時間內開房200餘次,開房對象涉及10餘名女性,其中包括幾位不知名的女演員。
而在去年7月宋喆妻子楊慧起訴離婚時,向朝陽法院提出訴前財產保全申請,要求保全(凍結)宋喆名下銀行存款224萬元,還申請法院調取宋喆在外的13次開房記錄作為證據。
王寶強起訴馬蓉父母
此前有媒體人爆料,馬蓉父母疑似轉移王寶強財產。重案組37號獨家獲悉,王寶強在日前,還向馬蓉父母提起民事訴訟。原因是,認為馬蓉將部分婚內財產轉移到父母名下,為查清財產去向與確切金額提起該項訴訟。
宋喆案會不會影響王寶強離婚案、名譽權案及財產案的審理進度?
我國在司法審判中,有先刑後民的慣例,即“在民事訴訟活動中,發現涉嫌刑事犯罪時,應當在偵查機關對涉嫌刑事犯罪的事實查清後,由法院先對刑事犯罪進行審理,再就涉及的民事責任進行審理。或者由法院在審理刑事犯罪的同時,附帶審理民事責任部分。在此之前不應當單獨就其中的民事責任進行審理判決。”
據瞭解,民事案件審理中需要向宋喆瞭解的事實情況,法官已從宋喆本人處瞭解清楚。王寶強離婚案件的審理,目前看不會因宋喆涉刑事案件受影響。
由於涉及非法處理王寶強離婚案的財產等相關問題,宋喆因涉嫌職務侵佔,於今年9月11日被警方控制。根據《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條規定,職務侵佔是指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將本單位財物非法占為己有,數額較大的行為。
知情人士透露,據瞭解,宋喆涉職務侵佔一案警方開始傳喚6人到案,目前3人被放,1人被取保,宋喆與另一名涉案人員被採取強制措施。
截至目前,該案中警方已傳訊近20人,其中馬蓉被四次傳訊。據警方調查和宋喆等涉案人員交待,宋喆目前被認定涉嫌職務侵佔和挪用王寶強公司資金為400余萬。
此外,還有一些宋喆和馬蓉在美國購房、購物及出國旅遊的花銷,宋喆都“推到”馬蓉身上。同時據調查及宋喆在離婚官司中的相關證據披露,宋喆在一段時間內開房200餘次,開房對象涉及10餘名女性,其中包括幾位不知名的女演員。
而在去年7月宋喆妻子楊慧起訴離婚時,向朝陽法院提出訴前財產保全申請,要求保全(凍結)宋喆名下銀行存款224萬元,還申請法院調取宋喆在外的13次開房記錄作為證據。
王寶強起訴馬蓉父母
此前有媒體人爆料,馬蓉父母疑似轉移王寶強財產。重案組37號獨家獲悉,王寶強在日前,還向馬蓉父母提起民事訴訟。原因是,認為馬蓉將部分婚內財產轉移到父母名下,為查清財產去向與確切金額提起該項訴訟。
宋喆案會不會影響王寶強離婚案、名譽權案及財產案的審理進度?
我國在司法審判中,有先刑後民的慣例,即“在民事訴訟活動中,發現涉嫌刑事犯罪時,應當在偵查機關對涉嫌刑事犯罪的事實查清後,由法院先對刑事犯罪進行審理,再就涉及的民事責任進行審理。或者由法院在審理刑事犯罪的同時,附帶審理民事責任部分。在此之前不應當單獨就其中的民事責任進行審理判決。”
據瞭解,民事案件審理中需要向宋喆瞭解的事實情況,法官已從宋喆本人處瞭解清楚。王寶強離婚案件的審理,目前看不會因宋喆涉刑事案件受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