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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觀察:男方買房子,女方沒有付錢,提出加名字,這合理嗎?

導讀:社會觀察:男方買房子, 女方沒有付錢, 但提出要加名字, 這合理嗎? 看看網友們怎麼說

1、我覺得你愛她, 就給。 如果不愛她, 就不給!其實很簡單!我也知道你的顧慮, 因為你擔心現在的社會離婚率太高, 如果房子寫上了女方的名字, 怕到時候女方會有一半的房產。 因為這個不是你和她一起打拼下來的房子, 覺得如果她分走了, 你會覺得冤枉!

但是現在最新的婚姻法, 你可以看一看, 房如果像你這種情況, 法院是不會判給女方任何房產的!其實我覺得兩個人在一起, 真的沒有必要糾結房子不房子的事!因為如果哪一天你死了,

房子又帶不走!而且, 即使最後你和女方分了, 女方難道就沒有房子住了嗎?我覺得現在的人, 把房子看得太重了!比人還重!房子沒有, 可以租!人總不至於沒有房子住吧!只要你肯做事, 肯工作, 哪裡至於沒有落腳之地呢?

2、首先,

女方加不加名字, 一旦離婚, 都沒有女方的份。

但是, 既然女方這麼要求了, 女方肯定不懂這個規定, 她認為加名字可以分一半 。

所以, 問題應該修改, 男方婚前花500萬買的房子, 女方想分走250萬的產權, 是否合理?

這麼說概念就很明確了。

女方認為和你上床, 給你生孩子, 所以你要給半套房子, 不然會吃虧。

而男方認為我是和你結婚, 又不是把你當小妾或者僕人, 提供住房就可以了, 還沒結婚你還想分走一半?

這種情況就是價值觀的不同, 或者說三觀不合。

3、

這是網友投稿的真實案例。 男方全款買的房子, 女方以懷孕生孩子作為籌碼, 要求加名字!合不合理, 大家品評吧

房子不是家, 但有房才有家。 據實改編, 第一人稱房產故事。

我和我老婆結婚3年了, 從大學畢業進了單位, 我們就在一起, 我從沒發現她是個這樣的女人。

結婚的房子是我爸媽全款買的, 裝修、傢俱、家電, 她家沒出一分錢, 五萬一千八的彩禮也沒有帶回來。 雖然我爸媽很氣憤, 但我還是一直為她說話。

剛結婚那2年, 每次我媽催她生孩子,

她都說, 這麼早要孩子幹什麼, 工作還沒步入正軌呢!

最近這一年, 我媽催的更緊了, 連她媽媽都開始催了, 結婚3年沒孩子, 在她們農村, 壓力也是很大的。

前不久, 吃晚飯時, 我和爸媽都勸她要孩子, 說的多了一些, 萬萬沒想到, 她扔下碗筷就摔門走了!

打電話她不接, 過了一會, 發給我一條信息, 一看差點氣死我!居然說房子不加她的名字, 她就不懷孕生孩子!

(據實改編, 第一人稱房產故事)

4、這是個難題。現在房產太貴,總是在你的財產裡占比太高了,所以非常難處理。

說說我的故事。

我在2006年談了一個女朋友,談了10個月左右的時候,動了結婚的念頭。於是選房子買房子,當年選了廣州珠江新城核心區一套370萬的房子,一次性付款,買完身上沒多少錢了。之所以選擇全款,是因為雖然有存款,但那時的月工資卻不高,覺得貸款壓力重。

然後樓主的問題來了,女方有一天坐在車裡問,你口口聲聲說是為了和我結婚買的房子,為什麼不寫我的名字?

當時我和這女孩收入都不高。房款是之前幾年做了個生意賺的,生意已經關張了。我當時想法就是,分房子就是給女方以後離婚多了一個十分現實的理由。生活中磨難很多,什麼夫妻都保證不了一輩子沒有幾次重大的離婚念頭,覺得過不下去了。如今寫一半房子過去,價值兩百萬,對方年收入才五六萬,這不是勾著別人離婚嗎?想想有一天她想離婚了,然後想想離婚就能總有一筆真正的自己可以支配的高額收入,是不是更容易離?

結果就沒有結成婚,這是重要的因素。然後拉拉扯扯很多年。然後大家都單著。女的依然認為自己非常正確。大家分歧依然。

如今很多年過去了。房子變成了1300萬了。對方依然沒有什麼儲蓄,房子更貴了。表面看是房子問題,實質是彼此三觀問題。

看了幾個回答,最後就是三觀。核心是,你沒出錢,你沒參與的共患難,你應該平白無故的忽然索取那筆巨額房產嗎?別說什麼一起過日子,陪你睡覺。那談了好多年,最好的青春陪你的初戀,只要沒結婚,那每睡一覺不是虧死了?

