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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公用事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關於公司股東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 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

特別提示:

1、本次限售股份實際可上市流通數量為182,211,872股, 占總股本比例12.35%;

2、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期為2017年11月27日。

一、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基本情況

2014年5月, 中山公用事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或“中山公用”)大股東中山中匯投資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彙集團”)啟動以公開徵集受讓方方式協定轉讓部分上市公司股份事宜, 同年8月確定上海複星高科技(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複星集團”)為股份受讓方並簽訂了《股權轉讓協議》。

根據《股權轉讓協定》, 複星集團持有中山公用股份數量為101,228,818股, 占中山公用當時股份總數的13%, 為公司第二大股東, 並承諾在辦理過戶完畢後36個月內不減持中山公用的股份。

2014年11月, 中彙集團獲得國務院國資委《關於中山中匯投資集團有限公司協定轉讓所持部分中山公用事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有關問題的批復》(國資產權[2014]1047號), 2014年11月25日中彙集團轉讓其持有的部分公司股份事宜在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完成證券過戶登記。 複星集團根據承諾申報股許可權售資訊, 限售期為自2014年11月25日起的36個月。

關於中彙集團以非公開徵集受讓方方式協定轉讓公司部分股份事宜的詳情請見2014年11月26日公司在巨潮資訊網(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關於大股東以公開徵集受讓方方式協定轉讓部分上市公司股份事項的進展公告》(編號:2014-072)。

二、本次申請解除限售股份持有人的相關承諾及履行情況

複星集團承諾在本次轉讓股份辦理過戶完畢後36個月內不減持其所受讓的標的股份。

截至本公告日, 複星集團嚴格履行了相關承諾, 不存在相關承諾未履行影響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況。 本次申請解除股份限售的股東沒有後續追加承諾。

三、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期為2017年11月27日;

2、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情況如下:

四、股本結構變化情況

本次解除限售前後的股本結構如下:

五、股東持股變化情況

2014年11月25日, 本次解除限售的股東複星集團持有公司股份數量為101,228,818股, 占公司當時總股本(778,683,215股)的13.00%;

2015年7月7日, 公司以2014年末總股本778,683,215股為基數, 進行資本公積金轉增股本, 向全體股東每10股轉增8股, 共計轉增622,946,572股;轉增股本後, 公司總股本為1,401,629,787股, 上海複星高科技(集團)有限公司持有182,211,872股。

2015年12月7日, 公司進行非公開發行, 新增股份數73,481,564股, 新股發行後公司總股本變為1,475,111,351股。

截至本公告日, 複星集團持有公司的股份總數為182,211,872股, 占公司總股本的12.35%。

六、其他事項

本次申請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份持有人不存在對公司的非經營性資金佔用情況;不存在公司對該股東的違規擔保情況;不存在違規買賣公司股票的行為。

七、備查文件

1、解除股份限售申請表;

2、股本結構表和限售股份明細表;

3、深交所要求的其它檔。

中山公用事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二〇一七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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