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頁>社會>正文

200餘網路小貸大洗牌!整治要求重新排查資質,牌照不再奇貨可居

小貸整治實施方案出爐:重新排查經營資質, 牌照不再“奇貨可居”

12月11日晚, 網貸整治辦正式下發《關於印發小額貸款公司網路小額貸款業務風險專項整治實施方案的通知》(下稱《通知》)。

《通知》明確表示, 本次專項整治主要排查小額貸款公司利用互聯網開展小額貸款業務的合法合規性, 打擊無網路小額貸款經營資質甚至無放貸資質卻經營網路小額貸款的機構。

《通知》主要針對兩類小貸機構, 分別是包含全國範圍內純線上經營網路小額貸款業務的小額貸款公司和跨區域線上、線下結合開展網路小額貸款的小額貸款公司, 並稱將重新審查網路小額貸款經營資質。

值得一提的是, 《通知》強調, 各地應按照“誰審批、誰監管、誰擔責”的要求, 各省(區、市、計畫單列市)小額貸款公司監管部門具體負責本次專項整治工作, 按進度推進摸底排查、分類處置等各項工作,

按時做好專項整治工作總結彙報。

不僅如此, 《通知》還明確了整治收尾的大限。 其中, 2018年1月底前將摸底排查情況上報網貸整治辦;2018年 3月底前完成分類處置;4月底前完成總結報告。

對於《通知》的出臺, 廣州互金協會會長, 廣州e貸總裁方頌向華夏互金表示, 專項整治小組發佈磁粉檔, 主要是出於對風險的防早防小。

總體來講, 持牌的網路小額貸款機構風險整體較為可控, 不像專項整治前網貸那樣已經出現很多問題。 但在互聯網金融進入專項整治後, 有種趨勢:一些無放貸資質或不具備網路小額貸款資質的機構, 通過互聯網開展網路小額貸款業務, 且平臺數量增長快速, 大都通過高息覆蓋高壞賬, 以及通過強催收控制風險。

為防止風險蔓延到互聯網小貸領域, 同時也是打擊互聯網非法放貸的機構, 主管部門果斷採取措施進行監管, 提早防範風險。

華夏互金注意到, 《通知》中針對網路小貸給予了定義, 互聯網企業通過其控制的小額貸款公司, 利用互聯網向客戶提供的小額貸款, 具有通過互聯網平臺上獲取借款人, 運用互聯網平臺積累的客戶經營、網路消費等特定場景資訊等評定信用風險, 線上上完成貸款全業務流程等特點。

針對網路小貸的定義, 互金法律專家肖颯認為, 全國範圍內純線上經營網路小額貸款業務的小額貸款公司, 垮區域線上、線下結合開。 也就是說, 對於跨區域、全國性的純網路經營的小貸公司和線上線下結合模式的小額貸款公司,

都要納入專項整治範圍內。 這就會牽涉出一個重要問題, 審批機關到底有沒有法定權力去批准在全國範圍內、垮區域範圍內經營“放貸業務”的“金融牌照”, 恐怕很多權力的來源是稀薄的, 很難找到確切上位法支撐, 因此, 銀監會也不客氣地指出了問題:資質審批不嚴、越權審批.....話已經說得很透徹了, 相信一些區、縣、市會引以為戒。

方頌也表示, 《通知》中對網路小額貸款的定義明確了網路小額貸款的主發起人是互聯網企業, 並要求具備互聯網平臺積累的客戶經營、網路消費等特定場景資訊等評定信用風險的能力, 這意味著今後金融控股公司、上市公司申請互聯網小貸牌照的難度將會加大(目前相當部分互聯網小額貸款機構是由金融控股公司和上市公司發起成立的),

網路小額貸款的主發起人將會以互聯網企業為主。

此外, 《通知》明確表示, 通過信貸資產轉讓、資產證券化等方式融資的, 排查是否符合有關規定, 審批、備案手續是否齊備, 是否通過互聯網、地方各類交易場所或線下協商方式銷售、轉讓、變相轉讓信貸資產, 穿透式核查最終投資者是否是合格投資者。

對於這樣的要求, 方頌認為, 對持牌的網路小額貸款機構影響較大的是叫停其與地方金融交易所等的信貸資產合作, 並將表外業務納入表內。 地方交易所、互聯網企業是目前網路小額貸款機構信貸資產的主要合作管道, 叫停意味著網路小額貸款機構只能與證券交易所等合作了。

