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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向實名制擬明年第三季實施

港證監於滬深港通推行實名制達成共識, 擬在2018年第三季在北向滬股通、深股通引入“投資者識別碼制度”, 隨後儘快在南向港股通引入同類制度。

港交所表示, 識別制度僅用於監控及監察市場, 不會用於結算及交收, 也不會提供予公眾查閱。 實名制初步只適用於滬深港通交易, 證監重申, 長遠擬在所有聯交所進行的交易推行實名制。 目前港股和北向買賣中, 證監會只能即時監察券商舉動, 未能即時看到背後投資者身份, 但可要求券商提交相關資料。

自證監表明擬推交易實名制以來, 多次被指靠攏A股現有一戶一碼制度,

證監會行政總裁歐達禮再強調:“此舉與全球其他主要市場所採取的類似措施相符。 ”港交所也指, 歐洲金融新規MiFID II及美國Consolidated Audit Trail(CAT), 也有類似識別制度。 港交所在資料檔表示, 實名制中, 交易所參與者須按標準格式, 為每名北向交易客戶編派獨一券商客戶編碼, 並向港交所提供客戶識別資訊, 港交所會將有關資訊交予內地交易所。 交易所參與者提交北向交易買賣盤時, 全部須加上券商客戶編碼。 港交所至明年第二季前會與市場的溝通、系統變更及演習, 暫定明年第三季推出。

實名制醞釀多時, 基金界對方案未有太大反彈。 香港投資基金公會行政總裁黃王慈明稱, 構思合理, 容許機構投資者採用國際常用的法人機構識別編碼(LEI)登記,

也是參考外國際做法, 令機構毋須花太多額外合規成本。 成員包括國際券商和基金公司的亞洲證券業與金融市場協會(ASIFMA)也表示, 承認監管對透明度有所要求, 也認同投資者識別制度是趨勢, 期望互聯互通的識別格式與LEI一致, 也希望推行這根本制度改變前能諮詢市場。 不過, 也有對沖基金經理對實名制抱懷疑, 認為內地監管機構對外資買賣中小股有戒心, 實施實名制或招內地監管機構話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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