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頁>房產>正文

重磅!《物權法》正式生效!買房再也不用糾結是40/70年產權了!

一張圖火爆了朋友圈,

今天就跟著小編來研究下這張圖的到底意味著什麼?

!!!不動產登記正式生效!!!

不用再糾結70年產權

還是40年產權

買房100年不變(除非拆遷)

關於補年限問題

物權法已生效

該法明確了公私財產的受保護權

我國規定住宅用地的最高年限70年

商業用地40年(有特殊50年限)

綜合用地50年

現已明確

屆滿自動續期

屆滿自動續期

屆滿自動續期

(重要的話講三遍)

!!!

屆滿期前一年申請續費

《城市地產管理法》第二十二條

和《物權法》第一百四十九條

有相關規定內容

補的費用不會超過5位數

最低不得低於15.6元/平米

商業產權

產權到期後兩種結果!

第一

如果國家沒有其他規劃

業主只需續交土地出讓金即可繼續使用

第二

若有其他規劃

需要拆遷

則商業補償按照1:3補償

是住宅的三倍!

三倍!三倍!三倍!

以上都可以查證!!!

現在大家不要糾結40年、50年和70年的產品

產權不是問題!!!

不是問題!!!

不是問題!!!

大家可以任性買了!

有錢的可以去捧個場了啊

不過像小編這種窮人

咱們還是等國家富裕了

然後分配房子吧哈哈哈!

Next Article
喜欢就按个赞吧!!!
点击关闭提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