想起了一個網路粗俗老笑話。男人最後找到的,多是被多人檢驗過的,檢驗的時候她正青春,鮮活的身子,熱情洋溢,她什麼都不要。她不怎麼愛你,她的床技經過打磨,她不年輕了,她要了你的房子,她和你結婚了,她成了你的財務總監。

5、買斷了的不用加女方的名字上去,加上去的等於加了一個陷阱,這女人為了分房產而結婚,最後也是為了分房產而離婚。也許有些人說加名字是為了信任和愛情,如果是這樣想那是太天真了,結婚沒多久就離婚的續年升高,結婚時開消了一大筆(基本上是男方開支),若過一年半載女方提出離婚,男方基本上是跌入死穀,人不見了,房子還被分走一半。

如果是供房的,可以寫上女方名字,但要注明首付是誰出的,結婚後共同供房的錢和一切經濟收入才是夫妻財產。明事理的女生不會提加自己名字的要求,她父母也不會,因為這一切都不是自己的,自己的是婚後才開始打拼。男生遇到這樣的問題要三思了,世界上沒後悔藥賣的。

6、男女真的平等嗎?女人經常說男女應該平等。那麼對於婚姻,結婚是否付出也應該平等。假如女方買房子,男方沒有房子,女方願意加上男方的名字嗎?

獨立學者靈遁者整理提供。

4、這是個難題。現在房產太貴,總是在你的財產裡占比太高了,所以非常難處理。

說說我的故事。

我在2006年談了一個女朋友,談了10個月左右的時候,動了結婚的念頭。於是選房子買房子,當年選了廣州珠江新城核心區一套370萬的房子,一次性付款,買完身上沒多少錢了。之所以選擇全款,是因為雖然有存款,但那時的月工資卻不高,覺得貸款壓力重。

然後樓主的問題來了,女方有一天坐在車裡問,你口口聲聲說是為了和我結婚買的房子,為什麼不寫我的名字?

當時我和這女孩收入都不高。房款是之前幾年做了個生意賺的,生意已經關張了。我當時想法就是,分房子就是給女方以後離婚多了一個十分現實的理由。生活中磨難很多,什麼夫妻都保證不了一輩子沒有幾次重大的離婚念頭,覺得過不下去了。如今寫一半房子過去,價值兩百萬,對方年收入才五六萬,這不是勾著別人離婚嗎?想想有一天她想離婚了,然後想想離婚就能總有一筆真正的自己可以支配的高額收入,是不是更容易離?

結果就沒有結成婚,這是重要的因素。然後拉拉扯扯很多年。然後大家都單著。女的依然認為自己非常正確。大家分歧依然。

如今很多年過去了。房子變成了1300萬了。對方依然沒有什麼儲蓄,房子更貴了。表面看是房子問題,實質是彼此三觀問題。

看了幾個回答,最後就是三觀。核心是,你沒出錢,你沒參與的共患難,你應該平白無故的忽然索取那筆巨額房產嗎?別說什麼一起過日子,陪你睡覺。那談了好多年,最好的青春陪你的初戀,只要沒結婚,那每睡一覺不是虧死了?

想起了一個網路粗俗老笑話。男人最後找到的,多是被多人檢驗過的,檢驗的時候她正青春,鮮活的身子,熱情洋溢,她什麼都不要。她不怎麼愛你,她的床技經過打磨,她不年輕了,她要了你的房子,她和你結婚了,她成了你的財務總監。

5、買斷了的不用加女方的名字上去,加上去的等於加了一個陷阱,這女人為了分房產而結婚,最後也是為了分房產而離婚。也許有些人說加名字是為了信任和愛情,如果是這樣想那是太天真了,結婚沒多久就離婚的續年升高,結婚時開消了一大筆(基本上是男方開支),若過一年半載女方提出離婚,男方基本上是跌入死穀,人不見了,房子還被分走一半。

如果是供房的,可以寫上女方名字,但要注明首付是誰出的,結婚後共同供房的錢和一切經濟收入才是夫妻財產。明事理的女生不會提加自己名字的要求,她父母也不會,因為這一切都不是自己的,自己的是婚後才開始打拼。男生遇到這樣的問題要三思了,世界上沒後悔藥賣的。

6、男女真的平等嗎?女人經常說男女應該平等。那麼對於婚姻,結婚是否付出也應該平等。假如女方買房子,男方沒有房子,女方願意加上男方的名字嗎?

獨立學者靈遁者整理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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