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年是丈母娘非要求的, 要不然我肯定不會把錢放在她那裡, 畢竟我這將錢放在銀行, 還有利息呢。 可是礙于老婆的面子, 丈母娘也是逼著我,
後來我們的每個月的工資, 都是經過嚴格的計算, 花多少, 房租多少, 剩下的全部都給了丈母娘, 讓她給保管著, 老婆也是樂此不彼的做著這種事情, 只有我心裡在默默的計算著, 這些年究竟在那裡放了多少錢, 每一筆我都悄悄地記著, 畢竟那是我們的血汗錢, 是我們以後買房的錢, 我這總要知道一個大概的數字。
我們在外面工作了8年的時間,
也算是積攢了一些錢,
就準備回來看看究竟有多少了,
要是差不多就買套房子,
可是我沒想到的是,
我找丈母娘要錢的時候,
她居然直接給了我一個銀行卡,
我就問裡面有多少錢,
她就說大概20萬,
當時我就蒙了,
這不可能就那麼點錢呀,
這八年的時間呀,
難不成每年我們就賺了兩萬多?
我直接就和丈母娘說了我的記帳本, 丈母娘居然說, 剩下的那些錢, 都是她的保管費, 還說到最後我們就剩下二十萬, 愛要不要。 你們說, 這哪有這樣的人呀, 不是擺明瞭欺負人?我和老婆說了這件事, 她居然無動於衷, 說什麼既然還給了二十萬, 那我們就拿著這二十萬去創業去, 可是不管做什麼, 最起碼應該有個道理呀, 不能就這麼便宜了丈母娘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