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1日, 互金觀察站獲悉, P2P網路借貸風險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下發了《關於引發小額貸款公司網路小額貸款業務風險專項整治實施方案的通知》(以下簡稱《網路小貸整治實施方案》)。
《網路小貸整治實施方案》指出, 將從審批許可權、經營資質、股權管理、表內融資、資產證券化等融資、綜合實際利率、貸款管理和催收行為、貸款範圍、業務合作、資訊安全、非法經營等十一個方面對網路小貸的合法合規性進行審查。
值得注意的是, 《網路小貸整治實施方案》共分為摸底排查階段、分類處置階段以及總結報告。
據悉, 已獲得網路小額貸款經營資質, 重新審查後發現不符合經營資質要求的, 撤銷網路小額貸款經營資質, 嚴禁此類機構在其批設部門所轄行政區域外開展貸款業務, 並由機構提出整改計畫, 監管部門監督執行。
對於未經批准或不具備放貸資質卻經營網路小額貸款業務的機構,
網利寶創始人兼CEO趙潤龍對互金觀察站表示, 此次發佈的網路小貸專項整治方案基本符合行業的預期, 該方案著眼於規範網路小貸行業的全域發展, 具有很強的操作性, 在保證了金融安全的同時, 規範了行業的發展, 也明確了普惠金融的方向。
從監管的角度看, 審查網路小額貸款經營資質確實非常有必要。 由於歷史原因, 市場上存在一些不規範的現金貸業務, 涉嫌高利放貸、暴力催收、非法經營等問題, 擾亂了金融秩序, 破壞了行業形象, 同時還潛藏了社會風險隱患, 此時推出整治方案,
專項整治方案具有很強的可操作性, 比如管理審批許可權、審查經營資質, 抓住了要害, 對於規範整個行業的行為會起到立竿見影的作用, 打擊不合規的平臺, 降低了業務風險, 有利於整個社會的金融秩序穩定。 對於網貸平臺開展業務而言, 也有很強的指導意義, 在限制了部分業務的同時, 也增強了合規平臺的市場競爭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