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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有龍捍衛趙薇沒錯,但事情恐怕沒這麼簡單!

摘要:等著黃有龍、趙薇夫婦的事情可能還沒結束

本文系杠杆遊戲創作, 未經授權, 禁止轉載!如需轉載, 請獲取授權。 另, 授權轉載時還請在文初注明出處和作者,

謝謝!

撰文|張銀銀

黃有龍先生終於出來捍衛自己和妻子了。

不過杠杆遊戲想了很久, 其實他的太太趙薇女士沒有多少需要捍衛的。 雖然被封為中國女版“巴菲特”, 一些操作的進進出出讓人好奇, 但只要情商高、跟著大牛混、聽大佬的話, 努力上進, 也合情合理。

倒是黃先生自己, 如果確實被重傷, 確實很有必要維護自己的名譽。

是的, “謠言製造者與背後強大的推動勢力”到底是誰?

1、一些媒體針對黃有龍先生的報導確實缺乏扎實的採訪調查, 但提出質疑是可以的

實話說, 我也看了一些媒體或自媒體的相關報導、分析, 確實有些措辭、表述不像話。 有時候看得我都想笑, 然後想罵人。 如果杠杆遊戲是這些文章作者的總編, 我真的想說, 這稿子不應該拿稿費, 丟人。

為什麼?因為一些報導缺乏採訪、調查。 外界怎麼傳就怎麼寫, 甚至添油加醋, 卻毫無可靠的信源, 更沒有多處求證, 財務上的分析。 甚至有的報導和觀點評論分不清, 想怎麼寫怎麼寫。

我的天, 要是這樣寫你爸爸媽媽、老公妻子、兒子女兒, 誰不生氣?

沒辦法, 互聯網時代就是這樣。 嚴肅媒體越來越少, 新聞需要恪守的準則, 越來越被淡忘。 還有的本來人家就不是媒體, 就是純個人寫作, 你能拿ta怎麼樣?

說了這麼多, 杠杆遊戲可不是要幫著洗地。 而是想說, 任何一件公共事件發生, 必定就是這樣, 作為公眾人物, 作為資本市場的重要參與者, 應該有這個素質和心理準備。

特別是考慮到黃先生的財富來源, 外界確實太好奇;趙女士在資本市場上的財技, 也超乎想像, 各種質疑紛至遝來, 沒啥奇怪。

至於哪些是真, 哪些是假, 哪些是謠言, 哪些是背後的“推動勢力”惡意中傷。 黃先生拿起法律武器, 維護自己和妻子權益, 我是樂見的。 對於不負責任的報導和評論, 應該讓他們承擔後果。

同時, 黃先生若想讓外界少些質疑, 少些“不負責”的報導評論, 是否應該多接受些正式採訪, 多和媒體溝通。 特別是對自己的早期財富說清楚一些。

而且是永遠。

畢竟, 對未知的探究, 是人性, 是媒體和輿論的天性。

2、捍衛名譽和不服證監會的處罰事先告知書, 孰輕孰重?

說完外界對黃先生夫婦的質疑, 杠杆遊戲再來說說, 這回證監會對黃有龍、趙薇夫婦的處罰告知書。

無論作為當事人, 還是其他人, 都有權質疑證監會的行政處罰是否合適。

但首先得搞清楚一個法律程式, 目前證監會作出的只是《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 這是作為證券監管部門可以、應該做出的處罰告知。 從程式上說, 證監會的決定沒有任何瑕疵。

按照我國《行政處罰法》, 行政機關在作出行政處罰決定前, 必須告知當事人為什麼處罰, 這是趙薇、黃有龍夫婦的權利。 換句話說, 直接處罰才是不給黃有龍及其妻子趙薇申辯的機會。

畢竟, 假如直接處罰了, 也就是事實就這麼認了,百口難辯。真這樣,黃有龍再義憤填膺,或再哭天喊地,都很難挽回名譽損失。相反,先發告知書,事實陳述詳細、處罰條款依據清晰,這既是對公眾、股民的負責,也是對趙薇夫婦權利的尊重。

