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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保險千萬別犯的10大禁忌!

1、別一直等等等!

你可以等有錢了, 等孩子畢業了, 等負擔小了, 但意外和疾病會等嗎?

尤其重要的是, 一旦不好的事情發生, 你會因為沒錢而拖累孩子、愛人和爸媽!你會因為沒有足夠的保障而使家人的日子更加艱難!房貸要還、日子還要過……為什麼有“不論工作再忙, 也要抽時間把保險買上, 畢竟保50萬比掙50萬容易得多!”這句話?就是因為保險在風險杠杆的作用下, 能以一當十、以一當百!

2、別太計較收益!

保險不是儲蓄, 不是理財, 它做的是風險保障!而能算出來的那絕不叫風險!

所以別拿保險跟其它理財產品比收益!保險能做的它們任何一個都做不了!同樣1萬塊,

誰能保證只要剛存1年, 一旦發生大病就給你50萬?只有重疾險能!同樣千把塊給它, 誰能保證不管疾病還是意外導致提早離開都能給你家人100萬?只有定期壽險能!

3、別只道聼塗説!

別人說保險不好,

可如果病了意外了, 急需30萬, 他能給你且不讓還?

假如你每年給他1萬塊, 他能否保證:1、萬一哪天大病, 必須第一時間拿出50萬給你看病;2、萬一哪天意外了, 必須負責由此產生的醫療開銷及後果;3、萬一哪天不幸離開, 必須一把手給你的家人100萬, 作為父母的養老錢、子女的教育金以及償還房貸等!4、如果一切安好, 無病無災到了60歲, 必須每月給你指定金額的養老錢, 直至安然終老, 不拖累任何一個子女!

4、別信口頭承諾!

誰誰說這款產品收益特高, 但你看合同了嗎?白紙黑字寫出來的才算!

當然, 11月1日起, 保險業正式進入“雙錄”時代, 通過錄音錄影的方式對銷售過程的關鍵環節進行監管, 可有效防止誇大收益、銷售誤導等亂象發生。 但作為消費者,

也一定要聽清每一句話、看清每一份合同, 對自己負責!

5、別張嘴要返傭!

肯給你返傭的人絕不是優秀的代理人, 找他你放心?而且那是違法的!

《保險法》明令禁止返傭, 一經發現, 保險代理人將被開除, 甚至獲刑!而你的保單就成了孤兒單, 很可能因為對接不暢、斷繳保費等合同失效,

你貪圖的是幾千塊的返傭, 損失的可能就是幾十甚至上百萬的理賠金!

6、別僅計較保額!

買多少保險要看收支情況、家庭責任、保障缺口!只求高保額會影響生活甚至交不上保費而退保!

要知道, 一般來說, 長期保險的繳費時間一般會長達10年、20年甚至30年, 而且這是一個不能間斷的過程。 所以買多少保額的保險一定要根據自己目前的收支情況及未來的收入預期而定, 一般占家庭收入的10%左右即可。

7、別束之高閣!

買過保險直接放一邊, 甚至忘繳保費, 導致保單失效!難不成你家的錢是大風刮來的?

買保險後, 不能將其“放著不管”, 要記得定期繳費!確保與保險公司綁定的卡有充足餘額!要每年定期拿出來檢視一下保單條款的各項內容,

例如投保人、被保險人的個人資訊是否變化;自己的家庭位址、聯繫方式是否變化等。 保持與保險公司聯絡方式的暢通, 如果發現保單已經失效, 應及時去保險公司辦理保單複效, 確保恢復享有保險保障。

8、別一成不變!

買啥險種,買多少保額,一定要根據個人及家庭實際而變!不同人生階段收支不同、責任不同!

保險的根本功能在於保障,其作用在於當面臨風險的時候,彌補經濟損失,維持原有生活品質。例如,當家中添丁時可以考慮為新生兒添加保障,如果家中增加了買房買車的貸款,也需要考慮增加相應保額轉嫁風險,特別是要確保保額能夠體現家庭支柱的生命價值和家庭責任。

9、別盲目退保!

一來沒了保障(這條很重要);二來會損失錢(不是退保費,而是退現金價值);三來即便再投保也會被提高保費、再次體檢甚至被拒保!

當然,如果因為經濟壓力所迫而考慮退保,可嘗試以下途徑,即可緩解經濟壓力,又能保持保單效力:合理利用保單寬限期及複效期;預先勾選自動墊交保險費條款;選擇減保或減額繳清保費;質押保單進行貸款。

10、別錯過時機!

出險一定記得第一時間報案,對理賠有好處!分紅險要記得滿期時間,別讓自己的錢睡大覺!

《保險法》第二十一條 投保人、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知道保險事故發生後,應當及時通知保險人。故意或者因重大過失未及時通知,致使保險事故的性質、原因、損失程度等難以確定的,保險人對無法確定的部分,不承擔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的責任,但保險人通過其他途徑已經及時知道或者應當及時知道保險事故發生的除外。

8、別一成不變!

買啥險種,買多少保額,一定要根據個人及家庭實際而變!不同人生階段收支不同、責任不同!

保險的根本功能在於保障,其作用在於當面臨風險的時候,彌補經濟損失,維持原有生活品質。例如,當家中添丁時可以考慮為新生兒添加保障,如果家中增加了買房買車的貸款,也需要考慮增加相應保額轉嫁風險,特別是要確保保額能夠體現家庭支柱的生命價值和家庭責任。

9、別盲目退保!

一來沒了保障(這條很重要);二來會損失錢(不是退保費,而是退現金價值);三來即便再投保也會被提高保費、再次體檢甚至被拒保!

當然,如果因為經濟壓力所迫而考慮退保,可嘗試以下途徑,即可緩解經濟壓力,又能保持保單效力:合理利用保單寬限期及複效期;預先勾選自動墊交保險費條款;選擇減保或減額繳清保費;質押保單進行貸款。

10、別錯過時機!

出險一定記得第一時間報案,對理賠有好處!分紅險要記得滿期時間,別讓自己的錢睡大覺!

《保險法》第二十一條 投保人、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知道保險事故發生後,應當及時通知保險人。故意或者因重大過失未及時通知,致使保險事故的性質、原因、損失程度等難以確定的,保險人對無法確定的部分,不承擔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的責任,但保險人通過其他途徑已經及時知道或者應當及時知道保險事故發生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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