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在江湖飄,
哪有不挨刀!
作為一名90後的女青年, 手上擁有好幾張信用卡!所以平時消費都養成了刷信用卡的習慣。
微信、支付寶都綁定了自己的信用卡。
但我還是遵紀守法的好公民啦!每次帳單一出就按時還完了, 我大概就是銀行最喜歡的那種客戶了吧!
用卡3年, 我的信用卡額度一直蹭蹭蹭的網上漲。 直到最近幾天,
事情是這樣的, 因為雙十一沒能剁手, 放肆的買買買, 收到快遞之後, 覺得有些東西不必要, 就退貨了。 剛好信用卡帳單出來了, 心想某寶退的那筆押金應該相當於還款了吧,
就在昨天, 收到了銀行給我發來的短信, 說我逾期, 已上報人民銀行征信系統。 這才讓我意識到事情的嚴重性。
經諮詢過專業的客服美眉後, 我才知道:退款是不能當作上期帳單的還款的。
如果信用卡交易發生退款, 成功退款的時間在當期帳單日之前,
其實仔細分析一下, 也就能想通了。 如果帳單出來之後, 退款直接還款的話, 那大家都會抓住這個漏洞, 錢就永遠不用還了呀~銀行怎麼可能會這麼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