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前妻結婚的時候, 其實我還愛著前女友, 只是那個時候前女友找了個有錢人, 我迫于現實的壓力, 找了個和我條件匹配的前妻, 前妻長得並不好看, 但是我媽覺得前妻性格溫和, 好駕馭。 剛開始結婚的時候, 前妻對我也挺好的, 看得出她也是安心想過日子的人。 可是當時我對她並沒有多少愛情的感覺, 在前妻和我媽媽產生矛盾的時候, 我就站在了我媽這邊, 久而久之, 前妻就越來越無理取鬧。
最後, 前妻生下兒子後, 我乾脆去外面打工了, 兩年沒有回來。 我也很想念兒子偶爾會通過我媽寄來的照片緩解思念。
兩年後, 我回來辦臨時身份證, 沒想到前妻卻甩給我一張離婚協議書, 拿走了兒子的撫養權, 還說我背叛家庭, 讓我淨身出戶不說, 還在社區裡面到處去散播, 我成了周圍人的笑柄。
我和工地上的女人在一起了, 她自己有個兒子, 和我在一起後不願意生孩子。 我媽想抱孫子, 我是家裡面唯一的兒子, 當初兒子判給前妻的時候, 老媽死活不同意, 可是前妻太狠心了。 一點情面也不留。
三年後, 得知兒子已經上幼稚園大班了, 我提著一袋水果去看他。 很久沒見兒子了, 我都快認不出來了。 我給老師說找“陳正浩”小朋友, 老師說沒有一個叫陳正浩的孩子, 還以為我是騙子。 後來, 還是我兒子跑出來認出了我, 兒子說“你是爸爸吧?媽媽給我看過你的照片, 說你為我掙學費去了, 掙錢了會來看我。 ”看到孩子我一臉內疚, 趕忙牽起他進教室。
我看到兒子作業本擺在桌子上, 便順手拿起來一看, 沒想到, 兒子的作業本上的名字赫然寫著:王正浩!(前妻姓王)我氣急了, 問兒子:“誰給你改的姓?你記住了你一輩子姓陳, 是我陳家的兒子!”
兒子說“媽媽說的, 姓王和媽媽姓好聽一些, 就給我改了。 ”
前妻真是太過分了, 我給她打電話, 不給兒子把名字改過來, 我就不會再交撫養費, 前妻說她可以養活兒子, 交不交隨我。 我打算從新要回孩子的撫養權, 大家支持我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