“表外業務納入表內”將對網路小額貸款這一牌照的價值產生較大影響。這一規定出臺之前,理論上來講,互聯網小貸可以通過無回購的債權轉讓和資產證券化等方式無限放大杠杆,以此取得規模效應。

但按《通知》要求,無論什麼方式融資,都必須納入融資總額進行融資杠杆統計,且融資杠杆需符合地方政府的相關規定。目前各地最高的融資杠杆也只有2倍左右,即互聯網小貸公司註冊資金5億,放貸規模也就只有15億左右,盈利能力大受影響,互聯網小貸牌照價值預估會有很大影響。

換句話說,以信貸資產轉讓、資產證券化等名義融入資金的比例按照此前頒佈的《現金貸通知》執行,即保持原有各地方的杠杆率不變,不能擴大。非“地方各類交易場所”的交易場所,可以繼續從事信貸資產轉讓、資產證券化業務。雖然如上收縮條件比較嚴苛,也算清晰,只要把如上條件達到,還是可以軟著陸的。

此外,方頌還表示,在助貸方面,根據《通知》互聯網小貸公司必須按銀行標準開展助貸業務,統一標準有利於防範監管套利,亦會影響互聯網小貸公司業務開展。

與此同時,在股權管理要求上,《通知》指出要從股權管理的層面進行排查,小額貸款公司的社會聲譽,誠信記錄,納稅記錄和財務狀況,以及股東是否以委託資金,債務資金等非自有資金出資入股等等,將成為考量標準。

“現在見到最嚴厲的手段之一。”肖颯認為,穿透監管到股東的思路,來自2008年金融危機後,國際和發達國家監管經驗,有“刺破公司面紗”之嫌。

《通知》中,針對網貸牌照也作出相關說明。事實上,自2008 年第一張網路小貸公司牌照發放以來,各地方金融辦審批通過的網路小貸公司牌照數快速增長,尤其是 2016 年以來,互聯網小額貸款公司牌照數量有急速上升跡象。

2016 年以來,中央金融監管部門加大了對互聯網金融的監管,監管重點是 P2P 業務、互聯資管業務與互聯網代銷業務,但沒覆蓋小貸公司網路貸款業務。由此,網路小貸乘虛而上,成為了現金貸業務的主力軍。

截止2017年11約22日,共有17家P2P網貸平臺直接申請或由其股東申請共獲取20家網路小貸牌照。其中,瀚華金控持有5張網路小貸牌照,其對應的P2P網貸平臺為來投,從地域分佈來看,主要集中在江西和廣東。

此外,全國還有30家現金貸平臺通過其運營主體公司或其股東持有了35張網路小貸牌照(含網路小貸公司直接開展現金貸業務)

雖然各地方政府出臺的監管指引對互聯網小貸公司業務定價、風險管理等方面有所約束,但因各地金融辦工作開展進度和執行力度不一致,全國範圍內網路小貸公司的監管進度和力度仍明顯滯後於業務的擴張速度。

2017 年 4 月,銀監會發佈《銀監會關於銀行業風險防控工作的指導意見》,指出“要做好‘現金貸’業務活動的清理整頓工作。但該指導意見依然停留在對 P2P 平臺開展“現金貸”業務的層面,並未覆蓋由小額貸款公司的網路貸款業務開展的“現金貸”業務。

“成也蕭何,敗也蕭何。”正是網路小貸公司牌照無序發放、產品定價不規範以及潛在的金融風險和社會風險最終導致監管部門痛下“殺手”。

中原證券分析師劉冉表示,未來,針對“現金貸”監管還有細化和延伸空間。中長期看,網路小貸公司的監管演變存在三個可能方向:

方向一:網路小貸公司跨省經營進一步規範,地方政府金融辦各自主管本地網路小貸業務,一種極端的情況是互聯網小貸公司被禁止跨省經營。

方向二:傳統小額貸款業務與網路小貸業務監管分離:傳統小額貸款業務依然由地方政府金融辦監管,網路小貸業務由中央金融監管部門統一監管。

方向三:中央金融監管機構統籌負責對網路小貸業務管理辦法、互聯網牌照管理和機構間合作,地方政府金融辦在統一監管框架下對本身網路小貸款公司實施監管。

以下是《通知》全文:

