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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論七言律詩的寫法:並不是所有的律詩都必須符合格律

關於七言律詩的寫法, 我的主張一向是比較公允的, 也就是要講格律但不唯格律。 所謂要講格律, 就是說寫格律詩時, 還是應該按照格律詩的要求儘量去做好。 這樣寫出來的詩才算正體(或正格)。 所謂不唯格律就是說寫格律詩時, 有時因為某字某句不能符合格律要求, 也就不用強求, 就讓它不合律也行。 用一句比較粗俗的話來說, 就是活人不能被尿憋死, 該放開的時候就放開, 絕不能為了格律而扼殺詩的自然之趣。

對於我的這種主張, 異見者大加撻伐, 甚至汙言相向, 似有不共戴天之仇, 讓我覺得目下詩壇中浮躁者似有不少,

很有點不可理喻, 也讓我不屑去與之論辯。 他們不知道, 我國古代的大多數詩人是不受格律拘束的。 我曾提出《唐詩三百首》就有很多出律的作品, 有淺薄者竟然說出這本書裡的詩並未標明是律詩和絕句, 所以不算出律。 我不想對這種說法妄加評價, 但我讀過的十多種版本的《唐詩三百首》中, 幾乎無一例外地標明了詩歌的體裁。

​朋友們看看, 為了攻擊我的主張, 這種人竟連基本的事實都不顧了, 也像玩政治權術的人一樣搞雙重標準。 老實說, 對這種做法我是不敢苟同的。 我始終認為, 那些抱著格律不放的人, 類似於魯迅在《藤野先生》一文中提到的“留著長辮"的清國留學生, 人活在新時代, 思想卻頑固地留在遠古時代, 甚至還想拉著別人穿越回歸過去, 否則就是大逆不道, 實在是迂腐到可悲可笑而又可憐。

說到底, 我無意反對寫格律詩時符合格律要求的觀點, 相反我一直在努力實踐, 並且也在推行這種觀點。 平臺裡有一個詩寫得很好的詩友,

應該是個女性作者。 我就曾勸過她寫詩講點格律, 不過她給我的回答是“我就喜歡這樣寫”, 我覺得這樣的回答很有個性, 這樣的主張也未嘗不可。 你認同她的觀點, 就讀她寫的詩, 勤快就寫個留言點個贊, 算是感謝她提供了精神食糧;你若不認同她的觀點, 就一笑而過。 大家都無怨無仇, 幹嘛要惡語相向呢?難道你有強迫症, 一定要人家服從你的想法, 你才肯甘休?這不是笑話嗎?

清代著名詩論家沈德潛在《說詩晬語》談到格律詩的寫法時指出:“詩不可無法, 亂雜而無章, 非詩也。 然所謂法者, 行所不得不行, 止所不得不止, 而起伏照應, 承接轉換, 自神明變化於其中。 若泥定此處應如何, 彼處應如何, 則死法矣。 ”意思就是說寫詩當然要有章法,

但是更應該自然地表達心中所要說的話。 沈德潛在這裡明確地提出反對死守成法, 主張“以意運法”。 他的觀點無疑是正確的。 可以說只有“以意運法”, 寫出的詩才是好詩。 他的這個觀點與上面所提到的那位女性詩友的觀點應該有很多相通之處。 所以我又主張不能死抱格律不放, 該放開的就堅決放開。

​古代就有很多詩人不主張用固定的模式桎梏人們的手腳, 並且用自已的寫作實踐來表明了自已的觀點。 唐代著名詩人李白的律詩就不太講格律。 比如他的七律名作《登金陵鳳凰台》, 從格律上看, 這首詩的頷聯, 上句連用六仄, 下句連用五平, 且第二句與第三句第四句與第五句均失粘, 這些都不符合格律詩的要求, 但誰又能否認這首千古名詩是七言律詩呢?

格律詩失粘是大忌, 但唐詩中這種現象並不罕見, 很多詩人的七言律詩中都有。 有人統計過, 王維的二十首七律詩中有八首存在失粘現象;高適的七首中有兩首失粘;劉長卿的六十三首中, 有七首失粘。即使像杜甫那樣以詩律細而著的詩人,在他的一百四十多首七律中,失粘的地方也有七八處之多。你能說他們寫的不是律詩嗎?

此外,拗句是違反格律的,但是很多詩人就是不願意為了遷就格律而犧牲表達,甚至還有一些詩人有意使用拗句,比如唐代著名詩人杜甫寫的七律《白帝城最高樓》,八句中只有一句合律,其餘七句均拗,其中有的句子明明可以避免拗,但他還是要拗。你能說杜甫這首詩不是七律嗎?

​有一位學者認為,對某首詩作如何歸類並不重要,重要的應該是這詩自身所具備的價值。任何形式的分類,都不過是對已有事物的某種劃分,歸類的目的只是為了某種需要,例如研究的方便之類。但有一種現象值得注意,就是某種劃分一旦確立,它會形成一種思維的定勢,使人們很習慣地以某種標準去衡量這一事物,忘記了事物在前,劃分在後的順序。一些人對有關於七言律詩格律的苟求,就屬於這種情況。

我覺得這種觀點是很有道理的,不唯指出了時下詩壇只講格律的亂象產生的原因,也強調了格律詩的寫作應當是內容大於形式。也就是說,我們絕不能為了遷就形式而去犧牲內容的表達。古人已經這樣做了,而且做出了成效。今人就更應該解放思想,寫出具有新時代特點的格律詩,這才是每個詩歌創作者應該思考而且必須盡力做到的問題。任何詩歌創作者都應該承認詩歌的時代性,不應該在格律的枝節問題上打口水仗,那實在是撿了芝麻丟掉西瓜的做法。

有七首失粘。即使像杜甫那樣以詩律細而著的詩人,在他的一百四十多首七律中,失粘的地方也有七八處之多。你能說他們寫的不是律詩嗎?

此外,拗句是違反格律的,但是很多詩人就是不願意為了遷就格律而犧牲表達,甚至還有一些詩人有意使用拗句,比如唐代著名詩人杜甫寫的七律《白帝城最高樓》,八句中只有一句合律,其餘七句均拗,其中有的句子明明可以避免拗,但他還是要拗。你能說杜甫這首詩不是七律嗎?

​有一位學者認為,對某首詩作如何歸類並不重要,重要的應該是這詩自身所具備的價值。任何形式的分類,都不過是對已有事物的某種劃分,歸類的目的只是為了某種需要,例如研究的方便之類。但有一種現象值得注意,就是某種劃分一旦確立,它會形成一種思維的定勢,使人們很習慣地以某種標準去衡量這一事物,忘記了事物在前,劃分在後的順序。一些人對有關於七言律詩格律的苟求,就屬於這種情況。

我覺得這種觀點是很有道理的,不唯指出了時下詩壇只講格律的亂象產生的原因,也強調了格律詩的寫作應當是內容大於形式。也就是說,我們絕不能為了遷就形式而去犧牲內容的表達。古人已經這樣做了,而且做出了成效。今人就更應該解放思想,寫出具有新時代特點的格律詩,這才是每個詩歌創作者應該思考而且必須盡力做到的問題。任何詩歌創作者都應該承認詩歌的時代性,不應該在格律的枝節問題上打口水仗,那實在是撿了芝麻丟掉西瓜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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