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都知道, 魯迅被稱為戰士(思想文化戰士), 用筆作投槍, 貶惡揚善, 受人敬仰。 但戰士也不是時刻在戰鬥, 他要生活, 需要有後勤保障。
魯迅當時的月薪是300塊, 算是高薪階層。 不過, 1921年的國民政府調查顯示, 北京人均收入為15塊大洋, 年均收入為180塊大洋, 按照這個標準, 一年薪水, 買個兩間瓦房的小院子不成問題。 林語堂的《京華煙雲》, 女主角姚木蘭父親在北京西城買了一座王府,
魯迅第一次買房是在1919年五四運動之後, 買的是北京新街口八道彎11號的一套住宅。 首次置業, 買的房子非常氣派。 前後兩進, 九間瓦房, 院子很大,
在20世紀二三十年代, 一元銀元約折合人民幣(2009年)60-70元, 那麼, 魯迅每月有300到500元銀元的收入, 就相當於現在的1.8萬元到3.5萬元收入了。 在後期, 就更多。 有時年收入達到15000元銀元,
回顧晚清到民國接近百年的時間裡, 北京的房價和房租都是相對穩定的, 而我們也驚奇的發現魯迅先生也不是什麼白衣寒士?魯迅先生放在今天可妥妥的是金領和大土豪, 隨隨便便就是一套四合院。
錢, 是他堅持“韌性戰鬥”的經濟基礎。 魯迅為了寫作、譯述、教學、研究等購置的圖書就達到1.6萬多冊(幅), 24年中共計耗資1.3萬多銀圓, 相當於今人民幣50萬元人民幣, 占他總收入的1/9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