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頁>財經>正文

寶萊特:獨立董事對相關事項的獨立意見

廣東寶萊特醫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獨立董事對相關事項的獨立意見

我們作為廣東寶萊特醫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第六屆董

事會的獨立董事, 根據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關於在上市公司建立獨立董事

制度的指導意見》、《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股票上市規則》和《公司章程》等相

關規定, 基於獨立判斷的立場, 本著對公司、全體股東負責的態度, 秉持實事求

是的原則, 對公司本次非公開發行股票的相關事宜發表獨立意見如下:

1.公司第六屆董事會第五次會議在審議和表決有關議案的過程中,

嚴格遵守

相關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的規定, 會議召集、召開程式合法、合規。

2.公司本次董事會審議的關於調整公司非公開發行股票限售期並相應修改

非公開發行股票方案的相關議案符合《公司法》、《證券法》、《創業板上市公司證

券發行管理暫行辦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規範性檔的規定, 不存

在損害公司及其全體股東, 特別是中小股東利益的行為。 因此, 我們同意公司董

事會作出的上述調整本次公司非公開發行股票限售期有關的安排。

獨立董事:謝春璞、何彥峰、陳思平

廣東寶萊特醫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2017 年 4 月 6 日

Next Article
喜欢就按个赞吧!!!
点击关闭提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