新聞|互金|乾貨|價值|財富

請留下你指尖的溫度

讓太陽擁抱你

記得這是一個有溫度的公眾號

“表外業務納入表內”將對網路小額貸款這一牌照的價值產生較大影響。這一規定出臺之前,理論上來講,互聯網小貸可以通過無回購的債權轉讓和資產證券化等方式無限放大杠杆,以此取得規模效應。

但按《通知》要求,無論什麼方式融資,都必須納入融資總額進行融資杠杆統計,且融資杠杆需符合地方政府的相關規定。目前各地最高的融資杠杆也只有2倍左右,即互聯網小貸公司註冊資金5億,放貸規模也就只有15億左右,盈利能力大受影響,互聯網小貸牌照價值預估會有很大影響。

換句話說,以信貸資產轉讓、資產證券化等名義融入資金的比例按照此前頒佈的《現金貸通知》執行,即保持原有各地方的杠杆率不變,不能擴大。非“地方各類交易場所”的交易場所,可以繼續從事信貸資產轉讓、資產證券化業務。雖然如上收縮條件比較嚴苛,也算清晰,只要把如上條件達到,還是可以軟著陸的。

此外,方頌還表示,在助貸方面,根據《通知》互聯網小貸公司必須按銀行標準開展助貸業務,統一標準有利於防範監管套利,亦會影響互聯網小貸公司業務開展。

與此同時,在股權管理要求上,《通知》指出要從股權管理的層面進行排查,小額貸款公司的社會聲譽,誠信記錄,納稅記錄和財務狀況,以及股東是否以委託資金,債務資金等非自有資金出資入股等等,將成為考量標準。

“現在見到最嚴厲的手段之一。”肖颯認為,穿透監管到股東的思路,來自2008年金融危機後,國際和發達國家監管經驗,有“刺破公司面紗”之嫌。

《通知》中,針對網貸牌照也作出相關說明。事實上,自2008 年第一張網路小貸公司牌照發放以來,各地方金融辦審批通過的網路小貸公司牌照數快速增長,尤其是 2016 年以來,互聯網小額貸款公司牌照數量有急速上升跡象。

2016 年以來,中央金融監管部門加大了對互聯網金融的監管,監管重點是 P2P 業務、互聯資管業務與互聯網代銷業務,但沒覆蓋小貸公司網路貸款業務。由此,網路小貸乘虛而上,成為了現金貸業務的主力軍。

截止2017年11約22日,共有17家P2P網貸平臺直接申請或由其股東申請共獲取20家網路小貸牌照。其中,瀚華金控持有5張網路小貸牌照,其對應的P2P網貸平臺為來投,從地域分佈來看,主要集中在江西和廣東。

此外,全國還有30家現金貸平臺通過其運營主體公司或其股東持有了35張網路小貸牌照(含網路小貸公司直接開展現金貸業務)

雖然各地方政府出臺的監管指引對互聯網小貸公司業務定價、風險管理等方面有所約束,但因各地金融辦工作開展進度和執行力度不一致,全國範圍內網路小貸公司的監管進度和力度仍明顯滯後於業務的擴張速度。

2017 年 4 月,銀監會發佈《銀監會關於銀行業風險防控工作的指導意見》,指出“要做好‘現金貸’業務活動的清理整頓工作。但該指導意見依然停留在對 P2P 平臺開展“現金貸”業務的層面,並未覆蓋由小額貸款公司的網路貸款業務開展的“現金貸”業務。

“成也蕭何,敗也蕭何。”正是網路小貸公司牌照無序發放、產品定價不規範以及潛在的金融風險和社會風險最終導致監管部門痛下“殺手”。

中原證券分析師劉冉表示,未來,針對“現金貸”監管還有細化和延伸空間。中長期看,網路小貸公司的監管演變存在三個可能方向:

方向一:網路小貸公司跨省經營進一步規範,地方政府金融辦各自主管本地網路小貸業務,一種極端的情況是互聯網小貸公司被禁止跨省經營。

方向二:傳統小額貸款業務與網路小貸業務監管分離:傳統小額貸款業務依然由地方政府金融辦監管,網路小貸業務由中央金融監管部門統一監管。

方向三:中央金融監管機構統籌負責對網路小貸業務管理辦法、互聯網牌照管理和機構間合作,地方政府金融辦在統一監管框架下對本身網路小貸款公司實施監管。

以下是《通知》全文:

新聞|互金|乾貨|價值|財富

請留下你指尖的溫度

讓太陽擁抱你

記得這是一個有溫度的公眾號

Next Article
喜欢就按个赞吧!!!
点击关闭提示