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界網站訊 3月13日早盤, 鞍重股份跌停開盤。
3月10日, 證監會官方發佈《證監會亮劍重組亂象重拳出擊有毒資產污染資本市場》一文, 直指浙江九好集團通過虛增收入、虛構銀行存款等手段, 將自己包裝成價值37.1億元的“優良”資產, 與鞍重股份聯手進行“忽悠式”重組, 以期達到借殼上市之目的。 九好集團及鞍重股份的資訊披露存在虛假記載和重大遺漏。
3月11日, 鞍重股份發佈公告稱, 浙江九好辦公服務集團有限公司及相關當事人收到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行政處罰及市場禁入事先告知書》, 上市公司及相關當事人收到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等。
根據相關規定, 若上市公司受到中國證監會行政處罰並且在行政處罰決定書中被認定構成重大違法行為, 或因涉嫌違規披露、不披露重要資訊罪被依法移送公安機關的, 公司將因觸及《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規定的欺詐發行或者重大資訊披露違法情形, 公司股票交易被實行退市風險警示。
一位投資人士表示, 鞍重股份很有可能被當作違法重組的典型, 即使不會被ST, 也會對公司後續的資本運作產生影響。
另外, 鞍重股份的業績並不理想。 鞍重股份2月28日發佈的2016年公司業績快報顯示, 去年公司營業總收入9099.36萬元, 與2015年相比下降43.68%;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的淨利潤-2212.24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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