在正式處罰之前,趙薇夫婦就可以找證據申辯。比如這次頂格罰款,雖然對於趙薇夫婦來說不算多少錢,但要求聽證是合法合理的。

如果趙薇夫婦提交的證據成立,那麼輕罰,甚至不罰也是可能的。杠杆遊戲說了怎麼多,也就是想說,有什麼事找證監會理論。

確實,黃先生此前也要求舉行聽證會。

要站在妻子身前,捍衛妻子和自己的名譽,用法律手段討回公道,起訴相關“造謠者”、“背後強大的推動勢力”。

也就是說,黃先生認為自己是被造謠,且背後還有勢力。

問題是,這麼多年了,起碼對他自己“司機”傳言、趙薇蹊蹺女股神的質疑也有好幾年了。為何不見黃先生早早站出來捍衛自己和妻子的聲譽?

當然了,是否,以及選擇何時捍衛自己的名譽,這是當事人的權利。

對於被造謠,任何人都是不喜歡的,且都應該受到法律的懲處。但作為公眾人物,特別是作為資本市場的重要參與者,媒體和公眾對於其資本操作、財富來源的追問,在大原則上,也是正當合理的。

一個個人成長歷程神秘的富豪、一個股神級的藝人,在傳了多年的“謠言”和證監會即將到來的處罰面前,看來他們此刻更重視前者。

可不要忘記,此前多位律師發表了公開聲明,開始徵集祥源文化(原萬家文化)收購案中蒙受損失的中小投資者,準備提起集體訴訟。

而且,假如證監會行政處罰後,認為趙薇夫婦涉嫌違法,移交公安機關也不是沒可能。

3、對可能的處罰,黃先生應該怎麼回應?

先說另外一件小事,按照2016年12月27日披露的龍薇傳媒股份轉讓協議,“任何一方如有違約,另一方有權隨時解除本協議,並要求違約方按照違約所涉及爭議金額的5%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

但有趣的是,當2017年3月,龍薇傳媒收購萬家文化交易終止,趙薇方面卻並沒有支付一個多億的違約金。

這逼得浙江證券監管部門都坐不住了:咋回事啊?萬家主動放棄1.5億元違約金,是否與此前協議中“違約責任”相矛盾?

萬家方面的解釋也是厲害:2月13日簽署的補充協定約定履行截止日期是2017年4月5日,“在履行期限屆滿前,雙方經過協商解除了協議,互不構成違約,故在解除協議中約定雙方互不追究違約責任”。

不僅不要違約金,萬家文化還宅心仁厚,將龍薇傳媒此前支付的2.5億元款項返還趙薇方面。

這是對所有股東的尊重、公司利益的捍衛嗎?反正收購案無果而終後,萬家文化(現更名祥源文化)股價從2017年初的20塊左右,一路下挫到如今的8塊錢。股民能沒情緒?

對了,這次不成功交易的後期,龍薇傳媒顯然湊不出這麼多錢,下調了認購比例。萬家方面要求龍薇傳媒提供股份過戶所需檔,但是時間到了,趙薇方面依舊沒有提供。

結果就是大家都知道的。

至於整個過程其他資訊披露的可能問題,只要是個有點證券從業經驗的人,都會有看法吧。

處罰30萬元、五年禁入證券市場的決定事先告知書,算不算過分?大家心裡都有桿秤。

而根據《證券法》的相關規定,對上市公司頂格罰款只有60萬元,對相關個體的頂格罰款只有30萬元。所以,30萬元的可能罰款,已經是頂格了。

如果非要說有什麼不妥,恐怕是相關股民應該抱怨,處罰告知書怎麼拖了大幾個月才發出?

