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來自一位網友的投稿:
我和老公是在今年5月份結的婚, 我家裡是城裡人, 老公家裡是外省農村的, 結婚也沒存在什麼彩禮、婚房,
在五月份的時候, 我們回老公老家辦了一個儀式, 他家裡的長輩親戚都有來, 只是幾個在外地的表哥表姐沒能回來, 但都是送了禮金的, 並且禮金的數額還不小, 這搞得我有點不好意思, 畢竟我知道他們都不算富裕, 在外面掙幾個辛苦錢, 但是婆婆說:現在先收著, 以後找機會再還回去。
就是十一黃金周的時候, 我們在城裡又辦了一次婚禮, 這次主要就是邀請我們的同事、同學以及我家這邊的親戚, 只是這次那幾個上次沒來成的表哥表姐, 這次正好過來我們這邊玩, 我想就正好還了上次禮金的人情, 但是他們因為行程原因, 還是沒有趕得上婚禮。
最後, 我想著就趁這幾天他們要來玩, 我們也剛好休息, 就帶著他們在城裡好好的玩幾天, 他們在我們這裡玩了三天, 我們就帶著幾個表哥表姐去周邊有名的地方吃吃喝喝, 再加上到處逛逛。
等送走幾位表哥表姐, 我們空閒下來清點禮金的時候,
現在回想起來,
自己當初再次邀請他們來參加婚禮,
似乎沒有考慮周全,
現在想要把這份禮金還回去卻不知如何開口,
現在欠下了這雙份人情,
不知今後該如何還?
這天我打電話給表姐說了禮金的事情, 希望還是把後來送的禮金還回去, 可是表姐說:你們舉行婚禮自然是要來的, 再說了你們兩人不僅懂事, 而且我們全家人都喜歡, 現在你們在城裡消費又高, 吃的用的都貴, 上次去你們家玩, 全部費用都是你們兩口子出的, 也花費了不少, 這次的份子錢就當旅行費了。
我還想也表姐說幾句, 她就推辭說有事情掛了電話。 現在這樣的親戚真不多了, 這份情誼只能以後平時多聯繫, 有困難盡力幫忙, 逢年過節多看望, 以另一種方式還這份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