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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經濟週刊》記者 宋傑|上海報導
責編:周琦
日前, 趙薇及其丈夫黃有龍因收購萬家文化下發《行政處罰及市場禁入事先告知書》(下稱“告知書”),
《告知書》顯示, 龍薇傳媒註冊資金200萬元, 但淨資產、淨收入、淨利潤均為零。 在對萬家文化的收購過程中, 黃有龍一人代表“龍薇”進行各種事項的組織、策劃及決策, 趙薇在黃有龍告知其收購萬家文化控股權事項後表示同意, 知曉並支持收購控股權事項。 同時, 趙薇在《股份轉讓協定》《股權轉讓協定之補充協定》等上簽字, 並在公告發佈前看過資訊披露內容。
《中國經濟週刊》記者獲悉,
祥源文化2016年年報顯示, 該公司股東數為4.779萬戶, 2017年一季報顯示, 該公司股東數超過10萬戶。 收購終止之後, 祥源文化股東數亦維持在7萬戶左右。 外界認為, 上述數字說明趙薇的名人效應導致公司股東人數驟增。
據不完全統計, 目前已有10名律師公開收集股民維權資訊。
謝良律師告訴《中國經濟週刊》記者, 這類證券虛假陳述案件勝訴的可能性比較大, “從2003年最高法院出臺證券虛假陳述案件的相關司法解釋以來, 已經有大量勝訴案例, 如東方電子、銀廣廈、佛山照明等億元索賠大案。 ”
中國證監會下屬中證中小投資者服務中心有關負責人向《中國經濟週刊》記者透露,
整治金融亂象亟須修改相關法律
近年來,
今年以來, 無論是證監會對此類套現行為的強監管, 還是公佈減持新規抑制投機、套利等投資行為, 都反映出證監會整治金融亂象的決心。 花蝦金融CEO段念接受《中國經濟週刊》記者採訪時說:“證監會近期明顯加強了對高杠杆套利等行為的監管, 對證監會而言, 恢復股民的信心很重要。 ”
此前, 唐德影視收購範冰冰旗下愛美神影視被叫停, 暴風科技收購劉詩詩名下稻草熊影業被叫停, 都是明星想通過變賣“殼公司”套現失敗的典型案例。
除了監管套利行為,維護中小投資者的權益也成為監管部門及司法部門的關注重點。
2013年,佛山照明因隱瞞關聯交易被證監會處罰,隨即引發了證券市場近10年來最大的投資者集體訴訟——2700余名投資者向佛山照明發起總金額達3.8億元的索賠訴訟,廣州中院最終判賠約1.8億元。
繼佛山照明索賠案之後,證券市場迎來了一波又一波投資者索賠浪潮。先後有華鑫股份、漢王科技、紫鑫藥業、上海家化、大智慧、金亞科技等一大批企業因虛假陳述,被中小投資者告上法庭。
在內幕交易民事賠償領域,2016年審結的投資者訴光大證券期貨內幕交易賠償案也完成了投資者獲賠的破冰之旅。
目前,僅剩與虛假陳述、內幕交易並列的第三大領域——操縱市場,投資者獲賠的記錄為零。
業內人士認為,從近一兩年來看,證監會以及公安部等部門正在加強對操縱市場的執法建設,徐翔案、鮮言案等均觸目驚心。尤其是鮮言案,鮮言因操縱市場被證監會開出34.8億元的“天價罰單”。
“相信在不久的將來,操縱市場的民事賠償案也將突破零獲賠的司法紀錄。”參與過上述幾起案件的謝良律師對《中國經濟週刊》記者說:“證監會的行政規章在法律效力層級上低於《證券法》,必須有上位法支撐才能發揮更大效力。為進一步防範證券市場出現虛假陳述、內幕交易、操縱市場等亂象,重中之重應是進一步修改和完善《證券法》及《刑法》相關條文,在法律層面上加大對各種市場亂象的行政責任、民事賠償、刑事責任,提高違法成本。” 謝良認為,在司法領域,還應該進一步完善證券虛假陳述司法解釋,並儘快出臺內幕交易、操縱市場等帶有民事賠償標準的司法解釋。
也有業內人士提出,在完善司法的同時,也要注意打政策“擦邊球”的行為。花蝦金融CEO段念透露,一些上市公司高管通過辭職、離婚等方式規避處罰。“部分企業大股東通過精准減持,比如實現減持比例為4.99%,來鑽政策漏洞,實現合法減持。還有很多次新股大股東通過協定轉讓方式實現減持甚至實現清倉,協定轉讓方式逐漸成為大股東減持的法外之地。這些行為對市場穩定性及普通投資者都會產生影響,但由於在政策允許範圍內,成為很多大股東分倉退出的手段。”
都是明星想通過變賣“殼公司”套現失敗的典型案例。除了監管套利行為,維護中小投資者的權益也成為監管部門及司法部門的關注重點。
2013年,佛山照明因隱瞞關聯交易被證監會處罰,隨即引發了證券市場近10年來最大的投資者集體訴訟——2700余名投資者向佛山照明發起總金額達3.8億元的索賠訴訟,廣州中院最終判賠約1.8億元。
繼佛山照明索賠案之後,證券市場迎來了一波又一波投資者索賠浪潮。先後有華鑫股份、漢王科技、紫鑫藥業、上海家化、大智慧、金亞科技等一大批企業因虛假陳述,被中小投資者告上法庭。
在內幕交易民事賠償領域,2016年審結的投資者訴光大證券期貨內幕交易賠償案也完成了投資者獲賠的破冰之旅。
目前,僅剩與虛假陳述、內幕交易並列的第三大領域——操縱市場,投資者獲賠的記錄為零。
業內人士認為,從近一兩年來看,證監會以及公安部等部門正在加強對操縱市場的執法建設,徐翔案、鮮言案等均觸目驚心。尤其是鮮言案,鮮言因操縱市場被證監會開出34.8億元的“天價罰單”。
“相信在不久的將來,操縱市場的民事賠償案也將突破零獲賠的司法紀錄。”參與過上述幾起案件的謝良律師對《中國經濟週刊》記者說:“證監會的行政規章在法律效力層級上低於《證券法》,必須有上位法支撐才能發揮更大效力。為進一步防範證券市場出現虛假陳述、內幕交易、操縱市場等亂象,重中之重應是進一步修改和完善《證券法》及《刑法》相關條文,在法律層面上加大對各種市場亂象的行政責任、民事賠償、刑事責任,提高違法成本。” 謝良認為,在司法領域,還應該進一步完善證券虛假陳述司法解釋,並儘快出臺內幕交易、操縱市場等帶有民事賠償標準的司法解釋。
也有業內人士提出,在完善司法的同時,也要注意打政策“擦邊球”的行為。花蝦金融CEO段念透露,一些上市公司高管通過辭職、離婚等方式規避處罰。“部分企業大股東通過精准減持,比如實現減持比例為4.99%,來鑽政策漏洞,實現合法減持。還有很多次新股大股東通過協定轉讓方式實現減持甚至實現清倉,協定轉讓方式逐漸成為大股東減持的法外之地。這些行為對市場穩定性及普通投資者都會產生影響,但由於在政策允許範圍內,成為很多大股東分倉退出的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