看來,等著黃有龍、趙薇夫婦的事情可能還沒結束。

問題或許不是黃先生如何回應處罰告知書,而是該怎麼應對可能更大的危機。

也就是事實就這麼認了,百口難辯。真這樣,黃有龍再義憤填膺,或再哭天喊地,都很難挽回名譽損失。相反,先發告知書,事實陳述詳細、處罰條款依據清晰,這既是對公眾、股民的負責,也是對趙薇夫婦權利的尊重。

在正式處罰之前,趙薇夫婦就可以找證據申辯。比如這次頂格罰款,雖然對於趙薇夫婦來說不算多少錢,但要求聽證是合法合理的。

如果趙薇夫婦提交的證據成立,那麼輕罰,甚至不罰也是可能的。杠杆遊戲說了怎麼多,也就是想說,有什麼事找證監會理論。

確實,黃先生此前也要求舉行聽證會。

要站在妻子身前,捍衛妻子和自己的名譽,用法律手段討回公道,起訴相關“造謠者”、“背後強大的推動勢力”。

也就是說,黃先生認為自己是被造謠,且背後還有勢力。

問題是,這麼多年了,起碼對他自己“司機”傳言、趙薇蹊蹺女股神的質疑也有好幾年了。為何不見黃先生早早站出來捍衛自己和妻子的聲譽?

當然了,是否,以及選擇何時捍衛自己的名譽,這是當事人的權利。

對於被造謠,任何人都是不喜歡的,且都應該受到法律的懲處。但作為公眾人物,特別是作為資本市場的重要參與者,媒體和公眾對於其資本操作、財富來源的追問,在大原則上,也是正當合理的。

一個個人成長歷程神秘的富豪、一個股神級的藝人,在傳了多年的“謠言”和證監會即將到來的處罰面前,看來他們此刻更重視前者。

可不要忘記,此前多位律師發表了公開聲明,開始徵集祥源文化(原萬家文化)收購案中蒙受損失的中小投資者,準備提起集體訴訟。

而且,假如證監會行政處罰後,認為趙薇夫婦涉嫌違法,移交公安機關也不是沒可能。

3、對可能的處罰,黃先生應該怎麼回應?

先說另外一件小事,按照2016年12月27日披露的龍薇傳媒股份轉讓協議,“任何一方如有違約,另一方有權隨時解除本協議,並要求違約方按照違約所涉及爭議金額的5%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

但有趣的是,當2017年3月,龍薇傳媒收購萬家文化交易終止,趙薇方面卻並沒有支付一個多億的違約金。

這逼得浙江證券監管部門都坐不住了:咋回事啊?萬家主動放棄1.5億元違約金,是否與此前協議中“違約責任”相矛盾?

萬家方面的解釋也是厲害:2月13日簽署的補充協定約定履行截止日期是2017年4月5日,“在履行期限屆滿前,雙方經過協商解除了協議,互不構成違約,故在解除協議中約定雙方互不追究違約責任”。

不僅不要違約金,萬家文化還宅心仁厚,將龍薇傳媒此前支付的2.5億元款項返還趙薇方面。

這是對所有股東的尊重、公司利益的捍衛嗎?反正收購案無果而終後,萬家文化(現更名祥源文化)股價從2017年初的20塊左右,一路下挫到如今的8塊錢。股民能沒情緒?

對了,這次不成功交易的後期,龍薇傳媒顯然湊不出這麼多錢,下調了認購比例。萬家方面要求龍薇傳媒提供股份過戶所需檔,但是時間到了,趙薇方面依舊沒有提供。

結果就是大家都知道的。

至於整個過程其他資訊披露的可能問題,只要是個有點證券從業經驗的人,都會有看法吧。

處罰30萬元、五年禁入證券市場的決定事先告知書,算不算過分?大家心裡都有桿秤。

而根據《證券法》的相關規定,對上市公司頂格罰款只有60萬元,對相關個體的頂格罰款只有30萬元。所以,30萬元的可能罰款,已經是頂格了。

如果非要說有什麼不妥,恐怕是相關股民應該抱怨,處罰告知書怎麼拖了大幾個月才發出?

看來,等著黃有龍、趙薇夫婦的事情可能還沒結束。

問題或許不是黃先生如何回應處罰告知書,而是該怎麼應對可能更大的危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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